我在明末修仙_第317章 郑家来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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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内的建设非常快,黄河边不断有红砖运送过来,安置人皇殿的地方已经弄好,就等着王宁振臂一呼了。
  王宁此时却没有时间做这些。
  此时河内侯府,王宁已经手舞足蹈了,郝摇旗果真是符道天才,虽然比不上王子怡,可是学的也非常快。
  王宁将符道传承传授了郝摇旗一部分,郝摇旗立刻就开始研究了,还别说短短一日就研究出了好东西。
  “主公,这阵旗可以配合使用,36杆就能形成迷雾。”
  王宁把玩着手里的阵旗,虽然只是相当于雾忍的秘术,但依旧是一次巨大的成功。
  “非常好,这是赏你的,黄玄丹一百。”
  “谢主公赏赐”
  郝摇旗都惊呆了,仅仅一日,他就获得了寻常修士十辈子都没有的资源。
  “好好研究,尽快弄出实用威力大的东西。”
  要玩就玩大的。
  把玩着阵旗,王宁想入非非,有了此物,今后的战争就掌握主动了。
  之前被雾忍袭击,王宁就发现倭国的小矮人,还是很有些可取之处的,比如吞云吐雾,要是用在水师上面,就非常可怕了。
  可以隐蔽接敌,或者守株待兔。
  用在陆军上面同样适合,没有地利要伏击敌人的时候,完全可以制造地利环境。
  隐藏在雾气里面完全可以伏击对手的。
  仅仅还是第一座阵法而已,随着以后研究的深入,王宁相信一定会有更多更好的阵法出现,到时候就不是用阵法隐藏自己了。
  “兄长,我也炼制了一套阵法,你看看!”
  刚要翘尾巴的郝摇旗就被震惊了,王子怡手里的阵旗也是白雾旗,可是相比他的三十六杆而言,实在简单的过分了。
  只有一杆巴掌大的小旗,上面没有密密麻麻的符文,外表竟然与寻常所见的旗子别无二致。
  这可就尴尬了,心中暗暗感慨,好在刚才自己没有翘尾巴,不然可就惨了。
  “小姐果真天资聪慧,竟然比小的做的更加精细。”
  郝摇旗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了,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位置,以后一定不能翘尾巴,让做什么就做什么?否则很容易被干掉。
  三十六杆阵旗已经是郝摇旗能做到的极致了,没想到王子怡更加强大,竟然只需要一面阵旗。
  郝摇旗被打击的体无完肤,心中的小九九也彻底随风而逝,王宁有这种天才坐镇,他的天赋就显得不足了,今后要是搞事,绝对会死的很惨的。
  “不愧是我妹子,好,你也有奖。”
  王宁催动阵旗,发现效果郝摇旗的三十六杆阵旗产生的效果都要好。
  “妹子,你告诉兄长,你是怎么做到的。”
  王宁此刻的心情,比后世那些父母见到子女考上清华北大都要激动。
  “兄长,你的手下真的好笨,这么简单都不知道,……”
  听着王子怡噼里啪啦一堆讲解,王宁只感觉自己是外星人,完全听不懂。
  “好!”
  除了这个字,王宁什么都说不了,实在太郁闷了。
  天才的信心都差点被打散了。
  “主公,小姐大才,属下不如。”
  听到夸奖,王宁也非常欢喜,比夸自己都高兴。
  “哈哈哈!你也不错,继续努力。”
  王宁带着王子怡就要离开,阵旗用灵石催动,侯府已经白雾缭绕,宛如仙境一般,效果绝对比干冰强大。
  “妹子,你要尽快研究出降雨阵旗,到时候哥哥给你奖励岩蜜喝。”
  王子怡被王宁牵着,一脸的小傲娇。
  “我才不要蜂蜜呢!兄长给我更多的符文玩好不好。”
  玩?
  王宁再次被打击到了,王子怡玩一玩就弄出了阵旗,自己是不是真的太菜了。
  “好!你好好玩,但不要过火了。”
  王宁可不太敢给王子怡太多符文,万一这位一不小心玩大了,弄出滔天洪水,或是杀阵,自己岂不是要完犊子了。
  “兄长真好。”
  王子怡开心极了,侯府修缮完成,环境比宁安庄好的太多。
  王子怡也过的非常开心,侯府很大,她可以疯玩。
  董贵很会做事,王宁不在的时候,就已经弄了不少的丫鬟小厮。
  如今的侯府可是很热闹的,王家培养仆人的传统也没有忘记,从各地买来一些孩子,培养在府里,作为家生子。
  “少爷,外面路振飞路老来了,还带了两个人。”
  王宁闻言有些好奇,这路振飞可是有些日子没来了。
  “请进来。”
  此时路振飞一路上动看看西瞧瞧,样子格外的猥琐。
  后面跟着的两人更加不堪,早就瞠目结舌了,恨不得将看到的一切看进眼睛里面去。
  这地方不算穷奢极欲,可是好多东西都是闻所未闻的。
  蓝色琉璃瓦,还有玻璃窗户,你敢想?
  “路大人,这正是河内侯的府邸。”
  郑芝豹一脸的震惊,就这奢华程度,皇宫能不能比一下。
  路振飞也是与有荣焉的样子,河内侯侯府越是奢华,就说明怀庆府越是富足。
  “自然,这些玻璃就是侯爷的产业,玻璃镜也是侯爷的手笔。”
  郑芝豹闻言立刻收起自己的傲气,低着头跟在路振飞身后。
  王宁不单单是封侯,更是斩杀皇太极的狠人,如今又增加了一个名头,玻璃镜技术持有者。
  玻璃镜在倭国可是奢侈品,价格贵的吓人。坐拥玻璃镜生产技术,就相当于坐拥了金山银山。
  若是郑家能攀上关系,得到货源,没准财力还能更进一步的。
  “路大人,一会可要帮我美言几句啊!”
  郑芝豹身边跟着的是郑森,这个名字可能大家不熟悉,可另外一个名字就如雷贯耳了,郑成功。
  没错,华夏英雄,干过荷兰人的猛人,收复台湾的猛人。
  “此事好说!”
  路振飞自然是乐意的,怀庆府此刻正在招商引资,郑家有钱,是不错的选择。
  “路大人,少爷有请。”
  董贵越发的沉稳了,隐隐约约有了几分高位者的气势,待人接物很有几分侯府管家的从容。
  “董贵,你小子可是最大的受益者,听说你家少爷都没见过陛下和皇后,你小子见过好几次了?”
  路振飞打趣了一声,前段时间传来消息,怀庆府的税收交上,直接让崇祯皇帝都惊了。
  一群算计王宁的文官倒了霉。
  怀庆府并不算富裕,可交的税收竟然远超一些上府,这可就捅了马蜂窝了。
  有了之前坑人经验的崇祯皇帝很干脆,直接让内阁下政令,补交五年的税收,少一分钱就砍知府,少一两就一府主官全砍了。
  据说此时已经天下大乱了,无数百姓血泪满满。
  追缴税收,最后还是落到了百姓身上,文官集团借着这政令,一通胡搞瞎搞,将大明朝最后的一口气被打散了。
  “路大人说笑了,我就是个管家,这些都是少爷给的荣耀。”
  “你这家伙,你家少爷在哪?不会又是在守着他的美娇妻吧?”
  董贵很是无语,心说少爷和你很熟吗?
  这装熟的能力倒是很烂,认识少爷的,谁不知道少爷感情迟钝。
  “路大人说笑了,少爷在陪小姐。”
  这时代可不是后世,男人陪老婆那叫顾家,在大明朝,那叫软蛋。
  路振飞这话本来就有问题的,装熟过火了,还顺带着挖坑。
  “哦!也好,我也好久没见子怡了。”
  一行三人坐好,王宁抱着王子怡出来了。
  “带小姐下去,这里不要人服侍。”
  王宁到来,郑家叔侄非常紧张,王宁身上的那股气息实在太过恐怖了。
  就算不特意展露,可依旧极度骇人。
  “见过侯爷!”
  “坐吧,我这里没有太多的繁文缛节。”
  虽然已经穿越很久了,可王宁依旧受不了这时代那些个礼节,要是全套做下来,能把你折腾废了。
  见个面话没说,就已经口干舌燥了。
  “路老,你不给我介绍介绍?”
  王宁差点就mmp了,你自己带人过来,不行礼就算了,大马金刀坐着也算了,介绍也不搞一下?
  路振飞嘿嘿一笑,觉得今天这逼装的还是成功的,没见郑家叔侄眼睛都直了。
  “这是福建郑家的郑芝豹和郑总兵亲子郑森。”
  “郑森?”
  王宁很想站起身来一句久仰久仰,总算是见到真人了。
  “侯爷听说过学生?”
  王宁微微一笑,自然听说过,简直如雷贯耳,可我能装逼吗?好像不行!
  “你很好,秉持本心,或许有成为我华夏英雄的一日。”
  郑森当场就懵了,就连路振飞也懵了,这评价可不低了。
  民族英雄!何为民族英雄,就是对抗外侵的英雄。
  “侯爷谬赞了”
  郑森已经被震得懵掉了,许久才清醒过来,对着王宁行礼道。
  “两位此来是何事?”
  将郑森诚惶诚恐的样子,王宁内心是激动的,能让历史名人如此,要是能回到后世,也能装一句逼了。
  “侯爷快人快语,此次我与家侄前来,是想和侯爷做生意的。”
  郑之豹也是历史名人,说话还是比较有水平的。虽然被刚才王宁的话吓了一跳,可脸上还是比较沉稳的。
  “生意?说说吧!你们看中了什么?是香皂玻璃镜,还是香水口红。”
  生意是生意,敬佩是敬佩,再说郑家也不缺这三瓜两枣的。
  “侯爷说的我们都想要一些,不知道?”
  郑之豹这尾音显然就是在询问了。
  “要多少?”
  王宁也不喜欢废话,不就是商品吗?
  如今工业城全面运转,要不是材料不足,这东西压根就不缺。
  “侯爷爽快,玻璃镜我们想要三千面,香皂三万块,香水三千瓶,口红十万支。不知道可否?”
  “这么少?”
  王宁有些意外,这郑家好歹也是海上霸主,就要这么一点货物?
  郑之豹懵了,他报这个数字可是深思熟虑的。
  他打听过,王宁崛起不过一年多时间,产量应该很小才对,咋听这意思完全是不满足的意思。
  “侯爷,这只是前往朝鲜国的货物,还有一份前往南方的,是这个数量的两倍,您看?”
  王宁轻轻点头,口红和香皂香水现在都有富余,王宁打通的商道比较少,销量极为有限,只能控制数量,以获得高价。
  “交钱之后就能取货,对了让郑总兵替我问候德川那老小子他老娘。”
  郑之豹和郑森都懵了。
  “侯爷知道德川家族?”
  “哼,那混蛋竟然派忍者袭击本侯,有机会定要让他明白,汉人是不能侵犯的。”
  王宁甩手离开,心里想的却是如何拿下倭国,抢夺那座银山。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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