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黄婷忆瞧着钻石戒指发愣,林不凡不禁问道:“怎么了,不喜欢这枚钻戒吗?” 林不凡的声音,将黄婷忆拉回到了现实。 她摇了摇头道:“我当然喜欢,只是没见过这么大的粉色钻石。” 黄婷忆相信林不凡不是那种满脑子花花肠子的男人。 这样的粉钻,稀世罕见。 身为珠宝大王的女儿,黄婷忆就算不怎么关心家里的生意,但至少是懂行的。 想要弄到这样的钻石,绝非易事。 许是林不凡之前并不确定能不能买到这种粉钻,所以做了两手准备。 想到这,黄婷忆将手抬了起来,示意林不凡给她戴上。 饶是林不凡,此刻也有些激动,他轻轻的托起了黄婷忆的柔荑,将戒指戴在了黄婷忆的无名指上。 月华初上。 两人相拥在月光之下,黄婷忆感觉心中都甜蜜都快要溢出来了。 她好想时光能够停留在这一刻。 这样,她就能永永远远的和林不凡在一起,一分一秒也不分开。 这一夜,注定是幸福的。 黄婷忆很想将自己的身心都托付给林不凡,怎奈何,她的身体已经承受不住林不凡的恩爱。 这或许,是唯一的一点遗憾吧。 翌日,老街的开工动土仪式如期举行。 红袖地毯铺路,垒土树碑,搭好了祭台设桌。 宋博宇和黎胖子他们只会干一些粗活,细致的地方还得秦清亲自来,这两天可把她给累坏了。 好在一切很顺利,她按照林不凡的嘱咐,做了不少的准备,今天就等着好戏上演了。 这会儿刚刚早上八点多,百汇楼的员工们就已经陆续的到场了。虽然老街的拆迁改造跟他们没什么关系,但秦清觉得人多热闹,再加上今天的事情,越多人知道越好,于是便把他们都给叫来了。 宋博宇和黎胖子也带来不少人来捧场。 九点,林不凡和黄婷忆也一起到了现场。 林不凡冲着秦清招了招手:“秦清,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老婆黄婷忆。” 秦清听到林不凡的介绍,不禁愣住了。 老板的老婆不是秦氏集团的总裁秦舒雨吗? 什么时候换人了? 难不成,他们上次说去民政局,是去办离婚的? 上次秦舒雨来公司,说要跟林不凡去民政,秦清还有些纳闷。 现在看来,两个人应该是去办离婚的。 秦清顿时觉她们老板太不懂得珍惜了,如果是她的话,有了秦舒雨这样的白富美老婆,绝对会好好的疼爱,才不会出轨,更不要说离婚了。 不过话说回来,老板的新老婆是真漂亮啊! 无论是身材,样貌,还是气质,一点都不比秦舒雨差。 而且秦清感觉,自己好像在哪见过黄婷忆,可一时之间,却又想不起来了。 “咳,咳。”林不凡瞧着秦清愣在那里不说话,于是便轻咳了两声道:“我知道我老婆很漂亮,但你也不至于看呆了吧?” 听到林不凡的话,秦清这才回过来神,脸色不禁一红,微微有些尴尬。 黄婷忆笑着轻捶了一下林不凡,而后大方的伸出手,对着秦清道:“你好,我叫黄婷忆,很高兴认识你。” 秦清见状,赶忙伸出手,握住了黄婷忆:“你好黄小姐,你真漂亮。” “你也很漂亮。”黄婷忆微笑道。 就在这时,宋博宇快步的走了过来:“秦经理,林总,市首来了。” 他今天专门负责迎宾,市首到场,自然要第一时间只会林不凡和秦清。 “大伯!”瞧见黄海涛,黄婷忆挽着林不凡,笑盈盈的迎了上去。 “鬼丫头,自从有了你们家不凡,就把你大伯给忘了,你都多久没来家里看我了。”黄海涛笑呵呵的说道。 “是啊,都怪这个坏蛋,快把我迷死了。”黄婷忆依在林不凡的肩头,一脸幸福地说道。 “市首。”林不凡面带笑容的和黄海涛打了一声招呼。 “还叫我市首呢?!”黄海涛故作责怪道:“你跟婷忆求婚的事,岐山都已经跟我说了,咱们现在,可是一家人了。” “大伯说的是,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林不凡当即改了口。 一旁的秦清,瞧见这一幕不免有些傻眼。 她总算想起来了,怪不得她觉得黄婷忆面熟。 原来是之前拍卖神龙令的时候,她瞧见过。 这位新的老板娘竟然是天临市珠宝大王,黄岐山的女儿! 这样的身份,这样的家世。 完全不比秦舒雨差。 而且给秦清的感觉,黄婷忆好像十分迷恋她们老板。 到是秦舒雨,秦清虽然跟她接触的次数不多,但每一次的接触,她都能感受到,秦舒雨对她们老板一点都不热情。 这也怪不得老板会跟她离婚了。 开工动土的仪式定在了十点四十八,市首黄海涛到场不久后,江思越和其他的领导也陆续的来到了老街。 “不凡,开工大吉!”花含蕊带着一车的花篮,前来道喜。 “谢谢。”林不凡表示感谢。 “小蕊姐,你来啦!”见到花含蕊,黄婷忆热情的挽住了她的胳膊。 两女很自然的走到了一旁,聊起了天。 “呀,婷忆,你手上戴的是什么,怎么这么闪?!”花含蕊瞧了一眼黄婷忆手上的粉色钻戒,故作惊讶的用手遮挡住了眼睛。 “小蕊姐,你笑话我!”黄婷忆脸色微微泛红。 “哪有,羡慕你还来不及呢。”花含蕊笑道。 黄婷忆下意识的摸了摸手上的戒指,她不经意的一撇,瞧见花含蕊的手上也有一枚钻戒,而且好像跟那天他在林不凡车里见到的那枚钻戒一模一样。 “诶?小蕊姐,你手上戴着的这枚戒指是哪来的?” 黄婷忆抓住了花含蕊的手,仔细的瞧了一眼。 越发肯定,花含蕊手上戴着的戒指,跟那天她瞧见的戒指,一模一样。 “这个啊……这个是我买来带着玩的。”花含蕊怕黄婷忆误会,所以便说了一个谎。 然而黄婷忆听到后,脸色却是有一点难看。 女人喜欢珠宝首饰是很正常的,但没有哪个女人会给自己卖钻戒戴,因为钻戒通常都是用来求婚的。 而且花含蕊戴的还是无名指。 寓意着名花有主。 这明显不对劲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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