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国十年,美女总裁上门退婚_第五百六十三章 札娜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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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得到了一个消息,佐列别夫斯基,最近很有可能会来天临!”金玉馨慢悠悠的开口。
  詹元化闻言,却是瞪大了眼睛:“你是说,那个雪国资本巨头,曾经连续五年蝉联世界富豪排行榜榜首的佐列别夫斯基?”
  “他来天临要做什么?”
  佐列别夫斯基是雪国非常有名的寡头,据说他一个人累积的财富,相当于现在雪国近三年的gdp总和。
  虽然这个消息很大程度上应该只是谣传,但也足以证明,佐列别夫斯基有着惊人的财富。
  “这我哪知道……”金玉馨摇了摇头。
  像佐列别夫斯基这样的资本大鳄,身份尊崇,在国际上都有着不小的影响力,他们的一举一动,哪怕是金玉馨这样的金家小姐,也不是能够轻易打探到的。
  “不过,我们金家和佐列别夫斯基有些渊源,他若是真的倒了天临,我到是可以通过家里面,请求跟他见上一面。”
  “如果,你能够让这位资本大鳄投资天启集团,我想区区的秦氏集团,应该唾手可得!”
  金玉馨告诉了詹元化这个消息,也算是帮他争取了一个天大的机会。
  只要詹元化有本事能让佐列别夫斯基感兴趣投资,就算有林不凡插手帮忙,秦舒雨也别想守住秦氏集团!
  “那就有劳金小姐了。”对于詹元化来说,能够跟佐列别夫斯基这样的人物见面,只有好处,没有任何的坏处。
  要是他真的能说动佐列别夫斯基对天启集团进行投资,秦氏集团还拿什么跟他斗!
  接下来的几天,秦氏集团的股票接连飘红,就连秦舒雨也不得感叹白玉兰的魅力。
  整个华国,有一个算一个,能够仅靠一己之力,影响资本市场的女明星,恐怕也就只有白玉兰一个人了。
  哪怕是跟她人气相当的国民朱砂痣,欧阳冰雪,恐怕都没有那么大的能力。
  这也是因为白玉兰几乎没接过代言的原因,她突然出席秦氏集团的周年庆,很难不让人联想到,她有意做秦氏集团的代言人。
  不过这一点,反而让秦舒雨有些担心。
  因为白玉兰能来参加秦氏集团的周年庆,不过是看在花含蕊的面子。
  跟代言一点关系都没有。
  昨天在周年庆上,秦舒雨虽然考虑要不要借这个机会和白玉兰提一下代言合作的事,但最终还是作罢了。
  毕竟人家肯过来帮忙救场,已经是很给面子,她不好再得寸进尺。
  不然很容易让花含蕊难堪。
  所以秦舒雨只能退而求其次,拜托花含蕊,从她那儿要来了白玉兰的联系方式。
  秦舒雨本想着这两天约白玉兰见个面,但结果却被白玉兰婉拒了。
  白玉兰知道秦舒雨和林不凡之间的关系,并不想过多的跟秦舒雨牵扯,她拍摄完了驻颜丹的广告,就准备回京了。
  临行前,白玉兰去了一趟帝仙宫,林不凡找她,说是有一封古文写的信,需要她帮忙翻译一下。
  白玉兰到了帝仙宫后,林不凡将前几日从棺椁里取出来的信笺拿给了白玉兰。
  白玉兰看了半天,开口道:“这应该是古游牧民族的一种文字,可追溯到公元前一百多年左右,而且大概也就流行了不到五百年。”
  五百年,在历史的长河中就犹如河水里的沙尘一样渺小,但却足以令一代王朝,由辉煌走向覆灭。
  “这信上说的是什么内容?”林不凡问道。
  白玉兰一边看着信笺上的内容,一边翻译道:“写信的这个人,名叫札娜,她在帮她的丈夫,也是她所在部落的首领,寻找圣人的皮囊……”
  白玉兰说到这,顿了一下,特意解释了一下:“这个圣人的皮囊我有些叫不太准是不是这样翻译,因为远古时期的人,跟现代人的思维和对事物上的理解完全不同,你们可以当做她在帮她的丈夫寻找一样东西。”
  “札娜在信上说,只要找到这副所谓的圣人皮囊,她的丈夫就能得到圣人的力量,带领他们击垮所有的部落,而后成为这天地间最伟大的王!”
  “她游历了无数山川,终于在一个叫圣王山的地方找到了圣人皮囊所在!”
  “但在那儿,她碰到了一头可怕的凶兽,这头凶兽长得像羊,但却比羊要大很多,而且有九条尾巴和四只耳朵,眼睛也长在了背上。”
  “她打不过这头凶兽,受了重伤,写这封信的目的,就是想让她的丈夫知道发生了什么,希望他的丈夫可以派出部落最强大的勇士去圣王山试一试,说不定可以打败那头凶兽,拿到圣人的皮囊。”
  听着白玉兰的讲述,黄婷忆忍不住说道:“怎么感觉这好像是一篇小说啊?!”
  白玉兰笑道:“古代的记事手法,许多都是这样的,听上去就跟着讲故事一样。”
  “这信里面描绘的凶兽,山海经中有记载,叫猼訑。”
  提起猼訑,白玉兰突然愣了一下,继而说道:“这个圣人皮囊,说不定指的就是猼訑,因为根据山海经所记载,将猼訑杀死后,取它的皮披在身上,就会变得不知畏惧为何物!”
  “至于信中说的圣王山,就是现代的太岳山脉,不过信中说,她是在一个能看得见三个太阳的地方遇到的猼訑,不知道是不是我理解的不对,这应该不太可能吧?”
  “不管怎么说,可以确定,写这封信的人叫札娜,她是一个游牧民族部落首领的妻子,这么说来,这个游牧民族的首领,就是武铜?”黄婷忆有些惊讶。
  从武铜那天的表现,再加上札娜瞧着武铜的眼神,两人无疑是恩爱的一对。
  但按照白玉兰从信上的文字来推断,娜扎可是公元前一百年的人物啊!
  距今两千多年,这可能吗?
  别说是黄婷忆,就连林不凡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虽说只要尸首保存得当,傀奴确实有可能不是现代人。
  但哪怕武铜是五境的武道宗师,死后尸体能够保存的久一些,也不可能保存两千多年!
  除非他被做成了木乃伊。
  可木乃伊都是失去水分的干尸,而干尸是没有办法制作成傀奴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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