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玉兰照着镜子,也有些不可思议的触摸着自己的肌肤。 服下了驻颜丹之后,她脸上的伤疤不仅消失了,皮肤也比之前变得更好,就好像是婴儿一般的水嫩。 她们家先生,果然是无所不能! “玉兰,我想让你做这款产品的代言人,回头,你跟花含蕊签一下合同。” 想让驻颜丹顺利上市并且大卖,光有疗效是不行的。 如今的社会,是信息时代,是大数据时代。 一款产品想要卖的好,不仅产品的质量要好,更要有“流量”加持才行。 “好啊。”白玉兰点了点头,转头看向了花含蕊:“蕊蕊,有时间,你拟个合同出来。” “这……真的可以吗?”花含蕊有些受宠若惊。 白玉兰基本上不会接任何的代言。 这在行业内外是人尽皆是的事情。 所以花含蕊根本就没往这方面想。 如果白玉兰真的肯为驻颜丹代言,这款产品一经上市,绝对会爆卖,供不应求的! “这款产品这么好,我希望我的粉丝都能用的上。”白玉兰笑着说道。 花含蕊激动的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 另一边,秦舒雨亲自带着秘书王蕾,将大明星吴莫瑾和她的经纪人阿楠接到了天临大酒店。 “这是什么破地方啊,这么寒酸!”进了酒店的房间,阿楠顿时表达了不满。 秦舒雨为两人订的是一间面积不小的商务套房,里外的套间,大两室,已经算得上是天临大酒店最好的套房了。 “实在抱歉啊吴小姐,天临这种小地方,自然是比不了京城的,这已经是酒店最好的套房了,让您受委屈了。” 秦舒雨陪着笑脸。 按理说,她身为集团董事长,根本不需要亲自来接待吴莫瑾,只需要派出市场部的人来对接就行。 但这次的二十周年庆,对秦氏集团来说非常的重要。 而能不能办好周年庆,就要看他们请来的明星给不给力了,能不能帮公司造势。 所以秦舒雨才会亲力亲为,亲自来接吴莫瑾。 “我听说,你们天临,有一家凤凰大酒店不错,你为什么不安排我们去凤凰大酒店?”阿楠质问道。m.biqubao.com 秦舒雨解释道:“凤凰大酒店的客流量比较多,环境也比较嘈杂,考虑到吴小姐的明星身份,所以……” 秦舒雨有考虑过凤凰大酒店,那边的环境确实要比天临大酒店强上一些。 但客流量也要比天临大酒店多的多。 考虑到吴莫瑾的明星身份,入住天临大酒店,相对来说,要比凤凰大酒店安全。 而且在秦舒雨看来,再好的客房,睡觉也不过就是一张床的事情。 天临大酒店虽然环境不如凤凰大酒店,但也是差的有限。 毕竟天临大酒店,也是一家星级酒店,同样的客房,天临大酒店只不过就是比凤凰大酒店早装修了几年,显得没凤凰大酒店那么高级,但服务和入住体验方面,实际上并不凤凰大酒店差。 “你不要找借口了好不好,我感觉,你们根本不重视我们瑾瑾!” “接机开宝马也就算了,居然还是一辆宝马530!” “那也叫车?” 阿楠一脸不满的说道。 听到阿楠的话,一旁的王蕾实在是忍不住了,怼道:“宝马530都不叫车,那什么叫车?!” 她跟着秦舒雨一块儿去接吴莫瑾,一路之上,阿楠一直都在挑毛剔刺, 一会儿嫌车坐的不舒服,一会儿怪他们没给吴莫瑾准备喜欢喝的饮料。 总之不停的在抱怨,一直抱怨到了酒店。 王蕾忍到现在,真是忍耐到了极限。 阿楠瞥了王蕾一眼,不屑道:“我们家瑾瑾金贵的很,坐车起码得坐一百万以上车。” “还有,你这是什么态度?” “如果你们要是这么不尊重我们家艺人的话,我想咱们也没有合作的必要了。” “你!”王蕾气的不行,恨不得给这个阿楠一拳。 可理智告诉她,她要是真的给了阿楠一拳,自己的工作,怕是也要断送了。 只能忍气吞声。 秦舒雨其实也很无奈,吴莫瑾的这个经纪人确实很过分,但是没办法,现在时间紧迫,再换人已经来不及了。 她也只能陪笑道:“是我们考虑不周,我们改正。接送吴小姐的车,换成雷克萨斯lm,酒店如果吴小姐实在不喜欢,就换到凤凰大酒店。” “这态度还差不多。”阿楠点了点头,看向吴莫瑾,问道:“瑾瑾,你觉得呢?” 一直都没有说话的吴莫瑾,这才开口道:“酒店就先将就住吧,我累了,要休息,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 阿楠闻言,对秦舒雨说道:“行了,那你们就先回去吧,记得把车换一下。” “这……”秦舒雨原本还想着待会跟吴莫瑾好好的介绍一下秦氏集团,让吴莫瑾多了解一下。这样在周年庆典上,也方便吴莫瑾讲话。 于是,秦舒雨便道:“吴小姐,方便的话,我还是想先和您沟通一下,关于我们公司的事情……” 然而,还没等秦舒雨把话说完,就见吴莫瑾有些不耐烦的开口:“不是告诉你,我累了吗,有什么话,明天再说啊!” “可是我怕来不及……”秦舒雨说道。 周年庆的流程有很多,需要吴莫瑾的地方也不少,为了不出错,双方要好好的沟通一下才可以。 “怎么会来不及,不是还有三天的时间吗?” “好了,别耽搁我们家瑾瑾休息,有什么资料,你可以先给我发过来,等我家瑾瑾有时间,会看的。” 阿楠推着秦舒雨往外走,对她下了逐客令。 秦舒雨无奈,只能带着王蕾先离开。 “这个吴莫瑾也太能耍大牌了吧!” “还有他那个经纪人,什么东西啊!” “狗眼看人低,跟个事妈一样可恶!” 离开了客房,王蕾一脸气愤的表达着不满。 “好了,先回公司再说吧!”秦舒雨的脸色也有些不太好看。 吴莫瑾在网上的口碑明明不错,不少粉丝都说她为人谦卑和顺,待人真诚。 谁能想到实际上竟然这样。 早知道吴莫瑾这么爱耍大牌,秦舒雨当初根本就不会同意请她。 可现在再想换人,已经来不及了。 只能尽量的忍着,希望她能认真对待工作,好好配合秦氏集团完成二十周年庆吧。 此时的秦舒雨并不知道,她和王蕾刚离开没多久,金玉馨和詹元化就来到了天临大酒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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