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国十年,美女总裁上门退婚_第一百零七章 天竺大师加拉瓦,举国皆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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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轩辕云兰提出的这两个要求,秦恺晨是经过深思熟虑后才答应的。
  无论是入赘到总督府,还是想办法在国宾宴会厅举行婚礼。对秦恺晨来说,他所要付出的,远远低于能够得到的。
  这种不仅不会赔本,甚至大赚特赚的买卖,秦恺晨怎么可能不愿意。
  不过,若是轩辕云兰不提出任何要求,甚至愿意在结婚后跟住在天临,对秦恺晨来说,那更是天大的好事!
  毕竟,这里才是他最熟悉的地方。
  而且轩辕云兰若是嫁到了天临,轩辕楚雄能让她受委屈吗?
  到时候,不仅是秦家,乃至整个天临,都会是他秦恺晨的天下。
  眼下,这样美好的事情即将就要成为现实。
  可秦恺晨却高兴不起来。
  因为轩辕云兰之所以退让,甚至答应考虑嫁到天临,嫁进秦家,并不是因为他。
  明显是因为林不凡。
  为什么?!
  凭什么?!
  秦恺晨想不通,也无法理解!
  他甚至觉得自己的头上是不是已经多了一片草原。
  不然轩辕云兰何至于此?
  不仅秦恺晨纳闷,秦家所有人都觉得太不可思议了。
  “亲爱的,你太让我吃惊了,你和我姐夫到底是什么关系?”秦恺晨强压着怒火,尽可能让自己看上去十分的平静。
  但他现在实在是忍不住,想要知道轩辕云兰和林不凡到底怎么回事?
  “我和林哥哥是很好的朋友。”轩辕云兰这会儿也平复了一些,觉得自己刚刚的表现确实太过于激动,于是末了又补充了一句:“林哥哥曾经不止一次救过我们一家三口的命。”m.biqubao.com
  轩辕云兰并没有胡说。
  林不凡在给他父亲轩辕楚雄当护卫的那一个月,可谓是凶险至极。
  事后据统计,他们一家三口遭到袭击和暗杀的次数足有上百次!
  然而,秦恺晨却不太相信,觉得轩辕云兰是在说谎:“他不过就是一个北境退伍的大头兵,据说在部队的时候,还是喂猪的,怎么可能救过你们一家三口的命呢?!”
  有关林不凡的身份,他父亲早就和他说了。
  这么一个一无是处的家伙,哪里有机会接触到轩辕云兰,又怎么可能救了她?
  “大头兵?”
  “喂猪的?”
  “恺晨,你在胡说什么?”
  轩辕云兰面露惊讶的看着秦恺晨。
  林不凡可是堂堂的不败战神,什么时候成了喂猪的大头兵了?
  轩辕云兰一开始就觉得秦家人对林不凡的态度有些奇怪。
  以林不凡的身份地位,哪怕是她父亲见了都要十分恭敬。
  这些秦家人居然可以随意的呵斥他。
  原来是把他当成了一无是处的人了。
  “难道不是吗?”秦恺晨反问。
  “他是……”轩辕云兰下意识的就要讲出林不凡的真实身份。
  但转念一想,却又改变了主意。
  林不凡既然娶了秦舒雨,按理说秦家人应该知道林不凡的真实身份。
  既然不知道,那就代表林不凡没有跟他们说。
  轩辕云兰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觉得林不凡这样做,肯定有这样做的道理,她又何必说出来呢。
  于是便改口道:“他是什么身份,并不会妨碍我们成为朋友。”
  秦恺晨了解轩辕云兰,觉得她明显没有说实话,正要继续问下去,却听到门外传来了询问声:“请问,这里是秦恺晨小友的家吗?”
  如果说,轩辕云兰说话的声音宛如黄莺。
  眼下的这个声音,听起来就有些像是鸭子再叫。
  而且说的中文听起来十分的蹩脚。
  但秦恺晨却是眼神一亮,道:“爷爷,我给你准备的第二份惊喜来了!”
  说着,秦恺晨便快步离开。
  不一会儿,带回来一个咖啡色肌肤的老头。
  老头身高足有一米九往上,但整个人看上去精瘦,双腿看着跟麻杆似得,感觉踹上一脚就能断。
  不过他的精气神看上去好像十分的旺盛,浑身上下长满了茂密的毛发。
  “爷爷,给您介绍一下,这位是来自天竺的加拉瓦大师。”
  “大师在天竺的名气很大,可以说是举国皆知。”
  “那个天竺最有名的神油,就是加拉瓦大师研制出来的!”
  “我今天特意将加拉瓦大师请来,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让爷爷您能够重振雄风!”
  秦广良早在十余年前,就已经没办法驰骋床笫之间的战场了。
  说不想,那是不可能的,毕竟他也是个男人。
  可是这些年来,心有余而力不足,秦广良也不会自讨没趣。
  如今到了七十岁,他更是早就不去想这方面的事情。
  但却没想到,秦恺晨居然会为他从天竺请来了一位大师。
  如果真能够重振雄风,秦广良自然是愿意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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