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静的兄弟之前以为她跟沈天齐复婚,从此就能接着她走上人生巅峰,做人上人。 结果不到一个月,沈天齐就又跟她离婚了。 是以他们也看出了满静的失败,从那以后几乎不跟她来往了。 “满静一进精神病院,他们生怕摊上责任,开始互相推卸责任诉苦,根本就没有人管她的死活。” 苏凝雪听到保镖队长的汇报,都不知道该是觉得满静自作自受,还是替她可怜。 “既然她都去了,那就让医生给她检查一下,真的有病就治病,病好了,她也不会再找麻烦。” 苏凝雪吩咐下去,之后没出两天,保镖队长就收到了消息。 精神病原的医生给安静做了全方面检查,确实有轻度的躁郁症,需要配合干预治疗。 苏凝雪打电话将这个消息告诉了沈天齐,毕竟满静是他女儿的亲生母亲,抛开人情,沈艳艳到底是他的亲生女儿。 而事到如今,沈天齐也帮不了满静什么,只撂下一句话:“那就让她治吧,看在艳艳的面上,治疗费用我出。” “嗯。”苏凝雪既然已经插手了,也不差这一时半会儿,交待报表队长去做安排。 至此,她对满静这个本身无关紧要的人,也算仁至义尽。 …… 苏凝雪肚子五个月,终于见到隆起了。 如第一次怀孕那般,江墨沉不放心她在家里,回来的次数越发频繁。 好在现在是到太平,国泰民安,他不需要像以前那样经常出任务,哪怕有紧急任务,他安排手下,也能圆满完成。 就连江墨沉的上级领导都说,他对国家的最大功劳,并不单只是他在特战队立下的一等功,二等功。 而是他亲手培养出的特战队员,每一个,都是国家的尖兵,是最具有安全感的利器。 这天,苏凝雪在家养胎实在无聊,心血来潮,将她在中京的好朋友,比如孙蒙、唐田、孙琴,许婉若等等女同志都聚集在了一起,开了一场小型的茶话会。 平日大家都忙碌工作,见面的时间很少,今天这一碰头,可是打开了话匣子。 话题从身边发生的趋势八卦,聊到天南地北,饭后再夸夸其谈的讨论一下梦想,商量一下未来的发展,使得这场聚会不亦乐乎。 而最开心的除了这些聚在一起的姐妹花,还有以江灏盺为首的小孩子。 目前,除了儿子已经上大学的孙琴,苏凝雪、唐田、许婉若都做了母亲。 孙蒙结婚早于唐田,可婚前孙锐就答应过不会逼她生子,所以到现在她还是潇洒自由的一个人。 她似乎十分享受这份自由,看见苏凝雪等人有了孩子,她一点儿都不羡慕,反而求爷爷告奶奶,孙家人千万别催她怀孕,她一点儿也不想生! 在这个民风保守的年代,她前卫的觉悟,不免引得众人发笑。 另一边,男人们以江墨沉为主聚在了一起,除了负责提供女士们的餐饮工作,还需要照顾孩子。 余弦的三个孩子都已经半岁多,好在不会走路,安排一个地方坐下去,有江灏盺跟唐田的女儿逗着玩,也不会哭闹。 王淑清等到聚会进入尾声,才姗姗来迟。 跟她一起过来的,还有李国强,这人一进门就开始嘚瑟,脸上的笑光是看着,就像带着光似的。 “跟你们宣布一个喜讯啊,从今天起,我也正式当爹了!” 他这话音一出,不说男人堆里的反应了,单是女人那张桌上,所有人都向王淑清道喜。 王淑清说她也是这个月才怀上,原本考虑工作,不想要这么早,李国强也答应了,但人算不如天算,还是让她有了,那她就自然的接受了这段母子缘分。 孙琴听完,笑着说:“那不是刚好,你跟小唐,苏苏家孩子年纪都差不多,长大了刚好能做个伴儿!” 回过头,她对孙蒙笑了笑,知道她大大咧咧的性格,也就有话直说。 “我可没有催你生孩子的意思啊,我就是打个比喻,像我生的早,孩子现在大了,就跟他们够不上群儿!” “我知道。”孙蒙才不在意这些,得意的晃了晃头,她特别牛气,简直活出了大女人模范。“别说你没这意思,就是有,我的肚子我自己做主,我不想生,你们说啥都没用!” “其实晚生也有晚生的好,有了孩子,人生就被牵绊住了,做很多事,都不能随心所欲。”唐田感慨了一句。 她的性格本来就很注重感情,就像大多数母亲一样,有了孩子,一颗心根本就不受控制,把孩子放在第一位,迫使她去无私奉献。 可是这样一来,她就再也没有自我。 哪怕周年安愿意跟她分担,她也做不到,完全把孩子交给他照顾。 女孩跟男孩儿的成长需要的东西是不一样的,江灏盺可以被江墨沉带去部队,跟那群战友们混在一起,磕磕绊绊的对他性格有好处。 可女孩子生来就很娇气,她的女儿哪怕离开她一整天,都不能好好吃饭。 现在她还没上幼儿园,唐田还能每天带去单位照看,她都不知道,以后孩子上幼儿园,离开她身边,会哭得多难受。 桌上的过来人,听了唐田的苦恼,各有各的看法。 例如孙蒙就说道:“其实孩子小时候,哪里分什么性别,你怎么养,她就怎么长,我以后要是生了孩子,不管男女,都别想让我管,我没那耐心,也跟着耗不起!” 孙琴则对此持有反对,她的想法更倾向于唐田。 “女孩子跟男孩子一样养,那长大了得多粗糙?再说也不好管,到了社会上会吃亏的。” 说完,孙琴看向苏凝雪,像是想要得到她的认同。 苏凝雪对此,保持了中立的看法。 “其实我觉得,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最好父母的爱都要享受到,不能一方多,一方少,不能过于娇气,也不能过于宽松,不论男孩女孩儿,该立的规矩要立,有奖有罚,教会他生活的本领是其一,给他养成一个独立的人格,是重中之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549/763150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