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哥,今儿这天可透亮,昨天晚上我老弟在南郊找个好窝子,打算叫上几个朋友去遛遛,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 沈天齐最近心情不佳,钓鱼成了他乏味生活中,唯一的乐趣。 正好前天在大坝上认识了一群资深的钓鱼佬,那群人看他装备齐全,可怜兮兮的孤身一人,便总是想着喊上他。 沈天齐乐意奉陪,一个人跟成群结队相比,总归缺少了点儿乐趣。 沈天齐很爽快的答应,将自己最好的那套装备戴上,打算今天再弄一个盆满钵满! 他开着车,在春城大桥底下跟大伙集合,然后一路赶往郊外。 来到了一个野生的小河沟,有人已经提前赶到,找了个支上架子了。 沈天齐被朋友带去了一个不错的地点,告诉他:“今儿你就在这儿安营扎寨,不钓上来新鲜货,今晚上我赔你十条华子!” 沈天齐笑而不语,十条华子,在钓鱼佬心目中的分量,还不抵十斤的大鲤子重呢。 沈天齐的朋友说的没错,他刚扎上没一会儿,窝子里就有了动静。 鱼漂一下沉默在水下,沈天齐一看有货,立刻站了起来。 “呦呵,不错呀哥。” 不远处的同伴才刚把鱼杆撑好,见沈天齐这边有动静,赶忙过来查看。 沈天齐握着鱼杆,心里已经有了约摸,耐心十足的往岸上遛。 “嚯!” 见鱼漏了白身,同伴欣喜的两眼放光。 “这家伙,怕是得有五斤,老哥这技术水平可以!” “哈哈,还是装备好用。”沈天齐将大鱼用抄网捞上来,白花花的大鲤鱼被他丢进了水桶。 自此,劲头也跟着上来了。 同伴看着眼热,就问能不能送他个鱼竿。 沈天齐心情不错,二话不说,让他随便挑。 这人便欢天喜地的去了,并且在沈天齐的装备箱里,挑了只最贵的。 “那就这条,我不客气了哥!” “拿走吧!”沈天齐大手一挥,豪情万千。 还不到中午呢,沈天齐的桶里就装不下了。 眼见着,天越来越热,塘子里的鱼都乏累,钓鱼佬们就此休息下来,在水坑旁边架上火,就地取材,大鲤鱼处理完后,用调料腌上,直接上火烤了。 鱼肉滋滋的香味儿跟冒出来的热气,很快就吸引了一群来野炊的人。 其中有一个戴眼镜的走过来,提出想用二牛肉,一箱啤酒,换他们的活鱼。 钓鱼佬们一看这不是正好,两相交换,肉也有了,酒也有了,这不就齐活了嘛! 后来,这两波人在互动之下,组织在了一起,举办了一场小型的联欢活动。 沈天齐在互相聊天中得知,对面这群人的来头都不小呢,是春城文化研究院的,学历都是硕士级别,而在他们之中地位最不一般的,便是研究院的院士。 引得沈天齐这边的人羡慕不已。 他们学历最低的,是小学文化,学历最高的,就是沈天齐,上了高中,没读过大学。 不过好在他们虽然没有文化,也都凭借着后天的努力,用一技之长,赢得了属于自己的人生。 大家又是在这样的环境下结实,一方不会歧视另一方,甚至还会羡慕,对方拥有,而自己没有的东西。 下午三点多,一大帮子人喝酒吃肉,寻欢作乐也都累了。 沈天齐在车里小眯了一会儿,听见有人喊:“哥,哥快来,上鱼了!” 原来是那个戴眼镜的研究生,借用他的装备尝试钓鱼,还真让他给学会了。 沈天齐一路小跑过去,帮忙把鱼给拉上岸。 研究生为自己又学了一项技能感到高兴,给沈天齐递了支烟。 “我现在终于明白,这项活动的乐趣了,哥,你入门早以后能不能带我一个?” 研究生也是看沈天齐好说话,便央求起他。 至于为什么不找别人,是因为发现那些人都是固有的小团体,外行人说笑逗闷子可以,但是很难真正的融入他们之间。 说白了,他们就是不愿意带新人,嫌麻烦。 沈天齐左右一直都是一个人,跟谁结伴都是一时的,听见年轻的研究生说有兴趣,便点头答应。 “行,你改天弄一套装备,我带你找窝。” “好勒,哥,这是我的联系方式,你的能给我一个么?” 沈天齐不习惯在这个圈子里发名片,就告诉他家里的座机号,读研的人果然脑子好使,听一遍就记住了。 一群人,就这样组团玩到了很晚,散场时,除了沈天齐跟那位研究生,其他人都没有互相询问姓名跟电话,就像是一种默契。 萍水相逢,相忘江湖。 …… 隔天,沈天齐果真接到了那个研究生打给他的电话。 “哥,我装备都买好了,你今天有空吗?能不能带我出去?” 沈天齐说可以,问了他的地址,开车过去接人。 研究生的住所,就是他们研究院的宿舍,跟他一起的,还有另外一个戴眼镜的学长跟学姐,说今天也要一起,去长长见识,顺便放松一下心情。 沈天齐没有异议,一辆车四个人刚好坐得下,左右不过一脚油门的事,多两个人也无妨。biqubao.com 路上,研究生跟沈天齐介绍了后座的两个人。 男的叫雏生,女的叫张兰彩,都是他们研究院的,目前博士学位在读,都是年轻有为的学者。 “哥,你不知道,我们院长自从上次带我们出去玩过,回来就开始逼我们做工作汇报,我们每天关上门做研究已经够无聊,还要写论文,简直不给人活路嘛。” 沈天齐可以理解,大抵都是一群年轻人,对生活有着冲动和热血,整天被关在屋子里,确实缺少一些生活的乐趣。 “诶?生哥,彩姐,这是沈大哥,你们别看他低调,可一个人住着两百多平米的房子呢,沈大哥上次开的车也不是这辆,那辆吉普贼霸气,我光看着就喜欢。” 研究生跟后面的两个人吹嘘完,就像个小迷弟似的,满目崇拜的问沈天齐:“大哥,你跟我们说说,你是怎么把生意做起来的呗?我想听你的传奇故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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