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问题,永远是年轻父母需要迈过去的一个大关卡。 苏凝雪不能在别人面前说自己儿子的不是,还是得关上门自己教育。 所以晚上宋琪提出请客,苏凝雪没答应。 “我得带我儿子看书,下次吧,孩子现在大了,费心的地方多。” 宋琪听她提起儿子,眼睛里有羡慕。 “说起来我比你还大两岁呢,到现在连婚都没结,看样是真被落下了。” 苏凝雪笑着说:“你之前不是说有对象了,近期没有结婚的打算?” 宋琪摇了摇头,不好说,她一直都想结婚,当她对象现在正在读博士,非说要她等到毕业。 再等个两年,宋琪都三十岁了,属于晚婚晚育,她都想象不出,婚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 “以后再说吧。” 宋琪道别了苏凝雪,离开她的公寓。 出来后,宋琪想到好久都没跟能朋友联系,也该跟他见一面了。 宋琪用大哥大联系了他的宿舍,电话刚接通,那边的人听见她的声音,就急匆匆的说:“我这会儿有事儿,晚点回给你。”说完,电话就被挂了。 而对方口中的晚点儿,宋琪记得,她上次打电话给他,对方好像也是这么说的。 那就算了,人家可是大忙人,将来博士毕业,最起码也还是院长级别。 她搞不好得抱人家的大腿! 宋琪百无聊赖的走在街头,手里的大哥大被她把玩了好一阵儿,突然,脑海中冒出一个人。 她跟苏凝雪生意促成以后,都没怎么跟沈天齐联系过。 按道理,她最应该请人家吃顿饭才对! 宋琪立刻就打电话给沈天齐,成功联系上,说出一块儿吃饭的想法,对方立刻就答应了。 “正好,我记得你说过爱吃鱼,昨晚上刚钓了两条大的,一会儿拿到私房菜馆,让厨师做了。” 沈天齐的老同学回春城,开了一家私房菜馆。 最近但凡有聚会,他都爱往那儿跑,主要是做菜也方便。 宋琪之前跟苏凝雪聚会去过一次,答应了沈天齐后,提前赶到,准备先把单给买了。 结果沈天齐的老同学认识她,说什么不收钱,还安排了一个独立的二人包房,看茶伺候着。 宋琪就那么坐在安静的包房里,望着窗外的景色,悠闲的喝着茶,脑海里浮现了很多过往。 她怎么也没想到,一场生意变故,让她来到春城,从而开启了事业的第二春。 可以说,她是在认识了沈天齐之后,一切都开始向好的方向发展。 说他是自己的贵人,都不为过。 而更让宋琪迟迟难以适应的是,她莫名其妙的进入了一个,以前她绝对不会融入的圈子。 换句话说,是她的层次还够不上。 她也是最近才知道,沈天齐与他的兄弟四个人,竟然就是春城巨富。 与他拜把子的苏凝雪,也凭借近些年的发展,成为春城首富,省级富豪第二。 至于第一则是制造汽车的龙头企业大佬,单论目前个人财富值,对方高于苏凝雪,但是论企业价值与发展,苏凝雪赶超对方,可能都用不了一年。 毕竟她可是刚接二连三的进行了好几笔大型投资,其中要数她跟李国英的商场计划,还有物流园的发展,最有升值的前景。 宋琪在包房里等了不到十分钟,沈天齐就带着鱼来了,交给厨房去处理,然后就进了包房。biqubao.com “咦,就咱们俩人?”沈天齐跟她大眼瞪小眼,整个人有些发蒙。 宋琪给他倒了杯茶水,唇边噙着得体的笑意。 “嗯,本来我请了苏总,但是她要带孩子,我在春城又没有别的朋友,所以只有咱们俩。” 沈天齐“噢”了一声,笑着坐下来。 “你说的也是,要不,我把我同学也过来吧,人多吃饭热闹一点。” 宋琪点了点头,说:“也好。” 如此沈天齐就去叫人,结果找到同学,却被对方骂作榆木脑袋! “人家姑娘单独请的你,我去算什么?你赶紧的,机会难得,你好好把握,我跟你说,这姑娘的条件,一般人她瞧不上,像你这样的事业有成的男人,最适合她!” “你可拉倒吧,我比人家大了十来岁,做梦我都不敢这么做。”沈天齐闹了一张大红脸。 同学跟他认识很多年,还能不了解他的喜好? 沈天齐要说他欠,就欠在喜欢有个性,泼辣型的姑娘,这丫头简直就是他前妻年轻时候的翻版,又比他前妻强了不知道多少倍。 单是沈天齐看人家的目光,同学就嗅出苗头了。 “喜欢就追,挺大个老爷们儿了,别干娘们儿唧唧的事儿,都是男人谁还会笑话你!” 沈天齐被同学撵了回来,再单独跟宋琪坐在一个屋里,他感觉空气中都透着紧张。 宋琪不像他,大大方方的喝着茶水,还主动寻找话题。 “沈先生最近身体还好吗?听说你血糖跟血压都有点高。” “哦,那是之前了,应激性高血糖,现在已经好多了,就是这个血压,一直靠药维持,人都说这就是富贵病,死不了人,但是药不能停。” 宋琪点了点头,给他茶杯续上茶叶:“那今天就不喝酒了,你喝点茶水。” “哦,好。”沈天齐接过茶杯,脑海中再次响起同学的话。 ——你多学学钱老二那家伙,岁数比你都大,追求的还是二十出头的小姑娘,那脸皮厚得跟城墙似的,谁说他什么了? 钱玉生追姑娘那一套? 不行,不行。 别说沈天齐做不到,他觉得,死皮赖脸纠缠那就是不对的! “您说什么不行?”宋琪在对面问。 沈天齐没想到自己竟然把心里话说出来,尴尬的恨不得找一条地缝钻进去。 “啊,没,没啥,我听说你们的婴儿纸尿裤卖的不错,还没恭喜你。” “谢谢。” “那以后,就在春城定居了?”沈天齐试探着问。 宋琪犹豫了片刻,说:“应该是吧,不过也说不准,还不知道我对象毕业在哪里任职,如果结婚,我可能得配合他工作的地方。” 沈天齐激灵一下,满脑子,都是她口中的“对象”两个字。 他这算不算是——出师未捷,身先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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