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扯!”孙蒙将手抽了回来,轻轻的按摩手腕,躲避孙锐炽热的目光。biqubao.com 孙锐脸上挂着清越的笑容:“其实主要是你没有休息的关系,另外护腕你要每天戴着,尤其天冷的时候,这种病最怕凉。” “对!我每天都戴着护腕,睡觉都不摘,所以现在没那么疼了。”唐田也跟着附和。 孙蒙恍然大悟,“怪不得,我之前那个护腕脏了,我就丢了,那我一会儿就再买个护腕戴上!” 孙锐在她话音刚落下的时候,抬起她的手,一只崭新的护腕,就套在了手脖上。 而且这个护腕还是粉色的,看起来与孙蒙一身时尚犀利的穿搭风格不太搭配,但却承载着满满的心意,成为她浑身上下最显眼的颜色。 唐田承认,看到这幅画面,她突然羡慕了…… 但她也仅仅是羡慕而已,自己最好的朋友,重新开始,遇到了新的感情,就像是人生重新获得了希望。 她的心里,无比的为她开心。 “好了,那这会儿也不用重新买护腕了,咱们去吃饭?”唐田提议道。 随即,她知道孙蒙肯定不好意思邀请孙锐,于是主动开口邀约。 “既然孙主任下班了,那和我们一块儿去吧?” “求之不得。”孙锐笑盈盈的看着孙蒙,有唐田的神助攻,外加上前几天孙蒙在医院与他培养出来的信任,他觉得,距离两个人的关系突破,应该不远了。 …… 月底。 苏凝雪报名参加的国际美术大赛,有了回信。 不过因为怀孕的关系,以及她的人身安全考虑,无法前往国外亲自出席比赛。 国内的电视节目里,并没有报道,而这个时候也没有发达的网络。 苏凝雪想要查询赛况,只有打国际长途。 野骁部队的通讯设备正好就支持,苏凝雪每场比赛,都会打电话查询一下她的成绩。 从海选,到决赛,她跟徐北武顺利的冲进了前十,接下来,就是等待前五强,以及最后的决赛。 苏凝雪怀孕满六个月后,孕肚以肉眼的速度鼓了起来,就像是吹起了一个小皮球。 孩子的胎动,也在最近越来越明显。 也许是她白天睡的多,到了晚上,忽然就没有那么多困意。 而且肚子里的小家伙,每天晚上似乎习惯了跟江墨沉‘交流’,如果他有事工作,不能按时回来给它讲故事。 那么小家伙就会在苏凝雪的肚子里翻腾来去的,既有趣,又有些磨人。 今天晚上,江墨沉要主持一场很重要的会议,提前就跟苏凝雪打过招呼,晚上可能要很晚回来。 苏凝雪独自坐在床边看书,到了九点多,小家伙又在肚子里闹腾起来了。 无奈的她,只好学着江墨沉的口吻,给它读书。 哪知道小东西竟然不吃她这一套,在肚子里打了不知道多少个滚,约么十一点多,才终于消停下来。 届时,苏凝雪也困得不行了,打着哈欠,钻进被窝里睡了下去。 江墨沉回来已经是后半夜。 男人披着月色,身上从外面染了寒气。 进门后,他将外套脱下,在窗口站了许久,等身上的寒气散去,才来到床上,将人儿搂进怀里。 不知不觉,时间就这样溜走。 他在之前的会面,刚跟沈擎讨论完外面的局势,今天就收到上级指令,需要进行一次特殊行动。 这一去,恐怕最少也得半个月时间。 江墨沉想将她放在部队里,因为这里是最安全的。 可是一想到她自己一个人,又怕她会无聊……罢了,还是等她明天醒了,跟她好好商量吧。 她一向是个独立又有主意的女子,最近被他圈在身边足足有半年,恐怕心早就飞走了吧…… 跟了自己,算是让她受委屈了。 …… 次日。 清早,苏凝雪就听见床边传来窣窣的声音,睁开眼睛看了看,天才刚亮,外面的训练声还没开始,江墨沉就起来了。 她心里已经猜到了什么,坐起来,揉着眼睛问:“你要出任务?” “嗯。”江墨沉系好皮带,侧过身体,将她拥进怀里。“这趟去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才回来,你如果不想在这里,可以回公寓,我找人保护你,但是你得答应我,如果不是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也不要去人多的地方。” 江墨沉轻轻的抚摸她的脸,知道他这一走,被他养的白胖了一点儿的脸蛋,又要清瘦下来。 “我可以回公寓住?”果然,苏凝雪一听说能回去,眼睛就亮了。 其实哪怕她每天呆在公寓里,也比部队有意思的多。 至少在家的环境更舒适,也更自如,想买什么东西,比部队里头方便。 何况江墨沉这一走,留她一个人在部队,这里都是大男人,她来回出入,怪不方便的。 “嗯,那我稍等让王天才送你回去,保护你的人我已经提前安排好了。” 江墨沉定下来的人选,就是沈擎。 反正他在春城暂时没有落脚点,暂时让他住去公寓那边,凭他的敏锐,能很大程度上确保她的安全。 当然江墨沉的心里也有八分把握,这半年他将她隐藏的极好,所有对外开放的信息几乎都抹去了。 旧的信息很快就会被新的信息所替代,普通人是不会关心苏凝雪的身份跟背景的。 这样,便可以将她好好的保护起来。 江墨沉的任务来的急,交代完,就匆匆的走了。 王天才在外头等着苏凝雪,她收拾完东西,想起最近一段时间画的设计图,心血来潮的都给带上了。 回到公寓,王天才拎着行李,把她送进了客厅,然后便告辞,去跟江墨沉他们会合。 公寓里,只有赵靓一个人在,苏凝雪一回来,她就有了精神头,围在她身边不停问小宝宝的情况。 沈擎是在下午上门的。 他穿着一身休闲服,头戴棒球帽,大墨镜,手里拎着一个硕大的帆布包,单手插兜的在外头按响门铃。 赵靓提前从江墨沉那儿接到电话,赶忙跑过去开门,并非常客气的把人请进了进来。 “沈先生,您请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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