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个孙锐,竟然就这么把她推出去当挡箭牌,怪不得对她大献殷勤。 原本孙蒙还觉得受他照顾的多了,欠他人情,现在……啥也不欠了! 看着王欢那张气的快要扭曲的脸,孙蒙突然有了一股恶趣味儿。 要是她知道事实呢? 肯定会更生气的。 孙蒙决定,不替孙锐背这个锅! “那是他骗你的,他嫌你缠着他烦,你都感觉不出来?真不知道你一天天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谁说什么你都信,就没有自己的判断力?” “啥?你说孙锐骗我?你没跟他处对象?”王欢大感震惊之余,抑制不住的露出了笑容。 不过,她的笑容也就维持了几秒钟,就挫败的低下了头。 孙锐宁愿骗她,都不肯给自己一个机会,她到现在都想不通,自己到底差在了哪里。 她甚至比别人对他都好,恨不得把心都扒给他了……他都不肯接受! 王欢用手捂着脸,跑出了病房,孙蒙没搭理她,刚才要不是王欢过来吵,她早就睡着了。 躺在床上,她扯开被子,翻身就约会周公去了。 …… 王欢一整天都浑浑噩噩的度过,今天也是她唯一一天,见到孙锐,没有主动的凑上去献殷勤。 反而是故意加快脚步,不打招呼,如同躲着他一样。 傍晚下班,王欢回到宿舍。 满心郁闷的她,吃不下饭,更睡不着觉。 回想来医院的这半年,她一颗心扑在孙锐身上,只想把他追到手,压根就没有交过一个朋友。 还有好多同事也被她给得罪了,以至于她现在想找个人陪她说说话,都找不到人。 王欢一个人兀自难过了好久,最后还是受不了心里的委屈,给上学时候关系要好的朋友打了电话。 王欢的那几个朋友,家境都没有王欢好,上学的时候,几个人住在一个寝室里,王欢花钱大方,买了衣服穿个两次,不喜欢了,随手送人。 要么就是大家一起出去吃喝,王欢总是会主动结账。 换了谁,会不愿意跟她这样的‘款姐’一起玩呢? 而这样的福利,随着她们毕业之后就没有了,王欢被分配到了春城中心医院,在整个年组里,也就分配过来两个人。 而且王欢还是在骨科,相对其他科室来说,更加轻松。 跟她关系不错的那几个同学就没她这么好的运气了,有的分配到了药店,有的则是分到了外壳。 还有一个人被分到了县医院,男性泌尿科。 试想一下,一个刚刚从学校毕业的小姑娘,还没经历过人事呢,就要接触各种各样的病患。 若碰上一两个素质低下的,简直能被恶心死。 结果就是这个小姑娘没过多久,就跟学校反映,要更换实习地方。 但是学校已经分配出去的名额,怎么可能随便改动? 学校不答应换,那个小姑娘自己离职,属于放弃了实习机会,会影响到个人履历,这样的情况,即便学校派发毕业证,也是很难找到工作的。 那个小姑娘离开医院,迟迟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病急乱投医的她,在大街上随便找了个招工广告,就去应聘了。 一开始她是在按摩店里,做按摩师,好在这些年的专业知识,让她很快上手。 后来她在按摩店被人挖走,去了一个更大的按摩馆,又因为她出色的表现,做到了小组长,还在工作中交往了一个条件不错的对象。 她的对象家境不错,总是爱跟朋友们串场子,春城的各个舞厅,几乎都被他玩过了遍。 小姑娘也在他的影响下,经常混迹在这些场所里。 王欢打电话联系上她,她二话不说,就把当年寝室的同学都给凑齐了,加上王欢,一共是八个人,在歌舞厅开了个包厢,小姑娘取出对象寄存在这儿的酒水,好吃好喝的招待同学。 出了王欢,另外几个室友都很羡慕她,围着她问起了她这半年的经历。 小姑娘享受着室友们的羡慕和恭维,并且起了私心,她想要把室友们都挖到她工作的按摩院,那么她就能多拿好几份提成。 为了让同学们信服她混的不错,她跟室友们大吹特吹,末了还把歌舞厅的经理叫过来敬酒,当然,也少不了为面子买单,又点了一瓶价格高昂的红酒,可把几个女生给羡慕坏,也都纷纷心动。 “王欢,你刚才不是说中心医院的工作不好做?要不要跟我们一块儿去?” 王欢酒量不好,喝了两瓶,就有些醉了。 她双眼迷离的摇着头,“不行,让我爸妈知道,非得打死我。” 那个小姑娘听见王欢的话,只是笑了笑,并没有生气,毕竟大家都知道王欢家里的条件好,人家根本就犯不着打工,家里给的生活费就顶她们赚得了。 都是她们穷人的孩子,才要早早的当家。 “总之我在这一片儿好使,你们有事,喊我就行,我都给你们摆平。” 小姑娘牛皮都吹起来,那干脆就吹大一点。 她也知道自己的室友都是老实人,就算让她们出去惹事儿,她们也不敢的。 “李想,咱俩喝一杯。”王欢拎着酒瓶子走过来,跟李想碰了杯。 李想搂着王欢的肩膀,一副姐俩好的模样。 “说说吧,到底是因为啥心情不好?我就不信,单纯是因为工作。” 王欢努了努嘴,话就在嘴边,但是为了面子,她还是咽了回去。 “没啥,就是工作不顺心,却还得坚持。” “你就知足吧,这可是多少人争取不来的机会,要是以后能留在中心医院,那你以后就不用发愁了!”别看李想现在能赚钱,可她依然羡慕王欢。 她有一个好家庭,父母能够给她的帮助,让她受益一辈子。 如果她有王欢这样的条件,她肯定也不想做按摩女,看人脸色不说,每当被人询问起工作,常常让她难以启齿。 按摩女,贴上这个标签儿,这辈子就像一个污点,粘在身上。 还有她那个对象,她也知道,人家要是想结婚,也绝对去找门当户对的,不会跟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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