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恋?”孙蒙重复着这两个字,哈哈的笑出声儿来。 然后,她端起酒杯,猛地往自己的嘴里灌了一口,又趴在桌上笑个不停。 她人长得漂亮,身材也好,搞出那么大的声音,难免吸引了很多人都看过来。 唐田心说,幸好他们跟老板的关系不错,要是陌生的店铺,兴许得把她们给撵走也说不定。 “我可没有失恋,是我把别人甩了,我自由了~自由万岁!”孙蒙张开手臂,做出享受的飞翔表情。 唐田敢保证,如果不是因为脚上有伤,她肯定要站起来转上好几圈。 老板见孙蒙喝的差不多,对唐田使了个眼色,联合起来把孙蒙给送回家。 结果进了门,孙蒙还不肯休息,她跑到窗口,对准了窗外,双手合在嘴边,大喊道:“李国强,我放过你了,从此以后,你是你,我是我,我们再也不是我们!” “孙蒙,孙蒙,我知道你心里难受,邻居都睡觉了,你别吵,别吵,乖。”唐田送走了老板,赶忙跑到窗口,将孙蒙给拽回来。 白天她那么大方坦然,与李国强坚决的说分手,她的心里真的不会难受吗? 当然会难受,并且,她也忘不掉那段快乐的回忆。 可是怎么办呢? 她真的好累,好累,跟李国强结婚,让她一眼就能看透自己的未来。 那根本就不是她想要的人生,她即便与爱人相守,却并不会快乐。 就是这么的现实…… “我跟李国强的缘分尽了,田田,我跟他没法儿继续走下去。”孙蒙用力的摇头,泪水顺着她的动作,落得到处都是。 唐田将孙蒙抱在怀里,轻声哄着。 “我知道,我理解你……”因为,唐田跟周年安,又何尝不是陷在一个解不开的死结里。 甚至,她的情况,比孙蒙更加严重。 她跟周年安共同孕育过一个孩子,即便是失去了,有过这层关系,让她根本无法做不到潇洒的放弃,也无法去坦然的接受一段新的感情。 她跟周年安,只有陷入长久的煎熬中……持续着,望不到头。 “我放弃了,我会忘了李国强,我一定能做到。” 呢喃着,孙蒙在唐田的怀里睡着。 她用了很大力气,才把她挪到床上,帮她脱衣服,擦拭身体,看着她安然睡去,才回房间休息。 …… 苏凝雪次日起床下楼,从赵靓口中得知,李国强已经返回了百花城。 “我感觉失恋这事儿对他打击挺大的,孙蒙真的不能跟他和好了吗?”赵靓跟李国强曾经也是战友,过过命的交情,把他当成兄长一样。 苏凝雪想起孙蒙昨天在电话里说的话,摇了摇头。 “应该是不可能了,孙蒙已经开始了新的生活,她跟李国强能和好的几率,微乎其微。” “李大哥那么喜欢她,估计一时半会儿忘不掉。” “那也没有办法,感情这种事,本来就不能勉强。” 而说起勉强,赵靓就想到了江墨沉,昨天上来就直接要求她跟徐北武处对象。 顿时逆骨就上来了:“对了嫂子,你帮我说说江大哥,我对徐北武完全没有感觉,这对象该怎么处嘛!” “一点儿感觉都没有?”苏凝雪眨了眨眼,确定徐北武不在楼下,听不见,才跟她小声讨论。“那他要是对别的异性好呢?你心里会不会难受?” “那我有啥可难受的?”赵靓撇了撇嘴角,说道:“他对你不就很好,再说了,他单位女演员那么多,我就不信,他心里一点儿没有猫腻!” 苏凝雪听见楼梯上响起脚步声,见徐北武穿着正式的下楼,立刻打住了谈话。 “我今天要出门一趟,你在家里等着,我跟徐北武交代过,稍后他会给你分配一些工作,你记得完成。” “太好了,嫂子,爱你!”赵靓早就迫不及待的想要展露头角,都是徐北武那家伙,就因为她在宴会上打过一次人,就再也不信任她! 真是,想想都生气。 就这样还想跟她处对象,做他的青天白日大美梦去吧! …… 苏凝雪与江墨沉来到市中心医院,在骨科的护士值班台,找到了王欢。 小丫头看起来有些没精神,蔫头巴脑的坐在位置上发呆,苏凝雪都走到她面前了,她都没发现。 “嘿,干嘛呢?”苏凝雪抬起一只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王欢懒洋洋的从手边拿起一个病历本,放在台子上,也没看来的人是谁。 “看病先填表,去窗口缴费挂号。” 苏凝雪并没有拿表格,而是叫了一声:“王欢。” 王欢这才抬起头,愣了两秒,才认出是苏凝雪,再看见她身后的江墨沉,她惊喜的站了起来。 “表哥!”王欢绕过了值班台,跑到男人面前。 至于没那么熟悉的苏凝雪,她尴尬又微弱的叫了声:“嫂子。” 其实王欢并不是看不上苏凝雪才忽视她,而是见识过她的本事,对她有些忌惮,害怕不小心说错话得罪了她。 苏凝雪并不在乎这些,她本来就是受沈丽的托付,过来刺探的。 “这会儿你工作忙不忙?方不方便说会儿话?” “我不忙,有的是时间,走,咱们去那边说。”王欢指了指安全通道的方向,那边平时没有什么人,正适合聊天。 “这里没人值班,行么?”苏凝雪还是不放心的确认。 王欢摇了摇头,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把肚子里的委屈压了下去。 因为她昨天不小心压了那个女人的脚,孙主任告诉了呃护士长,导致她被罚了工资不说,还要写检讨。 而她本来就跟那几个实习生相处的不融洽,这样一来,很多人都看她笑话呢。 她巴不得不用在这儿当班,看那些人阴阳怪气的嘴脸。 王欢一路小跑,将俩人领到了楼梯口,拍了拍椅子上的浮灰。 “表哥,嫂子,你们坐。” 苏凝雪在江墨沉的搀扶中坐下,王欢两手插兜的站在他们对面,见江墨沉对她这么细心温柔,不免内心羡慕。 如果孙主任也能对她这样,她肯定幸福死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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