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十点,拍卖会准时开启入场仪式。 受邀的嘉宾多是业内人士,有的是与宅妮弗有交情,有的则出席过展览会,获得了参与资格。 还有就是一些圈子内的明星,这个主意是苏凝雪提出的,因为在品牌珠宝的领域,他们也是一部分消费主力军,而且,他们的名气也能够给品牌带来宣传的效果。 随着嘉宾们一个个走上红毯,光鲜亮丽的礼服、笔挺有型的西装,很快就充斥满了会场。 工作人员为他们指引就位,每一张桌子上,都摆着水果跟干果,随后服务员为他们端上酒水或者饮料,吃喝充裕的活动会场,到处充满了欢声笑语。 十一点半,嘉宾基本入场完毕,孟佳乐在后台做指挥,一支歌舞表演团,在台上华丽亮相。 这样的阵仗在后现代或许不稀奇,但是在处于发展中的八零末期,绝对是很排场的。 现场的嘉宾就这样被吸引了注意力。 每一个歌舞表演者身上,都佩戴着真实的珠宝首饰,灯光的闪耀下,伊利缤纷,使得所有的宾客都看得入了神。 而这,正是苏凝雪跟孙琴想要达到的效果。 待歌舞表演结束,歌舞团退下去,便是由司仪上台,来向大家介绍本次活动的主题,以及活动流程。 其意义,是要在宣传花国珠宝文化的同时,公司会将部分拍卖款项,捐赠给慈善机构。 公司这一决定,立刻引起了全场沸腾的掌声。 苏凝雪跟孙琴就是在嘉宾们热情的注视中,被请到了台上。 “这位,就是我们花耀珠宝公司的设计总监,副总经理,公司的责任理事,苏凝雪女士。” 苏凝雪穿着一身淡雅的灰黑色旗袍,头发是以复古的方法挽起了一个自然的发髻,最后再用一只黑色的木簪固定。 只见她浑身上下,除了耳垂上的一对珍珠耳环,跟手腕上的银质手镯,便再没有多余的装饰。 孙琴也在今天穿着朴实无华的打扮,就像是故意与苏凝雪搭配那般,纯黑色的复古分离款长裙,头发盘在发顶,用一串珍珠做点缀,她的耳饰是一对耳钉,再有就是一条纯净的银色素链,干净,清新。 与苏凝雪站在一起,简直是相得益彰,把所有的风头,都给了台下衣香鬓影的嘉宾。 “那么这位,想必不需要我的介绍,大家就对她非常熟悉,她就是我国目前为止最年轻的传统雕刻艺术家,孙琴。同时呢,她也是我们公司的总经理、兼运营总经理,公司的理事孙琴女士!” 哗啦啦,台下的掌声几乎没有过停留,嘉宾们的小声议论,都是围绕着台上的两个人,表现出对她们的赞赏。 “下面,我们的拍卖会就要正式开始了,玉石,在我国古代,被称为王者之石,君子之器。大家都知道,我们公司的董事长,也就是归国华侨宅妮弗女士,作为一名世界级的珠宝大师,宅妮弗女士之所以选择回国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弘扬我们花国的珠宝文化……” 主持人的开场,足足持续了五分钟之久,到他下台,拍卖主持人轮换登上了舞台。 “接下来,由我为大家介绍我们的第一件拍品首饰,之前大家出席过我公司举办的展览,都应该见过,它就是我们的设计师苏凝雪女士,与孙琴大师共同完成的第一件作品——君子佩。” 众人凝视着舞台,有工作人员端着一个托盘,放到了主持人的桌子上。 主持人戴上手套,拿起玉佩展示给观众。 “大家看,这块君子佩,以上好的和田为底料,洁白莹润,雕作双菇,中间剜镂形成狭窄缝隙,双菇彼此相连,此玉菇选材上乘,周身不琢纹饰,任其光素,优质玉材一览无余。菇为菌类,“菌”与“君”同音,故此佩又意为“君子佩”,可藏宜佩戴。” “但是大家再细看其设计与做工,‘菌’为多种,我们公司的苏设计师在构思上,采用了最少见的‘藓菇’其造型独特,通过孙琴大师精妙的雕刻工艺完美施展,达到了既不夸张,又有新意的特色,君子佩,赠与君子,不分老少、年龄、男女,皆为良选。下面,我们的一号拍品开始竞拍,低价是10000元。” “一万,可不便宜呀。” “虽然说黄金有价玉无价,可我们家有一块老祖宗传下来的古董级别的玉石手镯,市场估价才五千,她们的这个,不划算。” “君子佩,君子赔,这两个老板是把我们当成傻子么?” 台下再一次响起了小声的议论,不过多是以不满居多。 即便苏凝雪的设计搭配孙琴雕刻,但他们也只是在国内珠宝界小有名气而已,若是到了世界级别,兴许还有人愿意替他们买单。 司仪的报价一出,台下迟迟没有人叫价。 孙琴在协助宅妮弗办公司前,虽然也参加过不少拍卖和展览,她一直觉得,举办活动不就是那么回事儿,只要叫了低价,等着拍卖就成。 哪想到现在轮到她自己搞,竟然冷场了。 孙琴一时之间有些慌乱,本能的看向苏凝雪。 低声问:“这下怎么办?怎么没人叫价呢?” “很正常,拍卖会刚开始没有那么多彩头,主要就是个过渡,流拍不是稀罕事。” 苏凝雪小声回答,话是这样说,但苏凝雪是爱面子的,在刚才开场之前,她临时做了决定,并已经吩咐给了赵靓。 安保区域,赵靓收到了苏凝雪的暗示,正准备让乔森换衣服入场去竞拍。 下一秒,宾客的人群里,一只纤细白净的手举了起来。 “我出一万零一百元。” 众人寻声看去,就见在坐席中间的位置上,一个长相精致靓丽的年轻女子,温文尔雅,端庄得体的露出志在必得的笑容。 “呀,是我的女神!”赵靓身边的乔森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 他甚至还向前了两步,望着人群中的女子,一双桃花般灿烂的眸子里,喜欢与崇拜的光,都快要溢出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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