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军宠:村姑闪婚后变成小娇娇_第502章 沈莞夸下海口?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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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是这几天给你们放松了,让你没有事情做,跑到校外去摆摊。”刘教授把杯子重重的放在办公桌上,眼神不悦的看了过来:“身为学生,你是不知道自己来做什么的么?哪头轻哪头重,你心里没数?要是真有闲暇,你上图书馆,那么多材料,不够你学的?”
  沈莞明白,作为老师,把督促学生学习放在第一位。
  恨不得学生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学习上面,争分夺秒。
  但沈莞,理解,不代表要把自己压榨的像个机器人。
  “教授,我知道您是为了我好,可我去校外摆摊,也是利大于弊的,既能赚一些生活费,减轻负担,还能增加我的社会阅历。”
  “都是借口,你要是想赚钱,眼睛盯着钱,那就不要学医!”刘教授的担心不是杞人忧天。
  他朝沈莞走过来,给他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
  “我见过很多大夫,也有我亲手培养起来的,很知名的医生,一开始他们还能保持初心,有医德,但是慢慢的,他们开始用职务便利牟利,收礼,收红包,这是什么?这就是被利益蒙蔽了眼睛,医生这个行业,早晚要被这些人给败坏了风气!”
  “这个社会确实不缺这种人,他们遍布在各行各业里,但是我觉的,主要还是看个人的品行,我相信自己,不会那么做。”
  刘教授看着沈莞的眼睛,却是一声哂笑。
  “每一个跟我学习的学生,他们在宣誓的时候,都是这样说,我也相信他们一开始,是抱着一颗纯粹的心,可后来,真到了那个时候,他们根本就控制不住自己的贪欲。”
  “那老师您呢?一味的追求教学成绩,是否也是想向外界证明,您的能力?”沈莞直白的望着刘教授的眼睛。
  她从入学的第一天,就听到了很多类似的传言。
  沈莞知道这样问出来,有可能会得罪了刘教授,但是她本能直觉,刘教授不是这样的人。
  果然,她的话一出口,刘教授表现得很生气。
  “我的能力还需要证明?我培养出的一批又一批学生,就是完美的答卷,你不听劝告就算了,我依旧会尽力教你,但是将来,你做不到对你刚才的的承诺,就请不要说,是我把你教出来的。”
  沈莞猜,刘教授应该很无力吧。
  自己教出的学生,很多都被外界的不良风气影响,深陷在利益的泥沼中,被利欲玷污。
  刘教授为人师表,顾及师生情谊,想要挽救他们,却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在收受好处的路上,一去不返。
  “那您等着看,我会不会让您失望,我觉得有一天,您会因为教了我这个学生,而感到自豪。”
  沈莞唇角荡起一抹笑容,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打在她的面庞,使她那双灵动的眼睛,充满了勃勃生机。
  刘教授愣了一下,随机,他又笑了。
  “还是第一次有人,在我面前夸下这么大海口!”
  是啊。
  他怎么忘了呢。
  这个学生,可是古成县的状元,用重点本科的分数,来到了中医院。
  她如果真的爱钱,完全可以选择中京最好的重点医学院。
  “是我的格局小了,我很期待,你们都能在这个行业里头发光发热。”刘教授背着窗口,上课的时候快到了,他让沈莞跟孙雯先去上课。
  ……
  中医内科,顾名思义,是以中医理论,阐述中医疾病的病因病机,证候特征、辨证论治、预防、康复、调摄规律的一门临床学科。
  而作为一个医学文明从春秋战国便开始流传,整整几千年的发展史,从《黄帝内经》到魏晋时期,症状学,治疗学都得到了充实的发展。
  直至发展到清朝时期,再到五四运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花国有过多为杰出的中医诞生。
  比如名医扁鹊、华佗、张仲景、孙思邈、李时珍、葛洪等等。
  光是一部医学史,就占据了大学教育的整个学期。
  另外,学生们在老师的带动下,还要分析各种先辈留下来的古籍。
  譬如《黄帝内经》《本草纲目》《外经》,这些都是中医学生每天都要看,都要研究的文献。
  而在这其中,又涉及到中医的‘望闻问切’,识别药材,认识药性,它的好处于坏处,怎么去使用它。
  另外还有涉及到人体经络、穴位等等,贯穿着整个中医的学习过程。
  沈莞的选修课是中医针灸推拿,在人体的气、经、穴位研究上,更要精益求精。
  沈莞在刘教授说的那些话,不想变为喊口号,就要稳扎稳打的,将学业完成好。
  是以,除了吃饭跟摆摊、休息的时间,她每天都把所有的精力放在了学习上。
  除了累积丰厚的专业知识,在操作上,沈莞也要跟得上速度。
  ……
  “沈莞,感觉你最近瘦了很多,你每天出摊,还要学习,这么下去,铁人也吃不消啊。”
  这天,周怡看出沈莞的脸色不好,提议让她休息一下。
  沈莞却摇了摇头:“我这情况,休息个一两天不顶用,除非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干,好好吃睡它个几天,才能养回来一些经气。”
  程丽丽打着哈欠从床上下来说:“别说沈莞,你看我跟孙雯不也整天顶着黑眼圈?我们在刘教授手底下,就别想浑水摸鱼。今天我们还要跟着老师去街上做义诊,还不知道什么情况呢。”
  “义诊?咱们这才刚开始学,你们就要去做义诊了?”
  “对,听说是近来流行一种传染病,我们去除了学习、观摩,还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基本防护。”程丽丽拿着水盆走了出去。
  不大一会儿,走廊里响起了大喇叭声。
  “沈莞,收发室有你的信件。”
  “我正好要下楼,帮你取了吧。”宋朝一边穿裤子,一边说。
  沈莞刚好懒得跑这一趟,对宋朝笑了:“那就麻烦你了。”
  很快,宋朝带着刚买的包子,跟信封从外面回来。
  一边交给沈莞,她一边说:“这封信上周就到了,估计是别落下了,管理员今天才找到,喏。”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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