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姨怎么了?婷婷领她朋友回来,我看你好像有些不高兴?” 朱妈妈能高兴才怪呢! 她看着自家有出息的外甥,都这么有本事了,还愿意伸手帮她干活。 反观饭厅里那个…… “别提了,提他我就心烦!”朱妈妈板着脸,继续往桌上端饭菜。 陈松这下确定,二姨和姨夫都不喜欢婷婷那个朋友。 其实陈松一点也不傻,从朱婷热情的挽留他吃饭,他就能感觉到,她在有意的向他介绍杨权,想给自己留下一个好的印象。 陈松如果光听朱婷的介绍,觉得杨权确实不错。 能吃苦,上进,还为了她放弃留学…… 但是这些都是从朱婷嘴里出来的,若让陈松自己判断,首先,朱婷说的话之前后矛盾。 为他放弃留学这么大的事,还算能吃苦上进? 这分明就是个恋爱脑。 一个男人为啥对女人那么好?真有那么喜欢,不是更应该努力工作挣钱,给她足够的物质基础? 这才是一个成熟男人该有的觉悟。 如果没有这些,那说明杨权这个人还幼稚。 不光幼稚,有可能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虚伪家伙,抱着某些目的跟朱婷在一起。 要么,他喜欢的不是朱婷这个人,而是她家里的条件。 姨夫和姨妈都是过来人,杨权那点儿小心思,逃不过他们的眼睛是正常的。 可惜就可惜在了表妹,一时为他上头,耽误了大好的青春。 连他都有些看不下去了,二姨跟姨夫的心情,可想而知。 陈松端了两盘菜出去,避开杨权,都放在了朱婷面前。 “瞧瞧你最近瘦的,在外面也不多吃点好的?” “你不懂,我现在在减肥呢!”朱婷俏皮的说道。 陈松笑了笑。 看破不说破。 她到底是在减肥,还是把用在吃上面的钱花在了别的地方,只有她自己清楚。 感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她要一直这么执迷不悟的走下去,受伤,不过是早晚的。 “表哥,你这次回来还走吗?”朱婷主动跟他说话。 她也看出了父母要跟陈松交谈,故意说的很大声,这样陈松就无法回避她的问题。 陈松笑吟吟的看着她:“当然得走,不过是年后。” “表哥,你在国外做金融,真的有那么赚钱吗?你能不能教教我,让我也跟你一起飞黄腾?” 朱婷以半开玩笑的方式,延续跟他的聊天。 陈松还没来得及回答。 朱爸爸就讲话抢了过去。 因为朱婷非要跟杨权交往,让父亲十分不满。 所以,对她也没有好脸色。 “你表哥在大学学了四年,出国留学了两年,才有如今的成就!是你随口说说,想学就能学会的?当初我就让你报考学经济管理,你非得去学那没出息的教育,现在想要反悔,晚了!” 朱爸爸的一番严厉训斥,完全没有给女儿留一点儿面子。 而坐在朱婷旁边的杨权,明白朱爸爸是在借机说他,脸颊刷的红了一大片。 “爸……我学教育怎么了?以后是老师,教书育人,是光荣的园丁,怎么就给你丢人了?再说了,我就是跟表哥开个玩笑,也没有说非得去学!”朱婷面子上挂不住,在饭桌上反驳父亲。 朱爸爸被气得吹胡子瞪眼。 一旁的朱妈妈赶忙劝阻,“快点吃饭吧,都少说两句。” 而这一番不高兴的争执,也让朱婷无法再跟陈松套近乎。 但她还是不死心,并且心里想道,要是陈松能够带一带杨权,他的条件就能改善很多。 父母就不会因为他经济差,对他不满了。 朱婷心里有了决定。 现在在饭桌上不好说,她等陈松吃完了饭,在他提出告辞的时候,拉着杨权主动提出要和他同路。 “哦,也好,你们住哪里?我开车送你们。”陈松自然的说。 朱婷心里一惊。 “表哥,你买完车了?” “嗯,买一辆代步,等我走了给你大姨开着,出门方便。” 表哥这个儿子大姨可真不白养! 朱婷心里想着,不禁为自己还在花着家里的钱儿感到挫败。 待出门,她发现陈松买的是她喜欢的那辆桑塔纳,即便不嫉妒,也羡慕得眉头紧紧的皱了起来。 心想,陈松车房说买就买,看样子是真的不少挣! 她跟杨权坐在后座上,车里不光隔绝外头的冷空气,还有暖风吹,坐起来简直不要太舒适。 “要是我也有一辆这个车就好了,表哥,刚才我爸在饭桌上那些话你也听见了,我真没想到他会那么势利眼,就因为……因为杨权条件一般,就给他脸色看,还话里话外的讽刺。” 大抵朱婷也把夸杨权的话说完了,现下也只能挑她父亲的不是。 陈松听完她的话,心里就有一些反感了。 若不是杨权在场,真想说她两句。 陈松抿着嘴唇没有接话,朱婷制坐在后座上,根本就看不见他的表情,是以,并不知道他在不高兴。 “表哥,我能不能求你件事?你看在我的面子上,带一带杨权好不好?让他也跟你赚些钱,你在华尔街都那么厉害,在家这边肯定也不会差,你没事儿教教他,不用挣得太多,我就想让他买一辆房子,再买一辆车……” 寻常人你让她开口就提出买一套房子跟一辆车,单纯靠工资度日的他们,恐怕是想都不敢想的。 他们辛苦赚的钱,每一份都得算计着花。 但是朱婷就敢,从小优渥的家境,让她觉得钱好赚,只要付出努力就能得到回报。 却不完全贴合实际去考虑杨权的工资。不想想就算以后他毕业了,留校做老师,一个月的工资最多也就百八十块钱而已。 朱婷的话没惊到陈松,却把坐在旁边的杨权给惊着了。 他呼吸骤然一顿,藏在口袋里的手无声紧握,侧头看向朱婷…… 朱婷没听到陈松的回答,又说了一便:“表哥,你就帮帮忙嘛,我知道你肯定可以,你也不想我跟杨权以后日子过得很辛苦吧?而且,说不定我爸妈还会因为工作的事,反对我跟他在一起,我只要想想,心里就很难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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