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凝雪要换去许婉若的班级,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校主任就算不同意,也没办法,犹豫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是批准了。 “郑教授来之前,还特意跟我问过你的情况,你这说转班就转班,都让我跟人家没法儿交代了呀。” “原来是郑教授,那我知道了,没关系,我就算不在他的班级,他找我帮忙的话,我也会尽力。”话虽然这么说,苏凝雪也只是想给校主任,以及那位没来的郑教授一个台阶而已。 毕竟狄青云留下来的是个烂摊子,一般人,没个两把刷子,怎么会愿意接手? 苏凝雪曾经在美术大赛上见过那位教授,他是画家协会成员,陈川自然熟悉,并且他还跟苏凝雪提到过,传说那是一位不问世事,专注于画画的老先生,眼睛里除了画画,就没有别的事。 说起来,那位郑教授还有一个故事。 据说郑教授有一次作画,足足三天没有吃饭,等他想起来吃饭这回事,锅里煮的面条都长毛了,而郑教授也成功的把他自己给饿进了医院,躺在病床上他也闲不住,把医院一块空白的墙壁上,都画上他的作品。 他是一个典型嗜画成魔的人。 苏凝雪都可以想到,做了他的徒弟后,会面临什么样的压榨。 她虽然专注作画,但不会强迫自己,并且还要兼顾其他事业,这在那位郑教授的眼里,一定是看不过去的,肯定每天都要给她念经。 总之,她转班,一定是个对的! 申请书通过了,苏凝雪当天给许婉若上交了自己的档案,顺利的换班成功。 “我知道你比徐北武还要忙,班里已经有了一个经常缺课的,现在又多一个你,我都不好袒护了,所以我只有一点要求,期末考试,你必须拿第一。” “期末考试?没问题。”苏凝雪算一算时间,大概还有两个星期,足够她完成一幅作品。 许婉若见她这么自信,就没再唠叨。 虽然她习惯用佛系教学法,但是该督促学生的时候,她也会尽职。 “还有,下学期我们学校要派几个学生去中京参加比赛,你本身就在名额里,到了我这儿同样不能缺席,往后咱们学校只要有大型比赛,你都得去参加。” “没问题,这都是小意思。”只要许婉若不要求她天天报道,偶尔参加个比赛还是可以的。 俩人就这样约定好,苏凝雪安心的离开学校。 …… 三日后。 她接到了沈天齐的电话,说记者那边已经打通了,叫她尽快去电视台接受一次采访。 “去电视台?” “是的没错,这个采访本来是给我的,但是你知道我不喜欢抛头露面,干脆,把这个机会给你,你好好上去露露脸,就以……【藏酒】省内总经销的职位去。” “总经销?四哥,你决定提拔我了吗?”苏凝雪没想到,在他不停帮助自己后,竟然还给她提升了职位。 沈天齐笑了笑,说道:“这可是我大哥的意思,他一般时候不管我的事,还是头一回呢,问我要了这个人情。” “你大哥是……” “李国英。” 苏凝雪压根儿不认识那号人物,也想不到,是谁卖得面子,总归这是一件好事,她乐之不得,就当成天助吧! “那就先谢过你了,沈四哥,虽然不知道是谁找了李先生,您帮我转告他,谢谢他的赏识。就不说别的了,【秦厨】的大门永远向你们敞开,我明天让徐北武去给你们留一间专用的包房,回头你们只管去就行,饭钱我包。” 苏凝雪今年也才20岁不到,沈天齐与李国英年纪加起来,都快七十岁了,哪里好意思去她那儿白吃白喝?还是长期的。 “留包厢我就不跟你客气了,回头,叫上兄弟几个,去你那儿充一张饭卡,给你捧捧生意。” “不用的,四哥。”苏凝雪是真心想给他们安排。 沈天齐却不肯答应:“就这么定了,明天中午十二点,电视台采访,你别忘了。” “好的。” …… 这是苏凝雪第一次去电视台被采访,它是一档名人访谈节目,由春城频道午间播放,才刚刚推出不久。 沈天齐在春城名气响亮,又是个有故事的人,被采访是理所应当。 苏凝雪跟他比,年龄上不占优势是其一,其二,她怕自己去接受采访,会喧宾夺主。 毕竟她的身份太多,根本就达不到给【藏酒】做宣传的效果。 所以在去之前,她特别做了一些准备,带着两瓶【藏酒】上节目,美其名曰,给主持人的见面礼。 该当电视节目为直播,次日,中午,人们只要准时打开电视机,就能看见一个穿着白色毛衣,米色长裤,梳着马尾辫儿,模样靓丽的姑娘坐在椅子上。 她的对面是该档节目的主持人,叫陈伟,大约五十岁,苏凝雪在镜头前亲切的叫他陈叔叔。 “她可真是个有礼貌的姑娘。” “有礼貌,有能力,现在的社会,就需要多一些这样的年轻人啊。” 两位老者坐在电视机前,这个时代,谁家要是有一台彩电,那绝对是有头脸级别的家庭。 李家在春城的地位,往谦虚了说,算得上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那么不谦虚呢? 地头蛇,生意场上的扛把子,春城的一座金山,反正怎么叫的都有。 此时同样跟二老一起坐在电视前的,还有他们的长孙李国英。 他的手里端着一杯温茶,小口的抿着,要笑不笑的看着电视。 “国英啊,这个丫头,是不是那天小郑提到的苏凝雪?那个画画特别厉害的姑娘?还代理了天齐【藏酒】的姑娘?” “是她。”李国英颔首,漫不经心的说。 他的目光主要还停留在电视机上,当听见主持人问苏凝雪,她一个小姑娘,为啥要去代理【藏酒】的时候。 她对观众笑了起来,脸颊上两颗浅浅的小梨涡,清秀又可爱。 “我代理【藏酒】,跟我喜欢脱不了关系,我喜欢喝,但不嗜酒,就是觉得这个酒的味道很特别,如同它的名字,【藏酒】,藏的不是酒,是酸甜苦辣,我们喝的也不光是酒,而是人生,酸甜苦辣的人生。”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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