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凝雪要跟万枚见面,今天特意起了个大早。 只是她仍然慢了一步,齐大嫂勤快,已经在厨房里做好了早饭。 许是后者也知道自己厨艺方面不让雇主满意,见到苏凝雪就表现得紧张,生怕自己懒一点儿,雇主家有了做饭的,就把她给辞退了。 毕竟江家这样不差钱又事情少的雇主不好遇。 就拿齐大嫂先前干活的那一家来说,儿子不在,家里的钱全由媳妇儿掌管。她为人抠搜又小气,常常克扣老人的伙食费,后来儿子回去,发现父母饿的皮包骨,那媳妇儿把责任都推到她头上,还给她扣上了中饱私囊的帽子! 齐大嫂这才干不下去了,换了一家雇主。 “少奶奶,您起来了。”齐大嫂热情的跟苏凝雪打招呼。 听见这声‘少奶奶’,苏凝雪鸡皮疙瘩战栗了一身,别说她自己听的不适应,让外人听去,恐怕背后也会说他们江家人托大。 所以,她笑着叮嘱齐大嫂:“你不用这么称呼,叫我小雪就行。” “呵呵,那会不会太没有礼数……”齐大嫂在原先那个家,都是这么叫。 苏凝雪对她摇头:“现在都改革开放了,讲究人人平等,你跟我们家虽是雇佣关系,但不是下人,所以叫名字就行。” “那……小雪,饭我都做好了,煮了粥拌了个凉菜,我会做的不多,你看看还想吃啥,我能做的给你添点儿?”齐大嫂看似询问,苏凝雪看得出来,她想要跟自己请教。 于是给她讲了讲全家人的口味,之前王淑珍都跟她说过,她没往心里去,但架不住记性好,还真都记住了。 “就是这些,以后早饭要尽量丰盛一些,可以做肉菜,中午做饭前问问两位长辈想吃什么在做,回头我给你写一个菜谱,你按照上面的工序,给他们做成就行。晚饭尽量清淡一些,要是中午胃口不好,晚饭再做丰盛……” 苏凝雪交待很多,齐大嫂认真的记下。 苏凝雪在厨房里帮忙又做了一道小炒肉,挪上桌后,喊二老吃饭。 饭后,江老太太正挂念回门的儿子跟媳妇儿,他们的电话就打来了。 江老太太过去接,江韬说他们今天还不能回去。 “咋的了?你岳母病的严重了?” “有点儿,昨晚上来的医院。” “那用不用我们过去看看?” “人现在还昏迷着,等醒了再说。” 挂断电话,江老太太便坐在沙发上跟江老爷子唉声叹气。 “人到老了啊,都有那一天,就是个早晚的事儿而已,要是能一觉睡过去啥都好办,怕就怕像老王这样的……想想就可怜。” “放心吧,就你这一天天心大的,我躺下,你一时半会儿都躺不下!”江老爷子非但没安慰,还把她给挤兑了一通。 江老太太不甘落后的跟他拌嘴:“你这是为了笑话我,把你自己给咒进去?行,你要是真躺下了,我给你端屎端尿,天天推着你出去喝西北风!” “你敢……” 眼见着,两个老顽童要吵嘴,苏凝雪赶紧搭腔。 “爷爷奶奶,墨沉的外婆生病,他现在回不了,我需不需要代替他去探望一下?” 二老这才正经起来,江老爷子点了点头:“是得去,不能空手,给她带点东西。” “你去正好,还能全权代表我们,唉,我跟你爷爷年纪大了,医院那地儿还是少跑,不吉利!” “那好,我上午有点事,等忙完了买点东西过去一趟。” 如此说定,苏凝雪便拿上包,出门去城东见万枚。 她说的地方并不难找,她雇了一辆三轮,不到半个小时就到了。 万枚指定的那家【秦厨】就在路边,老式的招牌,应该是民国时期留下的老饭馆,不过现在并没有营业,从破旧的门脸和萧条的门厅就看得出来。 苏凝雪上去叩门,很快,就从里面打开了。 一位戴着老花镜的老先生站在里面,问她有什么事。 苏凝雪见人习惯先笑,尤其对长辈笑的更具亲和力:“我找万枚姐,我是她朋友。” “小苏是吗?进来吧,小玫从昨天就在念叨你了。” 苏凝雪走了进去,才发现饭馆跟外面大相径庭,具有年代质感的装修保存的相当完整,老人一身中山装穿得很立整,看起来就是个很有讲究的人。 “小玫,你朋友来啦。”老人站在堂子里呼唤,里头是一个小院,万枚拎着一个水壶,笑容艳艳的走出来。 “妹子,你真的来了,我给你写信一直也没回音,还以为这一面见不到了。” “我之前在省城,今天才回来,万枚姐到几天了?” “我也是昨天晚上才到,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三舅爷,三舅爷,这就是我跟你说的小苏。” 三舅爷点了点头,说让她们先聊,自己则去院子里伺弄花草去了。 万枚带苏凝雪去窗户口的椅子坐下,跟她说起此番回到百花城的目的。 原来,秦老先生一生守着这家饭店,无儿无女,现在到了晚年身体不便,需要人照顾。而秦家的后辈要么留洋,要么不被他看好,于是他就联系了万枚,以这家饭店为遗产,让万枚给他养老。 万枚跟丈夫在中京生活,吃穿不愁,自然不是为了饭店才回来,单纯是看老先生可怜,答应把他接去中京照顾。 万枚还说:“我舅爷说,这家饭店现想租出去,租金够他零花钱,但是我想着,一个老人花不到什么钱,就不麻烦的往外出租了。我把他带回中京,这间房子就空下了,我在百花城没有信得过的,我看妹子你人品不错,我把钥匙留给你,你没事儿帮我过来瞅一眼行不?” 面对万枚的请求,苏凝雪自然答应。 万枚当场就把钥匙给她,还带着她去左邻右舍打过招呼,给他们留下苏凝雪的联系方式。 苏凝雪借着说话的工夫,站在借口观察四周,发现【秦厨】所在的位置极佳,不光占据街口,前面三条四通八达的大道,想当年定然繁华鼎盛过,若餐馆一直开着,必然是连民族饭店都比不过的金字招牌。 如今这样萧条的闲置在这里,当真可了惜。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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