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方,你联系上李雪没有?我现在都联系不上她了,你不是在燕京吗,那你可以去找找她。” 徐丽蓉说道,林方其她的红颜知己她不怎么熟,但是和李雪很熟。 “我知道的,我会去找一下李家,另外再找一下霍家。” 林方回道,李雪上次跟他说要去海外避避风头,不过现在风头也算是过去了,该回来了。 但是他现在也联系不上李雪,而且她也没有联系他,也不知道有没有发生什么意外。 接下来他在和岳倾城打了个电话,又给周晴打了个电话。 她们都比较善解人意,岳倾城觉得他太厉害了,多个人分担一下也好,他们又能多个姐妹,以后也能热闹一些。 至于周晴,那就更没有意见了,本来她也不敢要求太多,这种事情自然不敢有意见。 “林方,你总算是回来了,今天就要举行同学聚会了,大家都来了。” 老三说道,再不回来,他们都要打电话催他了。 她们一个个都已经打扮了一番,同学聚会都是来炫耀的,他们不说去跟别人炫耀,也不能让别人到他们面前炫耀。 “最近事情比较多,今天同学聚会,那大家一起去吧。” 林方说道,除了他们几个,还有一些关系也还不错的同学,大家见个面聚一聚也不错。 “林方,这是我们给你买的衣服裤子鞋子,赶紧换上,这可都是名牌。” 老三说道,他们就知道林方自己应该没有空,因此都给他准备好了。 林方还真的没有空,而且他也没有在乎这么多,现在他基本上无尘无垢,一套衣服可以一直穿着,也不会脏。 但是别人不会这么觉得,就算衣服再干净,一个月不换,也会被别人说非常邋遢。 林方洗了个澡,然后顺便收拾了一下自己,再换上了这些衣服。 “我去,林方,衣服一换,我感觉都认不出来了,现在说你是大家族的子弟,我都信。” “确实是非同小可,林方这气质,感觉大家族的子弟都比不上。” “有钱了,这气质也就上来了,我们也得学一学,不能让别人觉得我们只是暴发户。” 老三几个人说道,以前也没发现,林方竟然还这么有气质。 林方的气质,是因为他修仙者的身份,哪怕他没有故意散发出修仙的气场,依然不是一般人能够比得上的。 他们收拾收拾,随后就出了门,聚会的地方并不在这个酒店,而是在一个私人的庄园里面。 “聚会的场地,是班长提供的,他现在是马总的私人医生,可以说是一步登天。” “这个庄园也是马总的私人庄园,平常都不怎么住,今天被班长借来给我们聚会。” 老三说道,说起这个班长,有一些不爽。 也不能说这个班长不好,只是他太喜欢炫耀了,喜欢别人阿谀奉承,巴结讨好他。 不过他也算是混出了名堂,能够成为马总的私人医生,等于就是皇上身边的太监,确实有无数的人想要巴结讨好他。 “马总。” 林方想到了马总,这是一个人物,还能劝他不要和叶家为敌,给他留下的印象还不错。 燕京各大家族,一直都有关注叶家的动静,今天之所以这么爽快的付了钱,正是因为他们已经得到了可靠的消息。 就是叶家已经对外宣布,那就是他们的拍卖行出了叛徒,把丹药给掉了包。 一般的人或许真的相信,但是作为他们这些老江湖,自然知道,那是叶家认怂了。 叶家都认怂了,那他们还敢说什么。 一个个老老实实的,早上赶紧把买药的钱给付了。 丹药到手之后,他们也立即安排人进行服用,看看这丹药到底有没有那么神奇,是不是能够增加20年的功力。 “怎么样?” 马总问道,他自己已经不需要靠丹药提升功力,因为他已经到了天级圆满境界。 现在服用丹药的是他的女儿,马小玲,一个能够娶到她,就能少奋斗500年的女人。 “爸,我的修为突破了,现在同样也到了天级古武境界。” 马小玲回道,她还是个小姑娘,不说有多漂亮,但却非常可爱。 “实在是太神奇了,这么小一颗丹药,竟然有如此逆天的功效,要是能够再买几颗的话,天级圆满都不是事。” 马总开口赞叹,现在叶家认怂了,林方活的好好的,那就可以去和他打好关系。 “爸,这种丹药简直就是仙丹,他还有没有其他的仙丹,能够让你突破先天古武境界。” 马小玲问道,她非常兴奋,现在她也算是成为了一个高手。 “下次我去问一问,说不定他手中真的有这样的仙丹。” 马总双眼放光,他觉得马小玲说的对,林方就是一个奇人,说不定他手头真的有这样的仙丹。 “爸,你的那个私人医生太烦了,动不动就发信息来骚扰我,要不你把他开除了吧。” 马小玲说道,她说的就是林方他们的班长。 这个班长明显是有些贪心,成为马总的私人医生还不满足,还想要成为他的女婿。 “这个年轻人我感觉还是不错的,你要是不喜欢,那就和他成为一对普通朋友吧。” 马总笑道,能够成为他的私人医生,自然是得到了他的欣赏。 “他今天说举行什么同学聚会,还想要让我去呢。” 马小玲说道,反正她是一点都不喜欢,完全不来电。 作为她这样的大小姐,任何人接近她,首先怀疑的就有可能是不是故意的。 因此门当户对也很重要,不然就有可能不相信有爱情,只相信利益。 “那都是年轻人,你去玩玩也行。” 马总笑道,他是非常放开的,只要是自己女儿喜欢的,不管是谁都行。 “马总,小玲。” 说曹操曹操就到,大班长来了,是一个精神小伙,带着金丝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 他是特意来邀请马小玲的,要是能把她请过去,那就说明她有可能成为马家的女婿,这身份地位一下子就上去了。 马小玲没什么好脸色,不过马总都开口了,让她去玩玩,那就去玩玩。 她是负责监督的,因为那可是他们家的庄园,可不要在那里乱来,搞得乌烟瘴气。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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