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得意小神医_第171章 有戏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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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方先把一车萝卜送到了酒店,这还是早上,酒店就已经开始开门营业,餐饮部照样坐无虚席,还有无数人在排队。
  “这酒店也是,生意这么好都不开分店,我可是从外地来的,一路开了好几个小时的车。”
  “可不是,我也是从外地来的,这都已经排了一个小时的队了。”
  “天气太热了,都快扛不住了,再这样就不来了。”
  ……
  外面排队的客人已经开始怨声载道,主要还是天太热了,大家在外面这样排队等待,谁都会心烦意乱。
  林方觉得这是一个问题,必须得赶紧解决,否则接下来他们的生意会受到影响,名声也会受到影响。
  “林方,你来了,赶紧的,想办法把颐居酒店给拿下来,现在拖我们的福,他们的生意也要红红火火。”
  任性着急的说道,因为他们酒店容纳的客人有限,剩下的客人也得吃喝拉撒,因此自然也就让其他的酒店捡到了便宜。
  颐居酒店,是档次和他们差不多的酒店,首当其冲,捡到了第一波红利。
  “别着急,这可不是说拿就能拿下来的,你把房东的联系方式给我,我去找他谈谈,看看有没有机会把酒店拿下来。”
  林方说道,如果可以的话,确实是把颐居酒店拿下来更好。
  目前他们必须得向外扩张了,否则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些生意,让别人做掉。
  “我现在就给你,你抓紧时间。”
  任性立即拿出号码,她相信林方,既然嘉豪大酒店都能拿下来,颐居酒店也不在话下。
  她这是太高看林方了,能够拿下嘉豪大酒店,那是钱总自己要作死,否则他也不好霸占别人的产业。
  但是颐居酒店,他和这个房东无冤无仇,想要拿下这个酒店,除了别人愿意卖之外,他也不好动用其他的手段。
  他现在得到传承,学到一身本事,那是救济天下,匡扶正义的。
  如果说用来害人的话,指不定林家老祖都会从哪里爬出来,亲自清理门户。
  “快去吧,要是你能拿下颐居酒店,我就先把晓云送给你吃掉。”
  任性开口催促,给予他十足的动力。
  张晓云在旁边立即红了脸,从她的眼神可以看出,她非常期待。
  毕竟这几年对于她来说,相当于就是折磨,她已经有些迫不及待,非常想要林方来弥补她的空虚。
  “那就交给我了。”
  林方确实一瞬间干劲十足,张晓云珠圆玉润,女人味十足,他早就已经蠢蠢欲动。
  “这男人,果然是让他们多生个儿子,一个个就愁眉苦脸,让他们多娶个老婆,不知道多有干劲。”
  任性开口调侃,她也无所谓了,都已经发展到这一步,那就先把张晓云送给林方,让他解解馋。
  林方立即拨打房东的电话,等电话接通了之后,说道:“请问是黄总吗?”
  “没有错,是我,阁下是哪位?”
  黄总反问一句。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林方,算是一个神医,另外也兼职做点其他的生意。”
  林方回道,他没有急着说出目的,担心连面都见不到,到时候直接就挂掉了电话。
  “你是神医?你可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神医?可不要懂点医术,就说自己是神医。”
  黄总开口嘲讽,他听出林方的声音应该是个年轻人,这样的人也说自己是神医,他觉得有些太过狂妄自大。
  “我当然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神医,我的医术不说已经比得上国医圣手,但比起神医,绝对不会差,若是黄总有需要的话,可以一试。”
  林方说道,他觉得黄总也不是一般人,既然知道神医的存在,应该也有来历。
  “好,我们黄家确实一直都在寻找神医,希望有人能够解开我们黄家的诅咒,若是你能做到,任何报酬我都可以支付。”
  “之前我甚至都已经找过国医圣手,但是一直都束手无策,没有人能够解开我们黄家的诅咒。”
  黄总说道,到了这个份上,他也算是死马当活马医,不想放过任何机会。
  林方觉得机会来了,他立即毛遂自荐,说道:“巧了,我刚刚治好了一个国医圣手都治不好的植物人,省城沈总,不知道黄总有没有听说过,他的老婆就是植物人,已经被我给治好了。”
  “你说什么?沈总的老婆就是你治好的?”
  黄总惊呼起来,这件事情可以说传的沸沸扬扬,他怎么可能不知道。
  他也正想前往省城,想要找找沈总,看看能不能介绍一下,没想到林方已经自己找上门来。
  “如假包换。”
  林方回道。
  “林神医在什么地方?我马上过去接你。”
  黄总急不可耐,要是林方真的能解除他们黄家的诅咒,那就万事大吉。
  “你还是说你在哪吧,我去找你好了。”
  林方说道,他有交通工具,没必要这么麻烦。
  黄总连忙报上他的地址,他家里有一栋别墅,虽然没建立什么集团,但是他就是一个隐形的富豪,整个正阳县城,没有人比他更有钱。
  林方立即赶了过去,看样子这笔买卖,应该是十拿九稳了。
  颐居酒店。
  陆少惊讶万分,这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吗,他们酒店的生意竟然突然爆火。
  客房部已经爆满,餐饮部生意也非常不错。
  “涨价,马上涨价,客房部所有房价涨三成。”
  陆少激动的说道,原本还非常恼火,看到酒店现在的生意,总算是舒服了一点。
  不过他依然耿耿于怀,因为他现在心里对任性念念不忘,想到她这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实在是不甘心。
  他只觉得好白菜让猪给拱了,却一点都不觉得,他现在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他决定要去找任总谈一谈,看看还有没有机会,任性这样的美女,就算是二手货,他也不介意,照样愿意娶她过门。
  他说做就做,立即出发,前去找任总。
  王国兵感觉到了一丝与众不同,他找到自己的秘书,问道:“这几天有发生什么事吗?怎么我发现我们县城来了很多外地的游客。”
  “您还不知道吗?我们县城有一家酒店,他们供应着一种补品,深受大家的欢迎。”
  秘书助理连忙汇报,这件事情可以说沸沸扬扬,不知道的人已经很少。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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