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不拿我当外人。” 林方感叹了一句,可惜他却有色心没色胆,只敢瞄上一眼,不敢光明正大的看。 “嫂子,差不多了,我得赶紧出发,要是晚了就不好推销了。” 林方说道,他们这里出去比较偏僻,靠一辆脚蹬三轮车,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城里。 “那好吧,路上小心一点。” 徐丽蓉说开口叮嘱,看着林方现在这上进的模样,感觉生活也有了盼头。 “我知道的。” 林方答应一声,随后立即去了翠姨家,跟她借三轮车。 村民们现在都已经起来干活,翠姨也没好意思调戏林方,不过等他走后,立即找上了徐丽蓉。 “嫂子,昨天跟你说的事情,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翠姨问道,她已经有些急不可耐,觉得傻子配寡妇,那是绝配。 “这个先不着急,林方现在好像恢复正常了,我得先问问他自己的意思。” 徐丽蓉有些难为情的回道,因为这个寡妇,她自己也有了人选。 “也对,应该问问他,等他回来了我就找他商量商量。” 翠姨笑道,看她这副样子,指不定林方今天就难逃虎口。 只要直接把他这个当事人给吃了,那还用得着商量吗,自然是生米煮成熟饭,等着抱儿子。 林方已经骑着三轮车出发,这崎岖不平的山路,如果不是他现在已经修炼入门,非得把吃奶的力都留在这里。 “这些小家伙,可不要闷死了。” 林方有些担心,炎炎夏日,天气太热了,这些野味只怕坚持不了这么久。 打开几个水桶,这些野味果然已经奄奄一息,甚至有的已经没有了动静。 “有办法了。” 林方想到了一个主意,只见他双手掐绝,随后灵气汇聚,化为一滴绿色的灵液,融入了水中。 肉眼可见,原本的一桶清水,逐渐带上的淡淡的绿色光芒。 立即,整个水桶里的水就仿佛沸腾了一样,里面的河虾原本奄奄一息的,现在变得非常活跃。 “不错不错,这春风化雨诀果然不错。” 林方带着欣喜,既然成为了修仙者,自然掌握了不少小法术,这春风化雨诀只是其中一种。 至于作用,从名字就能听得出来,差不多就是有病治病,没病养生。 林方继续动手,给黄鳝还有河蟹的桶里也装上水,用同样的方法让它们也恢复了活力。 “这样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继续出发。” 林方放下心来,这一条山路,就算是他,也花了大半个小时才走了出来。 大山的外面是青田镇,他将三轮车锁在超市的门口,随后乘坐城乡公交车去的城里。 他们这个县城,只是一个小县城,经济比较落后,常住人口也不多。 “城里像样的酒店就两个,两个都去推销一下。” 林方暗道,他可是花了12块钱的车费,回来还得花同样的车费,要是推销不出去,那就尴尬了。 虽然只是一点小钱,但是他们家里都要揭不开锅了,这可是徐丽蓉省吃俭用藏的私房钱。 摇摇晃晃个把小时,这才到了城里,林方在经过县医院的时候,忍不住停下了脚步。 “我现在也算是有前科了,想去医院里工作,只怕不太可能,只能想办法弄个行医资格证,然后自己开个诊所。” 林方心中暗道,他读了这么多年的医科大学,绝对不能白白浪费,必须得继续发展。 再说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他绝对不会让小人得志。 嘉豪大酒店! 林方先来到了这个老牌的酒店,在他们县城已经开了十多年,现在的规模,已经达到三星级的标准。 他刚刚来到门口,就已经遭到了保安的驱逐。 几个保安看着他骑着一个脚蹬三轮车,又穿的朴朴素素,一身土腥味,非常嫌弃。 “各位,我是来推销野味的,麻烦通知一下你们的厨师长,保证他会喜欢。” 林方说道,可惜兜里的钱有限,不然买包烟,给他们发根烟,应该好说话一点。 “走走走,你当我们这里是小饭馆吗?什么东西都往这里推销,赶紧走。” “就这些东西,还当成宝贝,我们酒卖的是鲍鱼,龙虾,鱼翅,谁要你这些上不了台面的东西。” “快走快走,不然我们动手了。” 几个保安不耐烦的驱赶,不给林方一点机会。 “得,那我去颐居酒店。” 林方无奈的转移阵地,颐居酒店是新开的,半年不到,听说老板是个大美女。 这不是听说,而是事实,颐居酒店的老板就是一个大美女,而且还是个倾国倾城的大美女。 她的名字叫做任性,是任家的大小姐,一位集性感与妖娆一身的大美女。 此刻的她正在酒店,为酒店的生意有些上头,因为半年多了,她们的生意还是没有做起来。 “晓云,今天赵总会过来用餐,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如果说能够把赵总留住,那么以后他肯定能够带动我们酒店的生意。” 任性说道,她披散着大波浪头发,身上穿的是白色衬衫,再加一条灰色的包臀裙,将她的身材勾勒的淋漓尽致。 不说她倾国倾城的容颜,光是一双大长腿,就足以让人为之迷倒。 “任总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安排。” 张晓云回道,这也是一个大美女,一头青丝简单的盘在头上,给人一种知信优雅,简单大方的美感。 “嗯,那我先走了,今晚来我家。” 任性说道,仿佛在下达命令。 张晓云白皙的脸颊,立即泛起一丝红晕,随后点头答应下来。 任性满意的离去,她高傲的就像是一个女王,让人看到就有种想成为裙下之臣的冲动。 “赵总一直都在嘉豪大酒店用餐,大鱼大肉应该吃腻了,所以才来我们酒店,那么必须得给他安排的新颖一些。” 张晓云非常用心,立即安排菜单,更是打算亲自去菜场转转,看看有没有什么比较好的食材。 她说做就做,立即离开了酒店,走出门口的时候,正看到林方在推销野味。 “各位,这可都是最纯天然的野味,不然根本就生存不了,这些野味营养养生,那可是男人的加油站,女人的美容院,保证吃了嗷嗷叫。” 林方为了推销出去,也算是不遗余力,就差没说吃了能长生不老。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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