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里王骁本来是松了一口气的。 但是随即王骁就又想起了一件事。 “主公,这不对吧?你的女儿,年纪应该都不大才对吧?!” 曹操的女儿,目前最大的应该历史上的清河公主,也就是曹操的长女。 但现在也不过才十一二岁的样子。 他与曹昂是同父同母,都是刘氏所生。 但是要比曹昂小几岁,刘氏就是在生下清河公主之后不久死的。 随后她与曹昂便都交由丁夫人代为照顾。 所以不管怎么算,现在的清河公主都不可能到婚嫁的年纪啊? “此事你就不用操心了,我只是让你将正妻的位置给留下来而已,等我女儿到了婚嫁的年纪,你们立刻成婚!” 曹操这是一点转圜的余地都不打算给王骁。 之前曹操考虑到自己的女儿还没到年纪,所以才打算让夏侯家出一个人绑住王骁的。 但现在王骁将土豆这种神器给拿出来之后,情况可就立刻不一样了。 这种人才必须要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什么兄弟宗亲都不管用,还是得自己来才行! 所以曹操与王骁结为翁婿,这几乎是必然的事情。 对此其余众人也都没有任何的意见,毕竟这是曹操的权力,也是理所当然的结果。 而曹操见无人反对,也是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重勇,我告诉你,我那个女儿长得可不是一般的水灵,甚至要比夏侯彩更加漂亮,日后你一定不会后悔的!” 曹操拉着王骁便是将自己的女儿一通吹,王骁也只能是微笑着接受了。 毕竟和曹操娶曹操的女儿,对他而言同样是百利而无一害。 更何况还是那句话,美女都倒贴到你怀里,你不上? 那我就要怀疑你是不是太监了? “哈哈哈,以后我们可就是亲上加亲了!” 王骁的同意顿时让曹操更加的满意,当即便开怀大笑了。 众人也都怀揣着各自的想法,结束了这场看似有些闹剧的集会。 可到底是闹剧?还是改变世界的开始? 其实大家的心里都很清楚,因为王骁这么一个人,这个世界就要改变了。 曹仁、曹纯、曹洪三兄弟刚一离开,便立刻飞鸽传书老家,让家里人将自家所有尚未婚配的女子画像都给带来,就算是当不成正妻,这平妻、妾室里面高低也得有一个他们曹家的。 并且有这样想法的还不只是曹家三兄弟而已。 几乎大半个曹营的权贵都在行动起来了。 一时间从曹营放出去的信鸽,简直比八百里加急都要恐怖。 “大哥,你拿着弓箭去做什么?” 夏侯渊回营之后,便在紧锣密鼓的安排将夏侯彩送去王骁帐中的事情。 虽然是在战场上,有些过于仓促了。 但事急从权,只能是尽可能做到最好了。 结果自己在这里忙活,夏侯惇却背着弓箭就要出去,这顿时让夏侯渊有些不爽了。 “我去打猎,今晚吃鸽子肉。” 夏侯惇说完便头也不回的走了。 夏侯渊一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但当看到听到鸽子肉之后,立刻就明白了。 大哥这是要去将那些家伙放出去的鸽子全都给射下来,让他们无法将消息传回自己的家族,以此来拖延时间。 真没想到自己大哥居然也有如此聪明的时候? “彩儿,我们夏侯家的未来说不定就要看你的了,等见到你的夫君可得乖巧点啊。” 夏侯渊在心中稍微的感慨了一下之后,便继续给夏侯彩准备这。 同时还不忘叮嘱夏侯彩,一定要抓住王骁的心。 只有这样才能在未来王家的乱局中,占有一席之地。 “彩儿明白的,请叔父放心。” 夏侯彩此刻也在几名仆人的帮助下,完成了梳妆打扮。 然后转身冲着夏侯渊微微点头。 虽然是在军中,准备的并没有那么充分。 但是夏侯彩的姿色比之画中,犹有过之。 明目皓齿,嘴角微微上扬,带着一丝阳光的笑容,比之大家闺秀要稍微深一点的肤色,带着一抹青春的活力与朝气。 虽然没有大家闺秀,名门之女的秀外慧中,但是却也带着几分小家碧玉的秀色可餐。 看着夏侯彩的这副打扮,夏侯渊当即便满意的点了点头。 “很好!彩儿,你现在可是要比叔父我在洛阳见到的那些名门之女都要漂亮,一定能够将重勇给迷住的。” 夏侯渊称赞了几句之后,便挥手示意士兵可以将夏侯彩给送到王骁的帐中。 …… 本来王骁还以为这么大的事情,今天肯定只是定下来。 等真正见面,应该已经是回陈留之后的事情了。 但是谁知道夏侯渊居然这么着急?如此着急的便将自己的侄女给送了过来。 当士兵说护送夏侯彩过来见自己的时候,王骁都差点以为是自己的耳朵听错了? 此刻营帐内。 王骁与夏侯彩二人相互看着对方,二人都感觉到一丝别样的感觉。 尤其是夏侯彩,在初见王骁之时,还被吓了一跳。 毕竟王骁是实在是太过高大了,以至于夏侯彩都不免有点担心了起来,怕会出点什么事? 不过好在王骁虽然孔武有力,但却并非是典韦那般的凶神恶煞,反而是模样十分的俊朗。 这一点也让夏侯彩安心了不少。 随着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最后还是夏侯彩主动上前,抓住了王骁的衣服。 “夫君,夜深了,妾为夫君宽衣,早些歇息吧。” 随着帐内的最后一盏烛光熄灭,满园的春色与婉转的歌声也随之传出。 据说第二天,王骁营帐附近全都是顶着黑着眼圈的士兵。 那眼神就跟要吃人似的。 而就在王骁与夏侯彩春宵一刻值千金的时候,荀彧也将自己的最后一封信,送往了徐州糜家。 甚至为了保险起见,他还多放了一只,毕竟夏侯惇那个莽夫可是在计划着吃鸽子肉呢! “这是我最后给你们糜家的机会了,要是你们还不回话的,我就只能试着联系河北甄家了。” 王骁的身边必须要有一个世家一方的人,荀家目前没有合适的女子,所以只能从外面找。 糜家目前是最合适的,但也并非是一定就要糜家不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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