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雨晴被带走了,一顿散伙饭,原本开开心心的,现在被林雨晴搅和的众人也不打算再吃下去了。 张爱国等人,还是听到了点儿风声才赶了过来,看梁玉莹和安昀的情况。 张爱国有些懊恼地说:“没想到林雨晴心眼这么坏,早知道如此就该把她退回原籍。” “爱国叔这事怪不了你,人心难测,这个道理我们懂。 对了,叔你来得正好,我们后天就要走了,明天打算请你们来吃一顿饭,不知道你和婶子有没有时间?” “你的饭,就是没时间也得来吃,明天我准时到。 回去就和你婶子说,让她明天来给你打打下手。” “这感情好,我还怕我到时候弄不过来呢,有杏花婶子我就不怕了。” “你这孩子就是太客气了,有啥事直接找我们就行了。” 张爱国又说了几句,这才离开。 梁玉莹忙碌了好一阵子,才和槐花村相熟的婶子约好了明天中午来吃饭的事。 春燕婶子、柳花婶子很舍不得梁玉莹,“玉莹丫头,你走了,我们就少了一个能唠嗑的人了。 不过,一想到你是去干大事了,我又觉得得去。” “婶子,又不是不见面了,等我没那么忙的时候,就回来看你们。” 张爱国也没有闲着,这两天都在整理梁玉莹、安昀、三娃的档案,以及一些其他的资料。 “这一杯,我敬各位长辈,谢谢你们这几年对我的关照,不然我也不会在槐花村过得这么舒心。” “好!”张爱国带头,众人饮下第一杯酒。 “第二杯,还敬在座各位,这几年我在槐花村很开心,谢谢大家伙对我工作的配合。” “第三杯,祝所有人都平平安安、健健康康,无病无灾,长命百岁。” “好!”掌声雷动,春燕婶子已经感动得眼泪都要落下来了。 一顿饭下来,众人脸上微微有些红晕,柳花婶子拉着梁玉莹细细嘱咐了一番。 “玉莹丫头,你无论走到哪儿,都不要忘了婶子我,我别的都不会,但,你来我家,我一定好好招待你。” “放心吧婶子,我可忘不了大家,更忘不了婶子。” 顾倩美神色如常,直到晚上终于有些忍不住了。 “玉莹,我舍不得你。” 梁玉莹这时候还不忘再问一次,“倩美,我也舍不得你,要不,你再考虑考虑我那个提议。” 这次,顾倩美的态度很坚决,语气坚定不移地说:“不了,我相信我们有机会再见的,我有这个信心。” “好吧,那就希望我们早一点儿再见,不对,应该说永远不说再见。” 顾倩美任由眼泪滑落,紧紧地抱住了梁玉莹,声音哽咽道:“嗯,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嗯,好了,睡吧,你明天可得起来送我,现在再不睡,明天我什么时候走你都不知道。” 左初夏自从来了知青院,跟梁玉莹成了朋友,又跟着梁玉莹认识了药材。 这几年的日子过得是越来越滋润了,她舍不得花钱。 攒了不少的钱和票,可惜的是她知道梁玉莹要去京城的时间的消息太晚了,来不及准备一份相像的礼物。 所以,左初夏决定把自己一半的存款,放到荷包里,送给梁玉莹。 “梁妹子,早。” “早,你和三娃的行李都收拾好了吗?” “都收拾好了。”“梁玉莹。” “玉莹姐,我舍不得你走,我也没什么拿的出手的东西,这个荷包是我和倩美学着绣的,就送你做一个念想吧。” 梁玉莹笑着接过荷包,“绣得可真好,我很喜欢,这就是最好的礼物,我会一直留着的。 初夏你很有天赋,做事又认真,我相信我们还会有再见面的时候。 你要是遇上不能解决的事情,可以写信给我,等我在京城安顿下来了,就写信回来告诉你们地址。” 听到玉莹姐温柔的话语,左初夏感觉自己又要哭了,“好,我都记下了,玉莹姐。” 梁玉莹注意到荷包鼓鼓的,没有明说,笑着把荷包收下,放好。 不说左初夏没有准备,顾倩美也是一点准备都没有。 只能拿出自己之前给梁玉莹做的一身长裙,送给她做礼物。 梁玉莹笑着接过,“这裙子我很喜欢,谢谢倩美。” 知青院的其他知青也送了一些东西,不过肯定比不了左初夏和顾倩美。 项梅没有送虚礼,“别的话我就不说了,我给你立一个军令状。 最多五年,我一定让咱们香水厂的香水卖到京城最大的百货大楼去。” 梁玉莹拍了拍项梅的肩膀,“我相信我的眼光没错。 同样,我也相信你一定可以做到,到时候我们京城再聚首。” 赵菡含着泪上前抱了抱梁玉莹,“我就多说了,一路珍重,京城再见。” “京城见。” 村里和梁玉莹关系好的婶子们,曾经被梁玉莹医治过的不少人,都来送梁玉莹了。 他们的手上提了不少的东西,有花生、瓜子、鸡蛋…… 农村里最好的东西都被他们拎了过来,梁玉莹忍不住落泪。 “婶子们,这些东西大家都拿回去,我的行李够多了,再多就拿不了了。 婶子们的心意我都收到了,有机会一定回来看大家伙。” “玉莹,你就别再和我们客气了,这些东西都不值钱,只是我们的心意。” 推了好几轮,最好梁玉莹不得不收下了好多东西。 好在她的力气够大,不然看到这些东西,简直要两眼一抹黑了。 “梁妹子,你果然是受欢迎,无论在哪儿都一样的受欢迎。” “你要是再打趣我,我就把这一麻袋东西绑到你肩膀上。” “梁玉莹,我想看,我觉得我师父就是在取笑你。” “臭小子,你说什么胡话呢,哪有你这么当徒弟的?!” “我说的都是实话。” 梁玉莹看着拌嘴的两人,无奈地笑了。 “你们两个省点儿力气,马上就要挤大巴了。” 这个年代的大巴车,人特别多,他们行李又多,真是有些不方便呢。 三娃跃跃欲试,“放心,我第一个冲上去。” “记住我的话,很紧我,这年头拐子多,别逞英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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