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妞妞今天真是太可爱了!”梁玉莹帮妞妞整理好衣服,忍不住夸奖道。 用过早饭,梁玉莹领着妞妞坐上付瞳的车,车子一直往外开,彭泽的家在京城的郊区。 现在是郊区,以后也是寸土寸金的好地方。 梁玉莹会选中彭泽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们家有一个独立的小院子,不用和其他人挤在一个狭小的四合院里。 人一多纷争就少不了,尤其是妞妞不是彭泽夫妇的亲生闺女,如今被一些长舌妇说长道短。 妞妞要是听多了这种不好的话,可能会影响到她的心理健康。 所以,有一个独立院子的彭泽夫妇就入了梁玉莹的眼。 梁玉莹敲门,走出来开门的是一个满头白发,脸上带着岁月的痕迹的妇人。 和照片上的彭泽夫妇对不上,于是,梁玉莹笑着说:“你好,请问这里是彭泽同志的家吗?我是梁玉莹,专程上门拜访彭泽同志一家。” “这里是彭泽的家,梁同志,你好,我是彭泽的娘,彭泽他们在屋里呢,你们快请进来坐。” “谢谢,彭妈妈。”梁玉莹笑着拉着妞妞的手,付瞳跟在两人身后。 屋里彭泽和秦惠娟两人正在紧张地不知所措,摆果盘的摆果盘,拿着鸡毛掸子胡乱地擦着桌子。 “彭泽同志、秦惠娟同志,你们好,我是梁玉莹,我旁边这个小姑娘就是妞妞。” 说着梁玉莹温柔地和妞妞说:“妞妞,快给彭叔叔、秦阿姨打个招呼。” “彭叔叔好、秦阿姨好。”妞妞有些怯弱,问好声有点儿小。 秦惠娟听到妞妞的问好,露出一个更加温柔灿烂的笑容。 “妞妞好,梁同志、妞妞、付同志,你们快坐,快坐。 我这屋里有些乱,你们不要嫌弃,随意坐。” “怎么会呢,婶子,您的屋子收拾得这么整洁,比我可强多了,我还得向您学习呢!” 谁都喜欢听好听的话,秦惠娟也不例外,秦惠娟笑得更加温和。 “哈哈哈哈,我这个人是个直肠子,就先简单介绍一下我们两个。 我在报社做文员,上下班很规律,老彭是报社的编辑,没那么规律,不过一般也不会太晚。 因为白天我们要上班,没空带着妞妞,就由我婆婆来带。 妞妞还小,她想上学,我们会送她上学我,暂时不想上学的话,可以等她适应一段时间再送她上学。” “秦婶子,我就喜欢你这样的性子,妞妞今年六岁了,她之前的经历有些曲折,左爷爷应该和你们说过了。 我在乡下插队,不方便带着妞妞去,不忍心让她吃苦。 所以才想着给她找一个能接纳她,能够给她爱的人家。” “这点儿你放心,我们两个之前有过孩子,照顾妞妞不在话下。 只要妞妞喜欢我们,我们会好好照顾她的。” “妞妞,你愿意来我们家吗?” 妞妞有些犹豫,看了看梁玉莹又看了看这个陌生的秦阿姨。 妞妞有些怯弱地抓着衣角,“我,我没想好。” 一旁的彭泽看到这一幕,扯了扯秦惠娟,笑着对梁玉莹说:“梁同志,我和惠娟想和妞妞单独相处一会儿。 你是她很重要的人,你在旁边,她没法心无旁骛的接受我们。 我想和她接触接触,让她对我们熟悉一点儿,这样她也才好做选择。” “是这个理,那我和付大哥先去百货大楼买点儿妞妞爱吃的糕点回来。” 梁玉莹说着,看向妞妞:“妞妞,我和付哥哥先去给你买好吃的,你在这儿陪一陪彭叔叔和秦阿姨好不好?” “好。”妞妞点点头,依依不舍地看着梁玉莹远去的背影。 梁玉莹一走,妞妞就有些慌了,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低着脑袋,搓着自己的衣角。 彭泽走到妞妞旁边蹲下,语气温和地说:“妞妞,你平时喜欢干什么呀?” 妞妞视线和彭泽对上有些害怕,躲闪了一下,又意识到这样是不礼貌的。 于是,鼓起勇气,小声说道:“彭叔叔,我喜欢画画。” “是吗?真棒!彭叔叔、秦阿姨也喜欢画画,妞妞可以和彭叔叔、秦阿姨一起画一幅画吗?” 妞妞听到彭泽他们喜欢画画,眼睛亮了亮,“好呀!” 秦惠娟赶紧去拿了一张白纸、铅笔,铺在桌子上。 “妞妞先开始吧,把你最喜欢的东西画上去。” 彭泽鼓励地看着妞妞,妞妞拿着画笔,一笔一笔画的在纸上画了起来。 彭泽和秦慧娟两人没有打扰,“我画好了!” “这天空真漂亮,这只小鸟彭叔叔觉得有点儿孤单,不如让彭叔叔再画上几只小鸟给它做伴!” “好!”彭泽握住铅笔,一边画一边和妞妞说着故事。 秦惠娟看两人聊的高兴,自己有些插不进去,突然有了一个主意。 回屋拿了几支彩笔,等在一旁,等彭泽画完,讲完了故事。 秦惠娟笑眯眯的说,“我的画技不如你们两个,不过我有漂亮的彩笔,可以把这幅画装饰的更加漂亮。妞妞,想看吗?” “秦阿姨,妞妞想看!”妞妞因为彭泽说的故事,现在很喜欢彭泽,爱屋及乌,她对待秦惠娟,也没有一开始那么紧张了。 秦惠娟用漂亮的彩笔给小鸟涂上了颜色,“妞妞,想要试一试吗?” “我可以吗?” “当然,他很容易的,就和你刚才用铅笔是一样的,把你喜欢的颜色涂在刚刚画好的小鸟上就可以。” 三人相处得很和谐,梁玉莹进来的时候,妞妞正在和秦惠娟说笑着。 “妞妞,我回来了,看看这绿豆糕,你喜不喜欢吃?” 妞妞拿了一个绿豆糕,吃了一口,“真好吃!” “妞妞和彭叔叔、秦阿姨相处得怎么样?你喜欢彭叔叔和秦阿姨吗?” 妞妞看了看彭泽和秦惠娟期待的眼神,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 “妞妞很喜欢彭叔叔、秦阿姨,他们对妞妞很好,刚才彭叔叔还和妞妞一起画画了,我很喜欢彭叔叔说的故事。 秦阿姨给我的彩笔真的好漂亮,他把一只只小鸟都变成了彩色,可好看了!” “真好,那妞妞愿意和彭叔叔秦阿姨住在一块儿吗?” “妞妞,你和我们住在一起,我和秦阿姨可以每天都陪你画画,就像今天这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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