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唐霜刚斗志满满地打开电脑,准备看应聘岗位,墨承白便已经将一个菜篮子扔到了她的面前。 “走吧。” “……走去哪里?” 唐霜愣了愣,半晌后才歪着脑袋看向墨承白:“我们有约好要去什么地方吗?” “你说呢?你难道忘了这次我们来庄园原本的目的就是要体验庄园内的风景环境,回去告诉妈这里适不适合办生日宴的?”墨承白黑着脸看着唐霜道:“昨天一天,因为要帮你的阿强哥哥解决麻烦,时间都浪费了,所以今天怎么算,我们也应该开始主要的目的了。” 而体验庄园环境的第一站,就是去种菜挖菜。 因为庄园里的有机土地非常出名,城里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达官显贵来了,基本都喜欢去体验一下。 但是墨承白去种菜挖菜…… 唐霜满脸的人间疑惑:“墨总,你真的可以吗?我觉得你还是别给自己找麻烦,今天也在房间好好处理公务,我也在客厅处理公务就行了。” “别废话。” 墨承白冷下眼眸:“走不走,不走让妈亲自给你打电话?” “……”唐霜噎了一下。 最后的结果很明显。 伴着园内观光车清脆的喇叭声,戴着帽子挎着菜篮满脸无语的唐霜,跟着墨承白来了有机菜地。 墨承白走在前面,一边走还一边看着她道:“不是说不想来吗?怎么现在还是跟着来了?你们女人都这么喜欢口是心非?” 唐霜不知道女人喜欢什么,但她知道男人是真的喜欢装模作样。 于是果断转开眼睛,唐霜将注意力都放在了眼前这一片广袤的菜园上。 不得不说,这庄园的景色确实很好,满眼的郁郁葱葱,生机勃勃,也难怪看多了高楼大厦,灯红酒绿的大人物们都喜欢来玩。 只是种菜看似简单,却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墨承白拿着小小的生菜种子,看着已经分垄好的土地,直接便一把撒了出去! 唐霜人都麻了:“……墨总,菜不是这么种的!” “为什么。”在千亿项目前也能镇定自若的墨承白,此时眉心紧蹙:“种子不是落地就能发芽吗?” “种子是落地能发芽,但是想让菜能好好长起来,这样洒是不行的……” 唐霜扶着额角,蹲在地上亲自演示:“你得先给挖出一个个小洞,往每个坑里扔四到五颗的种子,然后用薄土覆盖,浇透水,这样才能种好菜,让他们茁壮成长。” “那为什么一个坑里要放四五颗种子,不是一颗就行了吗?” “不是的,一般种菜坑里都不能只放一颗种子,因为一颗种子容易降低存活率,会有一些不出苗的情况发生。” “……” 墨承白轻轻扬了扬眉,住在城堡里的国王,显然是第一次知道这样的平民知识。 唐霜见状叹了口气,摇头道:“墨总,你还是坐在一边,我来种吧。” “不要自作聪明。” 墨承白下一刻脱了外套,却是拿着小铲子认真道;“我问过菜园的管理人了,这些是快菜,等你生日宴开始的时候差不多能成熟,可以挖出来吃,要是味道不错,你也喜欢,以后我们可以经常来种来摘。” 以后,我们…… 唐霜拿着铲子的手下意识地顿了顿,眼中有些复杂。 但就在她继续佯装无事,想遮掩过去时。 墨承白却忽然定定地看着她,黑眸深不见底道:“怎么不回答,你是觉得我们没有以后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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