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仁带着一排夺回了阵地,在山坡上见到了七连连长邱明良,邱明良左臂受伤,左胳膊吊着绷带,帽子上有一个洞,很显然是子弹留来的,邱明良一脸的疲惫,握抓着冯仁的手说,“老班长,谢谢你及时赶到,不然七连真的丢人了,阵地丢失了。” 看着邱明良略显苍白的脸,冯仁关心的问,“明良,伤的重不重,不然你到山顶休息,我来指挥。我们至少要坚持到黄昏,还有三个多小时。” 邱明良晃了晃右臂回答,“伤的不重,没有伤到骨头,我能坚持下来,老班长放心。” 冯仁拍着邱明良的肩膀说,“好吧,兄弟我们再坚持几个小时,我把陈久明的一排留在山顶左预备队,随时支援你。”一排是九连的尖刀排,为了守住大榆山阵地,冯仁下了血本。 哈大江看到了七连二排排长秦三宁,秦三宁是哈大江母亲的堂弟,从小和哈大江一起长大,不过年龄比哈大江小几岁,哈大江看到秦三宁衣服有几个弹孔,以为秦三宁负伤了,急忙过来抓住秦三宁的胳膊,着急的问,“三舅,你——,你受伤了。” 秦三宁活动活动身体,笑了笑说,“没事,你看——,就是衣服被穿了几个洞,大江,你打仗谨慎一些,不能鲁莽,钢盔戴好。”秦三宁说着,递给哈大江两枚美式菠萝型手雷。 “轰,轰——”大榆山南侧的美军又开始进攻了,美七师第三步兵团副团长曼德尔接到的命令是中午时分拿下大榆山主峰,现在已经是下午三点钟,大榆山主峰还在华夏军手里,参谋乔休尔上尉,向曼德尔报告,“长官,华夏军主力正在向大榆山快速推进,我们还有三个小时的时间。” 曼德尔离开下令炮击,炮击半个小时后,发起攻击,三个小时必须拿下大榆山主峰,美军进攻的老套路,炮击后冲锋,面对顽强的华夏军,曼德尔有些束手无策。 乔休尔建议,“中校,华夏人善于穿插,我们也可以学学,我们可以派一支小队,从西侧迂回上去,偷袭大榆山主峰,抢先占领大榆山主峰阵地,攻站了大榆山主峰,华夏人的防线会马上崩溃。”
乔休尔的建议很奇特,面对顽强的华夏军,只有出奇制胜了,曼德尔采纳了乔休尔的建议,命令布伦特中尉带领二十名美军,绕到西侧山坡,争取直接爬上大榆山主峰,大榆山西南侧山坡,地势险要,攀爬困难。 曼德尔嘱咐布伦特,“中尉,华夏军善于穿插,你要谨慎一些。” 布伦特挑选了二十名美军士兵,都配备a3冲锋枪,菠萝型手雷,首先沿着公路向西移动五百米,然后爬上大榆山西南侧山坡。 这一带山势陡峭,几乎直上直下,必须说,美军士兵虽然训练有所,但是,过去依赖武器装备,不熟悉山地作战,很多美军士兵,看到陡峭的山峰,尤其是和华夏军作战,心生怯意。biqubao.com 布伦特鼓动说,“士兵们,我们从这里爬上去,就是华夏军的侧后方,突然发起攻击,华夏人的防线会马上崩溃,华夏人没有什么可怕的。”布伦特背起a3冲锋枪,第一个向山顶爬去。 “轰,轰——”美军开始炮击,山坡上九连阵地硝烟弥漫,陈久明的一排留在山顶左预备队,陈久明举着望远镜,看着山坡上与美军鏖战的九连弟兄,心急如焚,恨不得马上过去参加战斗,但是军令如山,陈久明只能留在山顶。 大榆山北侧山坡美军攻势稍缓,邱明良爬上了山顶,举起望远镜看着山下的形势,美军炮击过后,美军有发起了集团冲锋,分成几个小队,向山坡九连阵地猛攻,一副拼命的架势,邱明良看了一会儿,指着公路南侧的山坡对陈久山说,“久山,看到没有,哪里是美军的指挥所,你带人从西南侧山坡下去,绕到美军指挥所侧后,打掉美军的指挥所,不打掉美军的指挥所,美军的进攻不会停止。” 穿插到美军侧后,攻击美军指挥所,陈久山立即向冯仁请示,冯仁觉得很好的注意,实施起来很困难,大榆山西南侧山坡,山势陡峭,攀爬困难,命令说,“一排长,你带上几名战士,把陆宸也带上,掷弹筒,迫击炮弹,远距离攻击美军指挥所。” 冯仁的计划更具有可操作性,美军指挥所一定戒备森严,陈久山几个人很难靠近,有了陆宸也的掷弹筒,可以远距离攻击,陈久山挑选了二柱子,金旺,陆宸,叶云朗几个人,带着掷弹筒,每人背一枚迫击炮弹,九连迫击炮弹已经用尽,七连仅存五枚。 从西南侧山坡下去,二柱子提着勃朗宁轻机枪走在前面,到了大榆山主峰西南侧边沿,二柱子猛然看到一名美军士兵爬了上来,上半身已经爬上了山顶,二人相互对视几秒钟,都感到意外,二柱子先反应过来,抡起手里的勃朗宁轻机枪狠狠的砸向美军士兵的头部。 “咔——”勃朗宁轻机枪枪托重重的砸到美军士兵的头盔上,“啊——”美军士兵大叫着,从山顶摔了下去,山高百米,人掉下去成活的几率很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7_167509/73100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