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三八线_第一百三十四章 奔袭大榆山美军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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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吱——,轰——”山顶上的美军,使用炮轰支援山坡上的美军阵地,美式81毫米迫击炮弹,落在林江明不远处爆炸,一名二排战士被炸飞,树枝横飞,林江明脑袋被一块飞起的碎石击中,鲜血横流,很快晕过去了。
  二排进攻受阻,几名战士伤亡,四班长林江明受伤,冯仁急忙命令二排暂时撤下来,二排长金贵不服气的说,“连长在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拿下美军阵地。”
  冯仁摆摆手说,“二排暂时撤下来,作预备队,一排替换二排,从左翼发起进攻,主攻方向改变,一排,三排主攻,四排佯攻,行动吧。”
  程民建议,“老冯,观察最近一段时间战斗,三彤,陆宸,久山三个人配合默契,几乎没有打过败仗,我建议三彤,陆宸谁一排行动。”
  陆宸和陈久山两个人互相看不惯,但是,很奇怪二人在战斗中配合默契,这一点冯仁也看出来了,同意了程民的建议,“三彤,你随一排行动,注意控制一点久山,不允许他盲干。”
  陈久山,柳三彤带着一排战士,爬上了山坡,向半山坡美军阵地攻击,“咯咯,咯咯——”美军重机枪鸣叫着,很快压制了一排战士的进攻,子弹呼啸着从陈久山,柳三彤,陆宸头上飞过,美军阵地两挺重机枪,分别挡在一排,三排的进攻路上。
  陈久山做出布置,“柳副指,陆宸你们在这里不要动,伺机狙击美军重机枪手,我带着弟兄们向前爬行二十米,你们打掉了美军重机枪手,我们马上冲上美军阵地,与美军混战在一起,防止美军炮击。”
  美军炮击二排,落点准确,美军炮兵还是很难对付的,陈久山不得不作出通盘考虑,冲入美军阵营,美军炮兵投鼠忌器,不敢随便乱开炮。
  陈久山带着战士们,匍匐前进,身体几乎贴在山坡上,躲避美军重机枪的射击,“咯咯,咯咯——”美军重机枪不停射击,一、二、三、四——,陆宸趴在一棵榆树树干下,心中默默的数着美军重机枪的射击速度,柳三彤趴在陆宸的右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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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美军重机枪停止了射击,更换弹夹,只有十秒钟的时间,陆宸猛的跃起,单膝跪地,平端莫辛纳甘步枪,迅速扣点扳机,“啪——”子弹飞出枪膛,距离一百米,子弹击中美军重机枪手的面部,“啪——”柳三彤随着陆宸开枪,击中美军重机枪手的身体。
  只是一瞬间的事,美军重机枪手头部,身体中两弹,扑倒在阵地上,“啪——”陆宸马上又开了一枪,击毙美军托弹手,“啪——”柳三彤开火,击毙了一名跑过来准备操纵重机枪的美军士兵。
  没有了重机枪,美军阵地火力优势大减,二柱子从山坡上跃起,单膝跪地,平端勃朗宁轻机枪,“哒哒,哒哒——”猛烈扫射,扑到在地,向前匍匐前进了几米,又起身射击。
  “哒哒,哒哒——”李卓也是单膝跪地,端着朗宁轻机枪猛烈扫射,李卓为人节俭,使用轻机枪都是点射,舍不得多浪费子弹,这次一反常态,向着山坡上美军阵地盲目的狂扫,只是为了压制美军火力,为陈久山、哈大江二人争取时间。
  陆宸击毙美军重机枪手,二柱子和李卓火力压制,为陈久山、哈大江争取时间,二人从山坡上跃起,向前猛冲,在距离美军阵地五十米的位置,“嗖,嗖——”扔出手雷,陈久山、哈大江都是手雷投掷高手,陈久山投弹准确,哈大江投弹距离远。
  “轰——,轰——”两枚手雷落入美军阵地爆炸,几名美军士兵被炸飞,硝烟弥漫,金旺动作机敏,几步窜到陈久山、哈大江前面,接近美军阵地二十多米的位置,迅速蹲下身体,单膝跪地,“嗖,嗖——”接连扔出两枚手雷。
  金旺身材矮小,臂力弱,不得不靠近敌人投掷手雷,“轰,轰——”手雷爆炸,两名美军士兵飞了起来,“嗵,嗵”两名美军士兵身体落在金旺面前几米的地方。
  美军左翼阵地硝烟弥漫,美军士兵暂时停止了射击,哈大江端起M1突击步枪,向山坡上的美军阵地猛冲过去,叶云朗紧紧跟在哈大江身后,叶云朗对哈大江崇拜无比,觉得哈大江就是天兵天将,所向无敌。
  一名美军士兵从战壕里爬起来,举起手里的M1加兰德步枪,位于哈大江的左前方五米的位置,“啪——”叶云朗抢先开火,距离二十几米,子弹击中美军士兵的前胸,美军士兵扑到在战壕里,叶云朗惊异的发现,自己出枪速度快的惊人,射击时根本不用瞄准。
  哈大江第一个冲入美军阵地,迎面一名美军士兵看到冲进来一名华夏士兵,身材健壮,手里的M1加兰德步枪没有插上刺刀,情急之下,拿起一把工兵锹,向哈大江扑了过来,嘴里大喊着,“kill——(杀)”工兵锹带着风,向哈大江头顶砸了下来,美军士兵身高一米九零,身高优势压倒哈大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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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拼刺刀的秘诀就是出刀速度快,出刀速度快也是哈大江的特点,看到美军抡起工兵锹,哈大江向前猛跨了一步,端起M1突击步枪向美军士兵猛刺过去,“噗——”M1突击步枪刺进美军士兵的右肋下。
  美军士兵抡起工兵锹,没来得及作下一步动作,M1突击步枪刺刀就穿入身体,美军士兵身体晃了晃到了下去,“哒哒——”紧随哈大江冲进战壕的是金旺,金旺端着波波沙冲锋枪,金旺打仗鬼精鬼精的,视力极佳,看到一名美军士兵准备从侧后偷袭哈大江,强项开火,三颗子弹传入美军士兵腹部。
  金旺一回身,看到一名美军士兵端着M1加兰德步枪,刺刀闪亮,向袭击扑来,美军下士约翰逊身高一米八五以上,体重在九十公斤,金旺身高一米六多一点,体重五十公斤,约翰逊看到一个身材瘦小的华夏军士兵,冲进战壕,心中有了目标,一定要把这个瘦小的华夏军士兵干掉。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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