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三八线_第六十三章 追击美军十三师溃军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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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久山带着二班冲上了山顶,与威弗尔带领的美军混战在一起,“啪——”陈久山单膝跪地,举起M1突击步枪击毙了一名美军士兵,一名身材高大的美军士兵冲了过来,抡起手里的M1加兰德步枪,向陈久山狠狠的砸去。
  陈久山反应迅速,马上躺倒在地,向右侧快速滚动,躲过了M1加兰德步枪的一击,“咔——”M1加兰德步枪枪托狠狠地砸在一块山石山,美军士兵身体失衡,刚刚稳住身体,“噗——”一把刺刀迅捷的刺进了美军士兵的右肋。
  梁江河看到陈久山危机,赶过来帮忙,MI突击步枪刺刀刺进了美军士兵的右肋,一些美军士兵没有经过拼刺刀训练,在战场上,短兵相接,马上处于下风。m.biqubao.com
  一名美军士兵,突然从身后搂住梁江河,美军士兵身材高大,力大威猛,梁江河身高不足一米七,体态偏瘦,近身肉搏战,梁江河很快处于下风,被美军士兵骑在身下,形势危急,陆宸从侧后方冲了过来,端起莫辛纳甘步枪向美军士兵刺去,莫辛纳甘步枪刺刀猛的刺进美军士兵的后背。
  陆宸战斗经验丰富,操纵巴祖卡火箭弹,迫击炮射击水平很高,唯独拼刺刀是一个弱项,陆宸一直认为拼刺刀是古代战法的延续,在现代战争中用处不大,没想到,危急时刻,古代战法也发挥了作用。
  山顶发生混战,给了山坡上一班,三班机会,哈大江动作迅速,抓住杂草树枝,第一个爬上了山顶,一名美军士兵看到一名华夏军士兵爬了上来,端起M1加兰德步枪刺刀向哈大江猛刺过去。
  哈大江拼刺刀冠军不是白来的,虽然刚刚爬上山顶,动作依然敏捷,稍微一闪身,迅速伸出左手,抓住M1加兰德步枪枪身用尽全身力气,向下一拽,“啊——”美军士兵身体失衡,大叫着从山顶摔了下去。
  一名美军士兵端起A3冲锋枪对准了哈大江,准备射击,“哒哒——”一串勃朗宁轻机枪子弹率先射进美军士兵身体,二柱子爬上了山顶,端起勃朗宁轻机枪猛烈射击,美军士兵躺倒在地,A3冲锋枪枪口指向天空,“哒哒——”美军士兵无意识的扣动扳机,一串A3冲锋枪子弹射向天空。
  李卓爬上山顶,还没来及摆开勃朗宁轻机枪,迎面碰上了一名美军士兵,美军士兵抡起手里的工兵锹,向李卓狠狠的砸了过去,开枪已经来不及了,李卓只能用手里的勃朗宁轻机枪相迎,“咔——”两支美式枪支相遇,发出震耳的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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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人身材高大,力量上占据上风,李卓相对力量小一些,被震的勃朗宁轻机枪几乎脱手,后退了几步,几乎摔下山顶,“哒哒——”金旺爬上山顶,看到李卓危险,急忙端起波波沙冲锋枪射击,几发波波沙冲锋枪子弹,穿入美军士兵的大腿。
  金旺身材矮小一些,不利于拼刺刀,但是,他有自己的战术,匍匐在地,突然滚到一名美军士兵脚下,“噗——”端起波波沙冲锋枪,刺刀猛的刺进美军士兵的小腿,美军士兵大叫着摔倒在地,金旺马上再补一刀。
  短兵相接,近身肉搏,华夏军占据上风,美军很快落败,很重要一点是华夏军士兵战术机动灵活,相互配合,互相扶助,一旦一名华夏士兵遇到危险,其他的华夏士兵会舍命相救,兄弟情深。
  威弗尔虽然久经战阵,华夏人攻势如虹,锐不可当,威弗尔带着几名美军士兵,退出战场,沿着山顶,向东北方向跑去,那里是美军大部队撤离的方向。
  陈久山的一排占领了山顶,发现有几名美军士兵逃走,立即决定追击,柳三彤提醒道,“一排长,连长指示,追击范围不得超过五公里。”
  陈久山回答,“是,连长要求追击范围不得超过五公里,我们再向前追击一千米,看看这几个美军能跑到那里去。”
  威弗尔带着几名美军逃离了战场,从山顶上下来,爬上另一座山峰的山坡,在距离战场一千米,在山坡上遇到了拉米瑞兹中尉,拉米瑞兹毕业于西点军校,属于美军中的少壮派人物。
  拉米瑞兹和威弗尔是好朋友,看到疲于奔命的威弗尔,拉米瑞兹脸色凝重,有些惊异的问,“威弗尔,发生了什么事情,你的士兵哪?”
  看到了拉米瑞兹,看到了拉米瑞兹身后的几十名美军士兵,威弗尔情绪稍微稳了一些,回答拉米瑞兹的问话,“华夏人追上来了,我被他们包围了,拼死突围,士兵们都被华夏人打死了,只剩我们几个人。”
  经过昨天和今天上午的激战,拉米瑞兹也了解了华夏军的战斗力,很强悍,是拉米瑞兹遇到过的最强大对手,拉米瑞兹问,“威弗尔,华夏军有多少人?”
  塔读@  拉米瑞兹在这里,不是为了接应威弗尔,而是奉比尔中校的命令,建立第二道阻击线,阻止华夏军的追击,拉米瑞兹要根据威弗尔的情报,决定下一步行动。
  美军士兵大多很单纯,虽然感到很丢人,但是威弗尔还是实话实说,“拉米瑞兹,华夏军人数大概在三十多人,不过战斗力很强,尤其善于近身肉搏,拼刺刀,顽强又不怕死。”
  华夏军只有三十几个人,拉米瑞兹放松了心情,有了一点信心,对威弗尔说,“威弗尔,我奉命阻击华夏人的追击,没想到华夏人只有这么几个人,我们在此地等待,看看华夏人有些什么本事。”
  威弗尔劝说,“拉米瑞兹,华夏人很难缠的,一旦被他们缠上,很难脱身,我的意见是,我们马上撤离,尽快甩开这伙华夏军,华夏军只有三十几个人,不敢追击太远。”
  拉米瑞兹拍了拍威弗尔的肩膀,鼓励说,“威弗尔你是个勇士,也是一名狙击手,发挥你的强项,在这里和华夏军较量较量,我们是三十几个人,他们也是三十几个人,我们隐蔽在山坡上,出其不意,消灭这几个华夏军,就像当年消灭日本人一样。”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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