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轰炸,火炮轰击,比尔看到华夏人的阵地上没有任何反应,命令哈里森少校发起攻击,哈里森少校亲自督促两个连的美军向山顶发起攻击,在哈里森的经验里,如此猛烈的轰炸和炮击,防守阵地的人存活下来都很困难,反击根本谈不上。 两个连的美军大摇大摆的向山顶走去,“哒哒——,哒哒——”在接近山顶三百米的地方,突然遭到华夏军的反击,莫辛纳甘步枪,波波沙冲锋枪,m1突击步枪,捷格加廖夫轻机枪一起开火,形成了强大的火网,一排美军士兵的身影瞬间被切断。 冯仁指挥九连战士躲在战壕里,看着美军飞机对山顶假阵地的疯狂轰炸和火炮炮击,暗自庆幸,听了柳三彤的建议,在山顶设置假阵地,减少了弟兄们的伤亡,九连战壕,距离山顶还有一百五十多米,即使这么远的距离,还是感到飞机轰炸和火炮炮击的冲击。 很多碎石和沙土,随着爆炸的冲击波,落入九连战壕,覆盖了战士全身,烟雾升腾飘散,九连战壕笼罩在烟雾中。 程民判断,“老冯,按照美军惯例,轰炸和炮击过后,应该是步兵冲锋了。”biqubao.com 果然,山坡上烟雾还没有散去,美军步兵开始冲锋,不过,这次美军冲锋出人意外,几十名美军士兵大摇大摆奔山顶而来,目标暴露。 十几名美军士兵接近九连阵地三十多米,“啪——”冯仁手里的驳壳枪响了,一名美军士兵中弹倒在山坡上,“弟兄们,打!”冯仁开了一枪后,大喊道。 指导员程民配备的也是驳壳枪,不过,程民是一个神枪手,使不惯短枪,端起莫辛纳甘步枪,一枪击中五十米外的一名美军士兵。 得到冯仁的命令,二柱子率先开火,二柱子把缴获的美式勃朗宁轻机枪架在战壕前沿,扣动扳机,对着几名美军士兵,猛烈开火,“哒哒——”随着勃朗宁轻机枪的响声,两名美军士兵中弹倒地。 美军列兵弗洛伊德,胸部中弹,倒在山坡上,在山坡上躺了一会儿,觉得自己头脑清醒,没有什么问题,只是胸口有些隐隐作痛,可能是负伤了,动了动身体,发现只是自己的水壶被打穿,温热的水润湿军服。 弗洛伊德这支水壶是他父亲——老弗洛伊德,送给他的,并且叮嘱弗洛伊德,冲锋时,一定要把水壶放在胸前,果然,这支水壶救了弗洛伊德,用一句美国谚语,老鹰总是能够找到食物,翻译成华夏谚语,姜还是老的辣! 借着中弹的幌子,弗洛伊德躺在山坡上一动不动,假装中弹死去了,装死这一招是弗洛伊德自己的发明,老弗洛伊德没有教过他,老弗洛伊德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也是一名老兵。 二排长金贵,是机枪手出身,在前沿阵地架着一挺捷格加廖夫轻机枪,与勃朗宁轻机枪相比,捷格加廖夫轻机枪有效射程差一些,但是火力更威猛一些,“哒哒,哒哒——”金贵扣动扳机,向着美军士兵,猛烈扫射,双方距离只有三十多米,金贵的子弹几乎每一颗都不会走空。 巴洛,二十九岁,美军中尉副连长,作战勇敢,作战经验丰富,渴望成为战争英雄,带队冲锋,经常冲在最前面,听到骤然而起的枪声,迅速卧倒在地,但还是慢了一步,两颗捷格加廖夫轻机枪子弹击中了巴洛的左肩,巴洛疼痛难忍,昏死在山坡上。 李卓和金旺配备波波沙冲锋枪,波波沙冲锋枪有效射程只有二百米,但是火力威猛,非常适合于阵地战,“哒哒——”二人举起波波沙冲锋枪,向着山坡上的美军猛烈扫射,一名美军机枪手中弹倒下,手里的勃朗宁轻机枪甩在一旁。 一挺勃朗宁轻机枪尽在咫尺,李卓心动不已,急忙对金旺说,“金旺,掩护我,那挺勃朗宁轻机枪归我了。”说着,李卓爬出战壕,向勃朗宁轻机枪爬去。 连长冯仁还没有下达冲锋的命令,李卓的做法,明显违抗了军令,金旺急的直跺脚,大喊着,“回来,回来,违令了,李卓!”但是,战场上持续的枪声和喊声,很快淹没了金旺的喊声,没办法,金旺端起波波沙冲锋枪猛烈扫射,压制了企图接近勃朗宁轻机枪的一名美军士兵,掩护李卓的行动。 李卓动作机敏,匍匐着来到勃朗宁轻机枪一旁,伸手抓住勃朗宁轻机枪的枪声,就像孩童抓住自己心爱的玩具,搂在怀里,翻滚着回到战壕里,“咔——”打开勃朗宁轻机枪的支架,支在战壕前沿,心情兴奋不已,炫耀的说,“金旺,看看,还得说是勃朗宁轻机枪,射击距离八百米,三十发弹夹,射击准确,不亚于莫辛纳甘步枪。” 金旺忧虑的说,“李卓,你违抗命令,擅自出击,会被关禁闭的,指导员很讲原则的,勃朗宁轻机枪不一定归你呀。” 哈大江的一班在九连阵地的最北端,位置关键,接到开火的命令,哈大江指挥战士们开火,“啪,啪——”战士们猛烈射击,几名美军士兵倒在阵地前方。 一名美军掷弹手躲在一棵桦树树干后,准备投迫击炮弹,与哈大江距离有七十多米,哈大江身材魁梧,臂力过人,“嗖——”向着美军掷弹手扔出一颗手雷,一般人投掷手雷的距离在四五十米,哈大江投掷手雷的距离可以达到七八十米。 “轰——”手雷爆炸,烟雾散去,美军掷弹手不知去向,掷弹筒孤零零的立在树干下方,哈大江还准备扔出一颗手雷,一名美军士兵冲到了眼前。 格莱士,二十五岁,美军下士军衔,随着队伍冲锋,冲到九连的阵地前,发现周围的同伴几乎都中枪倒了下去,孤零零的只剩下,想转身撤退,已经来不及了,一名身材魁梧的华夏士兵,端着m1突击步枪,刺刀寒光闪闪,奔格莱士冲了过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509/731007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