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们,就让傻子我来祸害你们吧_第688章 是傻子都知道女人香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不过只要秦晓歌不断地挑衅程少华,达到不死不休的地步,那么双方势必发动各自的背后势力,到时候唐奶奶,田家,和王家才能一网打尽,一个不留。
  余糖经过秦晓歌身边的时候,告诉秦晓歌不要再费心了,你姐心里面根本没有你。
  秦晓歌点了点头。
  程心来到秦晓歌身边,她已经知道她哥被这人按在地上摩擦,这也是他哥第一次打架没打赢,而且吃了大亏。
  等程心走后,丁倩带着一份凉皮来到秦晓歌面前。
  “晓歌,你都站了一中午了,饭都不吃了吗?我给你带了一份凉皮。”
  丁倩一脸温柔,这个男人有才华,又能打,文武双全。
  说完打开饭盒,打算亲自用筷子喂秦晓歌。
  秦晓歌退了几步,这女生是丁家女儿,丁家母亲曾经整死了紫玉的母亲,这个仇紫玉一直没有忘记,她曾经让堂哥王兴国出手,王兴国牙齿咬得吱吱响,最后叹了一口气,说是时代的悲哀,他要是出手,两方一定会斗得你死我破,这是他父亲不想看到的。
  紫玉那一夜在秦晓歌怀里面哭了你好久。
  秦晓歌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夜紫玉哭肿的眼睛。
  秦晓歌一把推开丁倩的饭盒。
  “晓歌,人是铁饭是钢,你还是吃一口吧。”
  秦晓歌寻呼机响了起来,回了一个电话,蔡崇涵邀请秦晓歌再次谈谈。
  没想到廖兰也在。
  蔡崇涵给了秦晓歌一个2.8%的版税,比上次还要低。
  秦晓歌冷冷地看着这位主编,站起来就要走。
  这下蔡崇涵拉住秦晓歌,“你这人脾气太冲了吧,价格可以谈的呀!”
  “我写书就是爱好,你们没有诚意我已经看见了,我又不缺钱,有什么好谈的?”
  “晓歌,我可以给你4%版税,出版你的诛仙。”
  蔡崇涵指着廖兰,“你……”
  秦晓歌转身就走。
  秦晓歌心思不在这里了,找了一个电话,得知是韩娟过来了。
  韩娟带着秦晓薇过来了。
  秦晓薇自然住在秦晓歌家,海棠人家房子多。
  原本打算将韩娟也给安排到里面,反正紫玉已经认可了她,她已经通过紫玉的考核,即使知道秦晓歌“死了”也要给秦晓歌讨一个公道,差点被铜林市公安给抓起来。
  要不是紫玉找人打了招呼,估计到现在已经封厂坐牢了。
  韩娟非要秦晓歌到她那里。
  她想和秦晓歌两个人在一起安安静静地睡在一起,要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到了小院门口,她一下子蹦到秦晓歌后背上,让他背她进去。
  她恨不得每时每刻都腻味在秦晓歌背上,脸贴着秦晓歌,闻着他的香味。
  “晓歌,我要是老了,你不愿意苷我了,我该怎么办?”
  秦晓歌侧过头在她小脸上亲了一口。
  两人在房间里面,秦晓歌把她抱在怀里面。
  “你老了,我也老了,我们到时候手牵着手,带着孩子漫步在夕阳下,多浪漫。”
  国庆放假,秦晓歌回到了云湖,一进院子门,两条狗就朝秦晓歌扑了过来,两条小狗搞不清状况,还以为他们父母是要赶走这个陌生人,一齐咬着秦晓歌的裤脚。
  最后还是白狗看不过去,将他们两小狗给叫走了。
  大白鹅歪着头打量了秦晓歌一眼,这个男主人有没有对它都没有影响。
  红雁看到秦晓歌特别开心,她和唐奶奶在一起晒着萝卜干。
  趁着唐奶奶回家拿东西,秦晓歌看着媳妇满眼的春水,直接在她小嘴上亲了一口,让红雁的俏脸红透了
  红雁嘟着嘴,小手已经伸进了秦晓歌衣服里面摸索。
  晚上红雁和唐奶奶炸着混杂了猪肉的萝卜丸子,秦晓歌跑到村里面做豆腐的家里买了两块豆腐。
  三人一起吃着火锅,萝卜丸子里面因为有肉,味道格外的香,搞得秦晓歌都多吃了半碗饭。
  晚上,秦晓歌拉着红雁一起在床上吃海鲜,也许是这次分离的久了,海鲜量攒了不少,足足让秦晓歌忙乎了一个半小时。
  连被单都被弄湿了。
  “晓歌,我想你了。”红雁躺在秦晓歌怀里面。
  “想我你回去呀,现在我念书,没有太多的时间回这里。”秦晓歌逗着她的凤珠。
  “晓歌,我老是梦见你不要我了,说我身体好了,还是不下蛋的母鸡,梦见你嫌弃我,要抛弃我,吓得我都哭了。”
  秦晓歌感觉她变大了,以前虽然大,秦晓歌还是一手能握住。
  现在漏了许多出来。
  “晓歌,我也不知道怎么了?走路我都不敢跑得太快,生怕她晃掉了,文胸又小了。”
  “我包里面给你买了两条,你以前身体不好,这次养好了她自然就大了。”
  秦晓歌将大学的事情挑有趣地告诉了她。
  “你要想我,一定要过去找我。”
  “嗯,这是家里面养着狗,鸡鸭鹅的,还有厂里面那么多事,我估计走不掉,我也只能在家里帮你守着家,晓歌,我想生孩子了。”
  红雁伸手握着,想要秦晓歌再接再厉,争取让她这次怀上。
  院子里面的葡萄熟透了。
  也不知道为啥,吃起来好酸。
  红雁想要让秦晓歌酿一点葡萄酒。
  这事秦晓歌当然会。
  葡萄带着白霜压碎转到透明的玻璃瓶中,加一些白糖,再倒入一瓶光明白酒,封死后就等着它变成葡萄酒。
  国庆只放了三天假,秦晓歌劝说红雁回去,可红雁就死活不愿意回去,她是怕她不在,竹制品厂会有人占她家便宜。
  回到学校,秦晓歌就在王青宿舍旁打卡。
  程少华看见秦晓歌,冷笑道:“你还真的有毅力,天天跑到这里丢脸。”
  “我愿意,倒是你,既然嫌弃王青,就不要缠着她好了,听说你家条件不错,在六十年代发了一笔横财,如今家里面有钱又有权,你什么样的姑娘找不到。”
  程少华盯着秦晓歌,哈哈大笑:“我缠着她,她也配,你既然碰了我的女友,我不会放过你的。”
  “尽管来呀,我等着你出招。”
  程少华睁着血红的眼睛看着秦晓歌,想起他和王青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当初想要和她钻小树林,她都不肯,没想到私下和干弟弟在一起住了那么久,孤男寡女的在一起,是傻子都知道女人香,睡得香。
  “我现在是不喜欢王青了,可我不甘心,为什么你毁了她和我的爱情,为什么?”
  一拳打到旁边的大树干上。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7_167483/75181294.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