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们,就让傻子我来祸害你们吧_第677章 傻丫头,我没你想得那么好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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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玉将身份证,准考证,还有考试的文具备齐。
  “晓歌,唐奶奶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非要你参加高考,你真的不打算跟王青讲声。”
  紫玉,任晓婧,和徐樱三人已经商议过无数次,该怎么破局?也许打入他们的生活圈是一招行之有效的办法。
  走进考场。
  秦晓歌看到语文试题傻眼了。
  看到数学试题,松了一口气。
  这些题他都见过相似的题型。
  连作文,连数学最后一道大题都一样。
  卧槽,监狱里面做的是真题?
  三天后考试结束。
  紫玉躺在秦晓歌怀里。
  “晓歌,考不上也没有关系,毕竟你再念了小学两年级,要是考上才奇怪了,也不知道唐奶奶为啥走这步臭棋。”
  志愿秦晓歌按照唐奶奶的吩咐填了财经大学。
  等任晓静喜滋滋的来到秦晓歌家里:“晓歌,语文136分;数学149分;英语148分……综合成绩714分,是皖江文科状元。”
  秦晓歌没想到自己考得那么好。
  这真的是开挂了。
  徐樱瘪了瘪嘴,觉得有些猫腻,不过有猫腻对于一个小学二年级毕业的人来说都是不简单的。
  “晓歌,恭喜你,我就知道你最厉害。”小柳已经生下了一个儿子。
  “哈哈,唉,要不是中间烧傻了,你们老公我也许是燕京大学高材生。”
  “德性,我才不相信你有这个水平?”徐樱觉得绝对有猫腻。
  “才没有,晓歌可厉害了,江北汽车厂技术总顾问,那是瞎猫碰到死老鼠才瞎打瞎撞解决了那么多疑难问题吗?”刘柳都有些不高兴了。
  晚饭,秦晓歌在任晓婧家里面吃的。
  原本秦晓歌要带她到大饭店吃饭的。
  毕竟她给秦晓歌弄了一张学籍。
  可她拒绝了秦晓歌的邀请,说秦晓歌原本就是大厨,她想吃秦晓歌亲自下厨做的菜。
  这位姐真的好热情。
  和秦晓歌喝着红酒,还不时地投喂。
  在加上天热,穿着短袖的上衣,不时的被电风扇给掀开。
  秦晓歌有种想要将她推倒的冲动。
  吃完了饭,秦晓歌打算看看田瑶。
  给她买了一处大院子,就和萧清研不远处。
  “一身的汗,要不在姐这里洗一洗再回去,要不我给你擦背吧?”任晓婧轻轻地笑着说道。
  “这不好吧。”秦晓歌将视线努力地从任晓婧身上移开。
  “有啥不好的,怎么?你也不是没有看过我的身体,你记得好几年前在医院,你都看光了我。”
  秦晓歌的心又乱了。
  “姐,这真的不能,毕竟你是我的妻姐。”
  “没关系,我们又不是一个娘养的,你嫌弃我?”任晓婧拉着秦晓歌的手。
  “姐,我嫌弃你啥?你曾经的男友都死了,我还能吃一个死男人的醋。”秦晓歌不愿意再横生枝节,毕竟现在和任晓妍蜜里调油,热火朝天,这要是被她发现秦晓歌又偷吃,这会还是她姐,指不定又要来一次修罗场。
  “晓歌,我不美吗?”任晓静很有耐心地问道。
  “好看。”
  “当然好看,当初你偷看我身子的时候,眼睛都瞪直了。”任晓静一想到那时候的事,俏脸都滚烫着,只是那时候自己还看不上一个泥腿子,现在竟然是一名准大学生了。
  任晓静拦在秦晓歌面前。
  秦晓歌感觉任晓婧将自己拿捏得死死的,难怪说千万不要招惹你不能上的女人。
  任晓婧也不知道是不是喝醉了,站在秦晓歌面前,掀起短袖t恤。
  给秦晓歌看直了。
  “姐,你干啥?”
  “你眼睛瞎了,不知道我干什么吗?你这木头脑袋,我要洗澡去了,你要和我一起吗?”
  秦晓歌看着她露出的白皙细嫩肌肤,和幽深的沟壑。
  然后扭着丰满的身体,手伸到裤带处。
  秦晓歌感觉身子哪里都燥热。
  裤带无声地解开了,挂在她小腿到脚踝处。
  就在这时候,听见敲门声:“姐,在家吗?我回来了。”
  宋敏回来了。
  看见秦晓歌也在,愣了一下,放下从庐阳图书馆借来的书。
  “晓歌哥,你也在呀。”
  秦晓歌点了点头,然后闷头离开。
  秦晓歌回到乡下,红雁现在云湖和白云乡两头跑,那辆平治车已经给她了。
  红雁见到秦晓歌过来看她,脸都要不对劲了,身上滚烫起来,山头都挺了起来。
  秦晓歌朝她张开双手。
  她一头扑到秦晓歌怀里面。
  都顾不上关门。
  秦晓歌关上大门。
  她已经在卧室的席子上等着他。
  有些粗暴地将秦晓歌推倒,骑在她身上。
  双眼直勾勾地看着他,一声不吭。
  “晓歌,你也太偏心了,如今大姐都怀孕了,小柳都给你生了一个儿子了,我呢?我身子都好了,你要给我。”
  秦晓歌搂着她,亲了一口又一口,两人滚在一起。
  “晓歌,抱着我一起洗澡。”
  秦晓歌还是和以前那样,笑着伺候着她,帮她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全身里里外外都擦拭干净。
  搞得她喘着粗气瘫倒在秦晓歌怀里面。
  第二天,秦晓歌找到苏雪,这次过来就是找她,让她做4s店财务经理。
  在苏雪家,苏雪亲自下厨。
  由于没有结婚,她父母老是唠叨。
  她干脆在白云乡买了一间房子,然后用秦晓歌当初买下来的作坊搞起了服装加工。
  此时二十五岁,还是那么妩媚,那么好看。
  秦晓歌从包里面掏出一个玉镯,五百块钱。
  “送你的,喜欢吗?”
  “要是戒指我就更喜欢了,这样我可以戴在左手无名指上,不过这个我也喜欢,谢谢你。”
  秦晓歌看她很喜欢,很开心,眼眶激动得都带着泪花,这还是秦晓歌第一次这么正式地送她不菲的礼物,比当初送她一个门店和作坊都高兴。
  “这个玉镯可不是老古董,不过这款式我是私人定制的,也没花多少钱?所以你不要放在家里珍藏着。”
  她一脸笑容的望着秦晓歌,轻柔地说道:“晓歌,你帮我带上。”
  秦晓歌握着她的手,给她带上手腕。
  她就这样猝不及防地亲上秦晓歌嘴唇,然后两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傻丫头,我没你想的那么好,你真的愿意陪着我过一辈子,你以为知道我还有其他女人,不可能和别的男人一样有大把的时间陪着你。”
  “你要是后悔也没有关系。”
  “你爱我吗?”苏雪仰着头望着秦晓歌。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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