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吃苦耐劳仅仅只能温饱,有些人坏了良心,却富得流油。 丁伟就是想通过获取任晓妍的心,然后谋夺她的艺林文学社,其心可诛。 见秦晓歌在她面前感慨。 左丽琴握着秦晓歌的手,“晓歌,这种人一定会造报应的。” “报应?”秦晓歌苦笑。 秦晓歌不相信报应,只相信有些事不能指望虚无缥缈的上天,一切都是用手来争取的。 “放心,晓歌,我是不会被人拐走的,我已经下定决心,要陪你一辈子,为你生儿育女,以后照顾你这个糟老头。” 见秦晓歌睁大眼看着她。 她也甜甜地笑了起来。 笑脸如花,看得秦晓歌心生荡漾。 秦晓歌陪在她身边,复习着高中课程。 在和唐奶奶的通话中,唐奶奶泣不成声,她的儿子儿媳妇被人害了,她知道这其中就有这姓丁的,丁伟的父亲曾经和他儿子是好友,就是这样一个好友在背后捅了一刀,导致他儿子被这些人阴了,郁郁而终。 这些人只是马前卒,背后的黑手还在国外。 她希望秦晓歌能进入财经大学,探出丁伟的幕后黑手。 闻着她身上淡淡的香味,感受着她身上的体温,秦晓歌格外的平静。 他知道王青看不上自己,是因为她觉得秦晓歌是一个商人,可不是和她一样的知识分子。 他也知道徐樱为什么看不上自己,也是因为她潜意识的认为秦晓歌是一个暴发户,自身没有太多的知识底蕴。 “晓歌,你不好好看书,老是看我干什么?” 左丽琴半依偎在秦晓歌身旁。 回到左丽琴住处,两人一起坐在卧室的床上,看着电视。 秦晓歌用手指绕着她的秀发,看着躺在他怀中的女孩,黛眉时而舒展时而卷起,比电视好看多了。 左丽琴很是享受秦晓歌摸着她的秀发,这种情人之间的亲昵动作让她很是喜欢。 “媳妇,太晚了,要不今晚我就在这里和你对付一晚。” 左丽琴抿着嘴唇,她的睡衣已经被他掀开,那只不老实的手已经伸到了里面。 “晓歌,万一林晨还没有睡怎么办?” “凉拌,即使听到了又能怎样?她也不是小孩子,我们也不是普通情侣,我们都是老夫老妻了。” 电视里面的大灰男还在努力捉着小猪。 秦晓歌此刻也在捉着小香猪。 现在的小香猪越来越白白胖胖了。 左丽琴瞪了一眼秦晓歌,自家的小香猪被他抓在手中保护着。 “晓歌,你这头猪想干什么?” “呵呵,当然是拱你这颗嫩嫩的小白菜。” 秦晓歌已经解开了她后面的扣子,这家伙又想对她做坏事了。 “晓歌,不要……” 秦晓歌笑着没有停止,将她慢慢放倒在床上。 “晓歌,你轻点,还有最后一步你不能跨过去,我还是学生。” “嗯,我知道。” 秦晓歌见她已经放弃抵抗,笑着抱着她。 左丽琴长发凌乱,双眼迷离,将他的头狠狠埋了下去,让他尽情地探索幽深的沟壑。 秦晓歌都感觉难以呼吸,整个脸都在温柔乡里面。 ……(万恶的省略号,此处省略一万字。) 初春的夜色还是漫长,六点外面还是乌黑的。 秦晓歌难得睡了一个回笼觉。 林晨赶紧吃完早饭就离开了,这两位都是她老板,还是将空间留给他们。 左丽琴推开那只握着她小香猪的狼爪,然后钻进秦晓歌怀里面,她就喜欢在寒冷的早上睡在秦晓歌怀里,特别的暖和。 “丽琴,都快八点了,你上午应该没课吧?” 秦晓歌还以为她没有课。 她一下子被惊醒了,赶紧做起来找衣服。 昨晚该做的都做了,不该做的两人都坚守住最后的底线。 年后秦晓歌陪着紫玉来到深市,她过来看望她的大伯,以及她的堂哥王兴国。 秦晓歌这次坐在平治车后排,让陈雷开着车来到华强北。 虽然比不上后世,破破烂烂的,但此时的华强北已经成为种花家电子最强的一条街。 不过这里有无数的五湖四海的人过来倒卖电子产品。 这里已经汇集了电子产品的水客,技术人员,和精明的供货商。 现在的秦晓歌,除了投入计算机,其他地方都是盈利利润大,手里面握着几千万。 放在手中的钱很容易贬值,秦晓歌打算有机会的话可以做一个天使投资人也是蛮好的。 晚上,秦晓歌通过大哥大知道紫玉已经在她大伯家吃饭了。 干脆带着陈雷一起来到一家大排档。 这家生意不错,秦晓歌和陈雷好不容易找了一张桌子坐下。 等菜上齐,秦晓歌刚拿起筷子。 这时候进来一位牙床突出,估计三十岁左右的男子。 手里面拎着一个皮包,想要找一个位置吃饭。 结果皮包无意中碰到一位女子的头。 对不起还没有说完。 就被站起来的女人同伴蛮狠推了一把。 “你碰我女人干什么?” “对不起,太挤了,我真的是无意碰到她头的。” “对不起值几个钱,要不拿钱赔偿,要不喝了这瓶五粮酒。” 这人摇了摇头,“我不会喝酒,真的抱歉。” “怎么?你这是觉得我们好欺负吧?” 这下他旁边的几个男的纷纷望着他。 这位突牙的中年男子一下子愣住了。 秦晓歌笑着来到跟前:“大家都来自五湖四海的兄弟,没必要为了一点小事斗气,要不让他喝一杯赔礼道歉,这样可以吧?” 这名为女友出头的男人凶狠地望着他:“你又是哪根葱?” 秦晓歌淡淡的笑着:“这位是我的朋友,他已经道歉了,也愿意喝杯酒赔罪,得饶人处且饶人,这样吧,今晚你们的费用我买单,大家都是兄弟……” “谁和你是兄弟,我是你爹。” 这时候有一位喝得醉汹汹的男人站了起来。 秦晓歌当场给了他一巴掌。 “说话要经过脑子,要不然被打了那是活该。” 这时候闹事的男子拿起啤酒瓶就要砸秦晓歌的头。 陈雷见状,一拳打飞啤酒瓶,然后抓着他的脑袋,狠狠地砸在饭桌上,“砰”的一声。 抓起他的头,接连狠扣了两次。 “你们还有谁愿意出头的,尽管过来。” 这下这群人终于酒醒了,明白这次踢到铁板了。 秦晓歌笑着示意陈雷放开那个男人。 同时笑着看着刚刚狂妄骂脏话的男子。 “还要我们给你洗洗嘴吗?” “对不起,是我嘴臭了,喝多了。” 秦晓歌招呼突牙的男子到他这桌吃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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