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们,就让傻子我来祸害你们吧_第612章 以后我们各自安好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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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自己的媳妇体贴,秦晓歌接过李辛手中的茶水,这个女人还贴心的给茶水吹了吹,完全没有注意到任晓妍乌黑的脸。
  “晓歌,你作家比较忙吧,有没有想法写一本警察方面的小说,以我为原型,写一个女主。”
  秦晓歌笑着点头,想要把她打发走,要不然任晓妍的醋味都能淹没了他。
  “那你什么时候写?有没有想法?”
  “这个需要灵感。”秦晓歌打算拖延,也就是敷衍。
  “那要不我给你找些素材,要不你多在我家待几天,我们一起合作写一本这方面的著作。”
  这时候一声冷哼在背后响起来。
  真的是有股浓浓的杀气。
  “表姐,你怎么在我身后?”李辛抵着任晓妍杀人的眼神,硬是寸步不让。
  “我一直在你后面。”
  “哎呀,我都没有看见你,表姐,那你聊。”
  李辛记得曾经有人说过她男人是个扶不起的阿斗,不过她觉得这其中有些蹊跷,这人改名字不可能连姓都给改掉了,而且结婚证日期不对,不可能去年才结婚的呀,她女儿都五岁了。
  这一切都是谜,唯一的解释就是这姐夫不是曾经那个姐夫,中间难道是换人了。
  “我通知嫂子烧饭去了,对了,晓歌,我嫂子特别喜欢你的书,每天都要背一段。”
  说完起身走了。
  终于只剩下秦晓歌和任晓妍。
  “媳妇,过来坐我身边。”
  “晓歌,你可不能勾搭她们。”
  秦晓歌点了点头。
  “刚刚你醉酒喊着杨桃,杨桃是谁?”
  杨桃是谁,当然也是我媳妇,不过这话秦晓歌真的不敢对她说,这要是说了,爱情的萌芽不就死在这肥沃的土地上,为了自己的帽子不是绿色的,秦晓歌只能否认。
  该怎么解释呢?
  果然是喝酒误事。
  任晓妍见秦晓歌沉默,有些气恼,加重了语气:
  “也许是我不该问,反正我们也不是真的夫妻,你怎么样都和我没有关系,回去以后我们就办手续,我给你自由,让你找你的杨桃。”
  其实她当初为什么不接纳秦晓歌,主要就是因为秦晓歌有红雁这个女人,可她也知道秦晓歌和红雁已经在一起,严格说起来,她还是后来者。
  所以她才不敢投入感情,生怕到时候受伤流血流泪的是自己,可有一天她和红雁聊天的时候,红雁明确告诉她不会和秦晓歌结婚的,也不在乎他有其他的女人。
  这才让她的内心打开了一道缝隙,试图找一个可以依靠住的男人。
  毕竟她也是一个需要爱的女人,小雨也要一个疼她的养父。
  “杨桃不是一种水果吗?难道你没有听说过?”
  任晓妍冷笑:“那是我误会你了?”
  说完指着房门说道:
  “你可以走了。”
  “小妍,我……”
  “怎么你不走,那我走行不行。”
  秦晓歌想要将她拉住,只是她走得太快。
  不过她还没有走出大门,就被李辛嫂子拉住。
  “你们这位干什么?小夫妻之间难免有些磕磕碰碰的,吵过就行了,哪有夫妻的隔夜仇。”
  秦晓歌吃过饭,提出给任晓妍大姨看病,这是正事,也是来这里的主要目的。
  “姐夫,你还会看病?”李辛觉得有些难以相信。
  “嗯,写作,中医都是我的业余爱好,其实我的主业是篾匠,还有其他手艺的手艺人。”
  “要不,让妹夫给咋妈看一下。”表嫂说道。
  医生说婆婆这病找不到病因,也就无药而治。
  “那谢谢你妹夫了。”
  任晓妍的表哥终于答应下来,这毕竟是任晓妍的一片好心,带着丈夫过来给他妈看病。
  “医院医生怎么说?”
  秦晓歌让任晓妍大姨将胳膊放到小枕头上,搭手把脉。
  这病果然不简单,有些棘手。
  秦晓歌开了一副中药,交给任晓妍表哥。
  “还是先开胃吧,人不怎么吃肯定是不行的。”
  李常看了一眼:有黄芪,防风,炒白术……
  “先吃四剂看看。”
  秦晓歌打算找一家旅馆安顿下来,也想通了,她要是真的在意,迟早都有知道的那一天,那样的生活遮遮掩掩的也不是秦晓歌愿意想过的日子,还不如及时止损,不要浪费彼此的时间。
  不是所有喜欢的女人都要放进鱼塘,这要是放进去一条要是搅事的鱼,秦晓歌也不能安心。
  但任晓妍大姨家死活不愿意让秦晓歌走人,都快拉出火气了。
  秦晓歌没有办法只能留了下来。
  任晓妍也不搭理秦晓歌。
  洗漱完,表哥李常领着秦晓歌来到一楼房间。
  “晓歌医生,我妈的病我们也知道,希望你不要告诉我妈,让她安安心心地过完这半年。”
  “其实还是有一线希望的,不过还是先吃中药,胃癌也不能轻易放弃。”
  “妹夫,我表妹性格有些倔强,你还是多让一点,其实她人真的不错,没有什么坏心眼,有很重感情,长得又漂亮,你可不能犯糊涂,浪子回头千万不要再走回头路。”
  “还有小妍不肯和你睡在一个房间,我把她安排在你隔壁,听我的,晚上进去好好道个歉,和媳妇道歉不丢人,千万不要认为气管炎是病,那是我们心疼自己的媳妇。”
  “谢谢你表哥。”
  晚上秦晓歌想着任晓妍的事情,还有她大姨的病情。
  一直到凌晨十二点半,还没有入睡。
  秦晓歌走出房门,想了想还是走进她的房间。
  此刻的任晓妍已经睡得正香。
  就在秦晓歌将她被子再招好,轻轻地摸着她的俏脸,生怕弄醒了她。
  叹了一口气,正打算关门离开的时候。
  任晓妍坐了起来,棉被从她身上缓缓落下。
  冷冷的看着秦晓歌:“这么晚了,你还到我房间干什么?”
  秦晓歌给了她一个微笑:“我就是看看你有没有盖好被子,真的没啥事,你看我不都走了吗?你明天跟我一起回去吗?”
  任晓妍冷冷的凝视秦晓歌,眼中带着怒火:“你就是过来问这个?”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你要是真的想要恢复单身,到时候告诉我一声,我从不强求不属于我的幸福,也不愿意约束别人的自由,幸好我们还没有太多的瓜葛,以后我们各自安好。”
  任晓妍万万没有想到这段恋情刚刚长出嫩芽,瞬间就被人无情地摘走。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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