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们,就让傻子我来祸害你们吧_第581章 银针止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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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晓歌又在山上转了几圈,又顺手带了一把夏枯草放进箩子,还看到好几株金线莲和太子参,这可都是宝贝啊!他把金线莲连土带根挖起来两三株,打算带回去种起来。太子参留下来,到时候治疗母亲的胃病可以用上的。
  这个时候,农村里面的田地刚好分下去,人们为了填饱肚子有余粮,都在忙碌着种田开地的
  秦晓歌将草药装好,准备找找可有野兔子,改善一下大伙的伙食,这个年代,人们吃上一口肉都是幸福的,远比素菜要值钱。
  抓野兔子和抓竹鼠差不多的,也是把洞堵住,拿烟熏。
  山上的野兔子比竹鼠多,兔洞也同样比竹鼠的多,抓起来是费时又费力,秦晓歌身手好,用石头打兔子,打到了四只大兔子,再在洞里面挖了一窝幼兔子,可以带回去让杨桃养起来。
  太阳渐渐往下落,收拾收拾回去咯,今天满载而归。
  秦晓歌感到又累又饿,两个肩膀被麻绳勒得生疼,但是想到能让母亲和杨桃吃上肉,以后可以过上好日子,还是很值得。
  至于竹制品,秦晓歌记得小时候这片村民认准老杨家卖的。
  “青悠悠的那个岭,绿油油的那个山,丰收的庄稼望不到边,望呀么望不到边……!”
  秦晓歌一路哼着小曲下山。
  “不得了,张家那个老头子刚刚在田间干活摔倒了,栽到钉耙上去,血流不止呀。”
  秦晓歌刚下山走路小路,听到路边的人议论。
  “你说张家,是哪个张家,在哪里?”
  秦晓歌赶紧拉住一个前去看热闹的村民问道。
  “你是哪个哦?就前面那个路口的章康田啊。”
  村民急急忙忙地跑去看热闹了。
  秦晓歌差点一个跟头摔倒,张汉田不就是自己上辈子的父亲吗,刚刚早上看到还好好的啊。
  背篓里面背了很多的东西,秦晓歌尽可能快的跑过去,跑到家门口,看围观的不是在上辈子自家门口,松了一口气,原来是邻居家老头子。
  秦晓歌看家门口也没人,估计都去隔壁看了,把背篓从肩膀上卸下来放在了院子里面大门口,也便跑隔壁看看是什么情况。
  “哎呦,老头子,你可不能有事情啊,这可怎么办呐,医生你再给看看呀,谁来救救我家这可怜的老头子”。
  “还是赶紧送县医院吧,伤口太大了。”村里医生看着模糊大片的伤口摇了摇头。
  秦晓歌远远地就听到邻居老婆子呼天喊地地大哭,挤了上去。
  “爸,你坚持一下,等一下大哥马上就到家了,他说他带你去镇里找医生。”
  邻居家小儿子上气不接下气地哭着说道。
  村民七嘴八舌地围观着议论。
  “让一让,大家不要围着,这样对伤人不好,我是中医,让我试一下吧。”
  秦晓歌大声的说道。
  村民听到声音,都回过头看了一眼秦晓歌。
  高高的个子,肤色白皙,五官清秀中带着俊俏,这人生的真好看,即使一套布满补丁的衣服穿在身上,也毫无违和感。村里人绞尽脑汁只能想到这些形容词。
  “年轻人,你真的是医生?”
  上辈子父亲站出去说道。
  他怕秦晓歌这个小伙子冒失,出面言语中婉转阻止道。
  “叔,我就是医生,让我试试,我保证能止住血。”
  “这么年轻好看,看着不像农村人啊”
  村民七嘴八舌地议论。
  “叔叔,你真能救我爸爸吗,等一下哥哥回来我让他给你钱。”
  邻居小儿子抓住秦晓歌衣角仰着头充满信任的眼神看着他。
  秦晓歌蹲下来摸摸他的头说道:
  “哥哥向你保证,一定可以的。”
  秦晓歌立马跑到邻居老头子面前,查看一下大致的伤势。
  “你需要什么吗?”
  上辈子父亲急切地问道。
  “叔,把家里绣花针拿过来。”
  “婶,你别哭了,赶紧去把开水和瓷盆拿来,等下绣花针需要用开水消毒。”
  秦晓歌催促着邻居老婆子。
  老婆子一骨碌地从地上爬起来去锅屋端来水瓶和瓷盆,这个时候张父绣花针也拿来了。
  快速地把绣花针用开水烫了一下。
  “绣花针,你用绣花针止血,可是绣花针怎么止血。”
  村里的医生一惊,不解的问道
  面对这个人的问话,秦晓歌没有用嘴回答,而是用手开始解答。
  秦晓歌脸上显现出认真严谨之色,右手捏着一根绣花针。
  猛地朝着伤者心脏处刺下,入肉三分。随后,秦晓歌没有半刻停歇。
  仅仅一个眨眼的功夫,秦晓歌手上的绣花针,犹如幻影一般,分别朝肩膀,脖子,腹部右胸,几个地方齐齐刺下。
  而就在这一刻,邻居老头子的伤口,并没有半点鲜血再流出来。
  “你们快看,老头子的脚没有再抽动了,好像有一点意识的,而且呼吸也开始恢复正常了。“村里赤脚医生赶紧蹲下去查看到。
  “这么神奇啊……绣花针在这年轻人的手上变厉害了,不仅能拿来绣花缝衣服,现在还能拿来救人!“
  “太了不起了,太厉害了!“
  围观的村民连声惊叹起来。
  几根绣花针便能让至深的伤口及时地止住血,而且呼吸也恢复了稳定,这简直犹如天方夜谭一样。
  “你这是什么医术?“
  赤脚医生惊奇地问道。
  “中医针灸之术,严格上来说中医上是用银针,但是眼下没有,用绣花针替代。”
  秦晓歌淡淡的说道。
  “婶,你先不要动叔,我那背箩里刚好今天上山带了一把夏枯草,你等下拿来捣碎,给叔敷在伤口上也差不多了,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如果不放心,等一下您儿子回来,带到城里医院开点消炎的药物即可。”
  邻居老婆子,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要给秦晓歌磕头:“
  您真是我们的恩人,您的大恩大德我们不能忘,谢谢您,真是天菩萨啊,“
  秦晓歌赶紧双手接住老婆子手臂把她拉起来。
  “婶,这是我们医生应该做的,医生都有救死扶伤的职业精神的,无需言谢,您这举动,是要折我的寿。“
  秦晓歌拿来了夏枯草递给了邻居老婆子说道。
  “好了,大伙都散了吧,让叔好好的静休一下。”
  秦晓歌朝着上辈子家门口走去。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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