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们,就让傻子我来祸害你们吧_第552章 带红雁去港城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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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晚上,红袖添香,秦晓歌看着她慌乱的娇颜,将手中正在写的缥缈之旅第二卷给收了起来。
  “娘子,春宵一刻值千金,其中书中不合逻辑的地方还是让我们日后再说。”
  “啊……不要……”
  秦晓歌已经越过了山和大海,来到人潮人海,自然不愿意舍弃着神魂颠倒的仙境,作为一个骨子里好种田的基因,种地,播种,灌溉,然后收获爱。
  ……
  眼角余光看到被单的淡淡红色牡丹,还有温柔似水慵懒躺在胸怀的邻家碧玉。
  离开萧清研家小院子,已经到了九点。
  红雁和秦晓歌的护照已经办好,红雁为了给秦晓歌传宗接代,想要到港城医院碰碰运气,秦晓歌只能选择带她过去散散心。
  这时候坐飞机的不多,候机厅里面非常的整洁,服务人员不断地为客人端茶送水的,很是热情周到。
  红雁有些激动,俏脸通红,到处都看着新鲜,牵着秦晓歌的手。
  “晓歌,这应该是我们第一次坐飞机吧?”
  秦晓歌摸了摸她鼻子,这位小姐姐也太可爱了,简单明了的事情还要问上一声。
  “估计和做火车一样吧。”
  “晓歌,你就骗我,一个天上,一个地上。”
  “那吃喝拉撒怎么办?”
  “上面有厕所,可以直接泼洒到空中。”
  红雁有些不相信,不过秦晓歌经常逗她,她还是不相信秦晓歌说的这些。
  “至于吃饭,上面有饭有菜还有饮料。”
  红雁听到饮料,下意识地问道:“是北冰洋汽水吗?”
  “可能是可口可乐。”
  “那好喝吗?”
  “这要看你口味了,我觉得还不如我们自己家的云湖凉茶好喝。”
  秦晓歌叹了一口气,八十年代到现在任何时候都有人觉得外国的东西好,就是一团屎有些人都觉得国外的香。
  “那应该很贵吧?”红雁有些价格太昂贵了,浪费不必要的钱。
  “不要钱,都算在机票上了。”
  “那样呀,那我等会尝尝可口可乐,免得有人自卖自夸。”
  听到可以登机的声音,秦晓歌起来背着包,牵着红雁朝机场停机坪上机。
  皮箱被工作人员接了过去送入货仓,两人随着人流进到机舱,大概里面有二十人左右。
  红雁紧紧拉着秦晓歌的手。
  秦晓歌亲自给红雁扣上安全带,然后紧握着她的手,给了她一个安心的微笑。
  很快,飞机开始滑行,红雁紧紧闭着眼睛,跟着飞机飞上了天。
  秦晓歌在此过程中一直握着她的手,粗糙的手被她的指甲掐进肉里,都不哼一身。
  “晓歌,我们现在已经在天上了没?”红雁不敢松手,紧张的看着秦晓歌。
  秦晓歌点了点头。示意她朝窗户往下看。
  红雁不敢,摇了摇头,靠在秦晓歌身上,“晓歌,我想去厕所。”
  秦晓歌搂着红雁,告诉她要稍微等一会,现在爬升阶段。
  “晓歌,你懂得真多,和你在一起我什么都不怕。”
  “那我握着你的手,你就勇敢地朝下面看看好了,免得以后遗憾。”
  红雁握着秦晓歌的手,小心翼翼通过窗户往下看。
  红雁看着下面的农田和密密麻麻的房子,还有远处的湖泊。
  秦晓歌摸着红雁细嫩的小手,软乎乎的。
  到了平流层,秦晓歌给她解开安全带。
  红雁倒是没忘记要上厕所。
  秦晓歌招呼空姐带着红雁去了厕所。
  午餐提供的是面包和牛奶,红雁酒量不错,听说有茅台,要了一杯喝完以后胆子就变大了,将手都伸进秦晓歌衣服里面。
  她知道秦晓歌就喜欢自己给他摸一摸。
  降落的时候,红雁被吓了一跳,感觉飞机就那么直接撞向高楼,不过下飞机倒是兴奋异常。
  沈竹烟虽然还在沪城,倒是安排了自家公司见到秦晓歌的一位女秘书到机场迎接秦晓歌。
  带着她们来到一处独栋楼房,不是那种大别墅,秦晓歌里里外外看了一下还算满意。
  倒是红雁对这里比较满意,家具家电都有,尤其宽大的卫生间还有浴缸让她特别喜欢。
  等那位小秘书离开后,红雁就迫不及待地拉着秦晓歌就要开干,一刻都等不了。
  秦晓歌当然不会让媳妇失望,总要把她那股劲头给撩完,要不然要男人又有何用?
  估计是憋得太厉害,又加上异地的加成,红雁缠着秦晓歌磨了两个小时,十八班武艺都让秦晓歌施展了一遍,然后就扶着秦晓歌的肩膀老实了下来。接着两人又美美的睡了一大觉,红雁估计是被饿醒的,摇着秦晓歌的胳膊哼着要吃饭。
  秦晓歌只好到外面买了一些炸鸡腿,炸鸡块和炸鸡,还有两杯橙汁。
  “好香呀!”
  靠着秦晓歌身上就可以啃炸鸡腿,喝冰凉的橙汁,吃完后才有精神爬起来,光着大月定跑到卫生间。
  晚上两个人都没有睡意,打开电视又听不到粤语,干脆拉着秦晓歌,让他再努力一次,说完就扑到秦晓歌怀里。
  秦晓歌真的是欲哭无泪,要不是雮尘珠加持,迟早要死在她的肚皮上,即使是生产队的驴,也没有他这么累,都快磨掉一层皮了。
  第二天一早,秦晓歌起床都感觉自己要适当地补一补,少年的腰也会被她折服地投降。
  红雁偷着笑,她倒是红光满面,白里透红。
  那个小秘书这次给秦晓歌带来了红雁投资公司经理人选,一男一女,都是沈星瑶给秦晓歌找的人。
  对面的一男一女坐了下来,小秘书去泡茶。
  女士优先,王佳林,二十八岁,担任某个事务所的高级主管。
  陈西语,三十四岁,某个大超市的高级经理。
  两人都有过丰富的工作经历,多年商场的工作经验。
  其中王佳林还会说老燕京话,倒是不需要小秘书翻译。
  这让秦晓歌有些满意,不过还是需要问问她能否到国内工作,秦晓歌毕竟近期的精力还是在国内。
  这让陈西语有些失望,看来这位年轻的老板比较中意这个王佳林。
  王佳林犹豫一会,作为一名管理层,找一份好工作也是不容易的,自己家压力也是比较大的。
  “可以,我老家就是燕京的,只是安全需要保证。”
  秦晓歌笑着说道:
  “内地至少比港城要安全,那里枪支管控得很严。”
  “那就行。”
  秦晓歌见她回答得比较干脆,就有些好奇问道:
  “你要不要和你老公和父母商量一下?”
  “我就一个人,父母还有哥哥嫂嫂照顾,我可以到内地任职。”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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