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这些菜加了杨玲的香汗会不会更香一点,想了想还是不要尝试了。 秦晓歌打算去找毛巾。 手却被杨玲一把拉住,“晓歌,来不及了,干脆就用你的手吧!” 杨玲鼓起勇气将秦晓歌的手放到她的俏脸上,然后按着他的手游到下面。 摸着她滚烫的俏脸,秦晓歌顺着自己的手,目光下移,她的上衣被撑得太高,怎么都不能抚平。 “晓歌,我好看吗?” 杨玲给了晓歌一个迷离的眼神,伸手卷起自己的上衣,抓着对方的手就要朝里面塞去。 “姐,你……” “姐的心思你应该明白的,我知道你怕耽误我的终生幸福,怕你没有太多时间来陪我,可你已经偷着了我的心,傻子,你知道吗?” 秦晓歌点了点头,“姐,菜焦了。” 杨玲赶紧将菜铲进盘子里。 两人吃过饭后。 秦晓歌打了一个饱嗝。 “姐,我要回去了。” 杨玲一副楚楚可怜的小模样看着秦晓歌。 姐都说到这个份上,结果你要回去,这不是扯淡吗。 杨玲秋水汪汪地看着秦晓歌。 “姐,要不我等会再走吧。” 秦晓歌抓了抓头发。 要是拒绝了那也太不近人情了。 杨玲缓缓靠近秦晓歌。 “晓歌,这些年你帮了我太多的忙,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要不姐把自己给你吧。” 杨玲说完羞得俏脸一片绯红。 就在这时候,妞妞一脸汗水的跑回了家,杨玲这才将这个邪火压了下来,目送秦晓歌离去。 就在秦晓歌开车经过大牛山的时候,突然听见山里面传来救命声。 秦晓歌当即将车子停在路边,打开车门朝山里走去。 “晓歌,是你,我还以为这荒山野岭地没有人。” 魏红有些狼狈,衣服被荆棘划了一道大大的口子,露出雪嫩的肌肤。 “你这是怎么了?既然知道这是荒山野岭,你一个美娇娘跑到这里,也不怕遇到有歹心的坏人。” “我过来采药,我也不敢太深入,就在路边采点药,我估计是被毒物咬了,浑身瘫软。” 秦晓歌赶紧查看她的伤口,“这是被蜈蚣咬了,身子有些麻痹吧,需要一点绿麦草汁抹一下就好。” 魏红知道秦晓歌说得很对,但这个位置有些难以说出口。 秦晓歌将她的衣服卷起来,却没有想到这衣服被划破后不禁扯,一下子划拉一片,不该看的地方都露了出来。 “魏红,这……” “不怪你,这是我穿了多年的衣服,我背篓里面有绿麦草,你先给我将毒血挤出来。” 原本就被杨玲撩起心头的火,现在有看着她犹如白豆腐一样的肌肤。 说没有冲动那是假的。 不过还是救人要紧,秦晓歌挤压着被咬破的伤口,一股黑色的鲜血涌了出来,流了一会才逐渐恢复正常。 秦晓歌从她背篓里面找到绿麦草,捻成叶汁敷到她伤口处。 “怎么样?好些了没?” 魏红终于不再麻酥酥的,也不再疼痛。 “晓歌,好多了,一直听说你医术厉害,果然妙手无双。” “你以后还是注意一点,最好不要一个人进山采草药,你要是有个万一,你家女儿怎么办?” 听到晓歌关心她的话,心里面暖暖的,不过自己要是不采药,拿什么养活自己和女儿。 “是不是缺钱?遇到难处了?” “没事,我自己能解决的。” “不是让你在竹制品上班吗?”秦晓歌记得红雁给她安排工作了。 “我手太笨了。” 刚走了一部,腿部传来钻心的疼。 “我来背你吧,你的蜈蚣毒伤害了腿部肌肉,已经红肿,不要强行走。” 魏红也没有害羞,大大方方的趴到秦晓歌后背上。 闻着秦晓歌身上的气息,感觉身子有些发烫。 魏红红着脸,“晓歌,你又帮了我一次,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 秦晓歌有些好笑,曾经听到一个笑话,说女人被男人救了,要是英俊帅气,那就以身相许,要是没入眼,那就来生携草结环报答。 “晓歌,你说当初我要是嫁给你,你会对红雁那样对我好吗?” “魏红姐,这是不可能的事,你也不会嫁给我的,那是我还是一个傻子。” 秦晓歌趁机提了提她的两条大长腿。 “姐有些后悔了,真的,其实要是嫁给你,怎么说也比现在好,姐命真苦。” 魏红叹了一口气。 秦晓歌将车子停到她家门口,将她送到家,这才回到家里。 村里面的人虽然有南竹资源,可南竹现在仅仅秦晓歌作坊要得多,其他商贩买的少,再加上农业税,其实村民忙活了一年,手头上也没有太多的余钱。 这不李大虎村长不就找了上来。 希望秦晓歌多出点钱修河堤。 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秦晓歌记得后世这里是远近有名的粉丝供应村,云湖村的粉丝劲道,味道好,纯天然而出名。biqubao.com 红雁刚洗完澡,被秦晓歌一把抱住,一路亲到她的嘴巴。 秦晓歌抱着她热乎乎的身子,这位姐终于有手感了。 “胡子扎死我了。” 秦晓歌摸了摸,确实长了。 秦晓歌吃完饭刮掉胡子。 正要上床和她一起做爱做的事。 “晓歌,我想方便,你抱着我去,好不好?” 秦晓歌直接给她来了一巴掌,给她套好衣服,套上凉鞋。 红雁气地掐了一下秦晓歌胳膊,气呼呼地自己跑了过去。 这娘们也不看看时间,现在才七点,这要是被无聊的村民老大妈看见,不到明天早上,一大半村民就会知道秦晓歌抱她媳妇上厕所了。 回来的红雁还没有消气。 “是不是不稀罕我了,以前主动抱我上厕所,现在叫你就叫不动了。” 这娘们不光用嘴,还用手打算捞秦晓歌的小小歌。 秦晓歌将她抱起来抗在肩膀上,直接招呼了两巴掌,然后将她的手擦干净。 红雁站在床上笑眯眯地看着秦晓歌,笑得就像山茶花一样艳红,“晓歌,我姐说港城大医院水平比国内要好,也许有希望治好我的不育,我想你带我去一趟,好不好,好老公。” 秦晓歌笑了笑,带她去港城,也好,即使治不了她的病,也可以带她出去玩一玩。 红雁搂着秦晓歌的脖子,“我打算在村里面办一个加工粉丝的小加工厂,到时候让你做厂长。” “我才不做,我已经是厂长了,我可不想太忙没时间陪你,不过我看魏红不错,要不,你让她做厂长。” “给她做厂长。” 秦晓歌摇了摇头,算了,还是让红雁多辛苦一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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