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点,若男找了过来,在办公室看见秦晓歌,直接扑到秦晓歌怀里。 “韩总呢?” 若男没有看到韩娟,有些奇怪,这位姐平时只要秦晓歌在铜林,总是缠着他,让她一点空都钻不上。 秦晓歌笑了笑,“她太累了,到休息室睡觉去了。” 这次秦晓歌直接让她昏迷过去,差点让她丢失了灵魂。 她坐到秦晓歌怀里,“晚上要不到我那里,我好久都没有陪过你了。” 若男认真的说道,反正韩娟知道她和秦晓歌的关系。 不过还是有点怕韩娟,“要是韩娟让你陪她,我也可以换个日子也可以,要不然她会生气的。” “不会的,等我把她送到家里,晚上我到你单身宿舍去。” 若男拉着秦晓歌的手,放到自己胸前,“晓歌,财务这块我已经很熟悉了,我还查出几笔有问题的帐,是不是我很厉害,你要给我奖励吗?” “这么厉害,那一定要好好慰劳你,要不我下面给你吃?” 若男按着秦晓歌的手,“那你下面给韩娟吃了吗?” 秦晓歌笑了笑,点了点头。 若男缩了下去,过了好久才站起来,“我想吃晓歌你给我下的青椒肉丝面,好不好?” “你喜欢吃,我就给你。”秦晓歌抱紧她,笑着说道。 “喜欢!” 若男笑着说道。 两人就这样亲昵地在一起,到了四点半,秦晓歌终于放下若男。 “估计韩娟要醒了,要不我带你们一起吃饭?” “不了,那我先回去了,晚上你要记得过来,我等你。” 秦晓歌叫醒了韩娟,韩娟上了秦晓歌车子。 两人吃了饭,秦晓歌将她送回了家。 “晓歌,我姑妈也不知道抽了哪根筋,非要给我介绍一个对象,我都说我有相好的,那个相亲男的还以为我骗他,明天你十一点到铜林紫玉餐厅,让他看看我已经名花有主了。” 秦晓歌笑着点了点头。 “你要出门吗?去若男那里?”韩娟有些吃味的说道。 “嗯,怎么?你还要?” “走吧,不要忘记明天的事了,你要是忘记了,我就直接答应做那男人的女友了,接着就做孩子她妈。” “不会忘记的,除非我嗝屁了,要不然我爬也要爬过去。” 秦晓歌开车来到若男单身宿舍。 若男笑着迎来过来,将他的睡衣拿了过来。 秦晓歌趁着她给自己换衣服的机会,捏了捏她的脸,亲着她的额头。 若男依偎在秦晓歌怀里,天已经黑了。 秦晓歌使劲地疼爱着她,她的秀发是那样的香,她的身躯还是香香的。 凌晨四点,秦晓歌已经醒了,摸着她光洁的后背,然后打算起来练拳或者练五禽戏。 “晓歌,不能再多睡一会吗?” 秦晓歌亲着她丰满的嘴唇,“你先睡着,我去打拳。” “就睡一会嘛!” 若男将一双白嫩的大腿盘在秦晓歌身上。m.biqubao.com 秦晓歌摸着她细腻的大腿,光溜溜的,陪她躺了一会,然后两人一起爬了起来。 送她上班的时候,将车子停到汽修厂停车大棚。 “晓歌,我先上去了。” “通知下,修车师傅到会议室,我给他们培训一下高级轿车常见的故障。” 她侧身亲了亲秦晓歌嘴唇,然后下了车过去上班。 秦晓歌一直目送她消失在拐角。 秦晓歌没有敢讲那些深奥的维修常识,这些人理论知识还是有些薄弱。 十点四十,秦晓歌开车朝铜林紫玉餐厅位置开过去。 在她的对面,做个一个三十多岁穿着西装皮鞋的男人,看起来很斯文,旁边还摆着一束玫瑰花。 男人说得很开心,只不过韩娟有些心不在焉,不断地寻找秦晓歌的声音,显然想让秦晓歌过来宣示自己的主权。 一辆嘎斯来了过来。 “韩娟,等以后我也给你买一辆这样的小车,到时候我们一家可以开着这车一起游玩。” “你有这么多钱吗?”韩娟有些好笑。 “你姑妈不是说你开汽修厂的吗?车子还没有?” “呵呵,你想的还真美。” 秦晓歌打开车门,目光落在餐厅里面,和这个奶油男人对视一样,推开门走了进去。 秦晓歌来到一脸微笑的韩娟身边,微微笑着问道。 “媳妇,这是谁呀?” 男人的脸顿时不好看起来,“你是谁呀,认错了人吧,谁是你的媳妇。” 韩娟娇羞地看了秦晓歌一眼,“你还打算娶我呀,你要是不回来,我就跟人跑了。” 秦晓歌搂着她的腰肢,在她的俏脸亲了一口。 “媳妇,我知道你舍不得我,我们在一起同居了那么多年,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我们都不知在一起多少日了,你知我的长短,我知你的深浅,你怎么还移情别恋。” “我这是和他说明白,免得在汽修厂门前守我。” “韩娟,你这么可以这样,你都有男人了,还和我交往?” “呵呵,我不是一开始就告诉你我有相好的吗?我答应和你交往了吗?现在你知道我男人了吧,你可以走了,以后不要来骚扰我了。” “韩娟,你想清楚了,他不就开一辆破车吗?我爸是铜林农业局的科长,我现在是电力局的干事,有编制的,他有干部编制吗?不就是有几个臭钱,他能给你什么?” 秦晓歌笑了笑,看着他掏出工作证。 秦晓歌将自己的工作证掏了出来,翻开给他看了一眼。 “享受副厅级待遇。” “怎么样?不是你只有编制,你知道你最里面的破车值多少钱吗?进口车,苏熊的,至少二十万,汽修厂是我的,你觉得我能给她什么?” 这时候紫玉餐厅的店长,不敢相信的看着秦晓歌,认清了确实是他。 赶紧跑过来弯腰站在秦晓歌身边,“老板,不知道您过来了,你这是宴请朋友,我让大厨烧几道拿手的招牌菜?” “来点清淡的。” 店长一脸微笑地下去准备。 这个男人目瞪口呆地看着秦晓歌,终于没脸呆在这里,直接起身灰溜溜的走了。 “下次再来骚扰你,你告诉我,我将他引以为傲的位置给抽了。” “好的,老公。” 一脸的幸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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