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晓歌从崔颖家出来以后,抬头看了看天空,这会天已经全都亮了起来了,路上的行人很少,但是有一些开门做生意的已经开始做准备了。 秦晓歌四处张望了一下,稍微的想了想,便骑上了自己摩托车朝着心里想的地方驶去。 现在天虽然刚刚得亮了,但是有一个地方,有一个人,每天都是起很早的。一年四季,无论何时。 秦晓歌来到了刘柳家的楼下,停好了车,抬头往上看了看,发现唯独那户自己牵挂的一家,从厨房里传来了锅碗瓢盆的声音。还有一些说话的声音。 “小梅,今天的晚饭,姐姐已经准备好了在锅里,到时候,晚上我要是没回来,你自己热一下。”biqubao.com 只听刘柳的声音从窗户传了下来。 秦晓歌能够想象得到,此时一个美丽的女子,正在厨房忙碌着,为自己的亲人准备着可口的饭菜。 虽然很忙,但是她还是尽可能给刘梅做好晚饭,这样即使自己店里忙起来,也不用担心刘梅在家饿肚子了。 刘柳总是有着一种致命的吸引力,吸引着秦晓歌,无论是那精致的外貌还是那傲人的身材,都是秦晓歌所迷恋的,特别是依偎在秦晓歌怀里的时候,那份安宁,所以无论秦晓歌走到哪里,回到这里是他的第一选择。 想到刘柳的一切,秦晓歌迫不及待地拔了钥匙,三步并成两步往上面跑去。一口气来到了刘柳家的门外,做了一个深呼吸,敲响了刘柳家的门。 “咚咚咚。” “来了。”这么早会是谁,刘柳边拉开门边小声的嘀咕着: “难道是晓歌回来了。“ 想到可能是自己的心上人,刘柳加快了脚步。 拉开门的时候,秦晓歌正笑眯眯对着来开门的人。 两人就这样,谁也没有说话。刘柳的眼神里透露着喜悦,秦晓歌的目光里有着热情的情感。 什么也不需要说,只要对方的一个眼神就够了。 此时的刘梅,已经背好书包,准备去上学了,因为家里离学校有一段距离,每次刘梅走得都很早。 “姐夫好。姐姐,姐夫我去上学了啊。” 刘梅和秦晓歌打着招呼,并和自己的姐姐做了告别。 刘梅的告别,让两个人回过来神,刘柳和刘梅做了道别,红着脸走向了厨房。 秦晓歌看着刘梅走下了楼梯后,关上了门,也跟随着刘柳来到了厨房,并从后面抱住了刘柳。 刘柳在秦晓歌拥抱自己的时候,一股气息扑向了自己。 里面夹杂着女人的香水味,刘柳只是稍微的愣了一下,并没有问秦晓歌,也许是自己多心了,秦晓歌天天在外面忙着应酬,身上难免会有一些别的女人的味道,那也是很正常。 “晓歌,吃早饭了吗?”刘柳温柔地问道。 “小柳姐,还没吃呢,你早上做什么了吗?”秦晓歌由于昨晚没有睡好,又消耗了那么大的体力,本来也感觉不到饿,现在被问起,突然感觉自己好饿。 “我昨天新学到了一个汤,我特意请教的杨大姐的,刚好家里有食材,我做给你吃吧。” 说完,刘柳从秦晓歌的怀抱里挤了出来,从冰箱里拿出了一块新鲜的牛肉,放在水里清洗了好几遍。 刘柳认真的给秦晓歌做着早饭,是那么的投入,好像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 秦晓歌在一边站着看着刘柳在为自己忙碌着。 刘柳在清洗牛肉的时候,已经在炉火上烧了一锅热水,等锅里的水开了,刘柳往里面加着各种不同的香辛料。 “杨大姐说,这个佐料不可多,也不可少,不然那个味道就不一样了。”刘柳边放着边说道。 秦晓歌看着刘柳那认真的模样,心里充满了幸福感。 等所有的一切都加完以后,刘柳盖上了盖等着水煮沸,然后放入了牛肉。 在最后拿出一个袋子,里面是一些粉末状的东西。秦晓歌有一些好奇的看着。 “这个东西,可是关键,杨大姐家的法宝,昨天特地给我弄了一些。” 刘柳笑呵呵地说着。 拿来了一个大勺子,弄了一大勺的粉末放在了锅里,然后就盖上了盖。 “你要是等不及了,要不我先给你弄碗面条吧。” 刘柳怕秦晓歌太饿等不了,提议到。 “不用,好东西,自然要等,就像你,不也是我等了这么多年,才遇上吗?” 秦晓歌微笑地看着她。 刘柳被秦晓歌逗得咯咯地笑着。 看着秦晓歌掩盖不住的疲惫,刘柳伸出了双手,抚摸上了秦晓歌的脸颊。 “晓歌,你要是太累了,就先歇会,一会饭好了,我喊你。”刘柳心疼说道。 “小柳姐,我没事,就是昨晚想你想得没睡好。”秦晓歌呵呵地笑着。 刘柳没有搭理秦晓歌,而是给秦晓歌整理起了褶皱的衣服,扫落着上面的灰尘。眼睛突然被秦晓歌的衣领上的一个小小的东西吸引了。 刘柳眼神直勾勾地看向了那个东西,并伸手拿了出来。 秦晓歌看着刘柳的眼神,感觉十分的奇怪,怎么从刚才的满眼柔情,到现在的不可思议。低头看向了刘柳的手。 只见刘柳的右手大拇指和食指之间有一根长长的黑色头发,看到这个黑色的头发,秦晓歌的心里咯噔了一下,但是并没有开口说话,而是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刘柳面部表情。 “晓歌,大姐来了吗?所有你昨晚上没有回来。” 秦晓歌并不想骗刘柳,但是跟她说昨晚他是和崔颖在一起,又怕刘柳说自己在外面沾花捏草的。 只是摇了摇头,表示了大姐并没有过来。 “那是左若男来这边了吗?”刘柳看到秦晓歌的否定,只好继续地猜测着。 秦晓歌还是同样的摇了摇头,并上手握住了刘柳的手。 刘柳看到秦晓歌的两次否定,心里知道,秦晓歌这是已经在外面有了新欢,昨天晚上的夜不归宿,就是和那位不知名的女子在一起吧。 虽然刘柳一直知道秦晓歌不是属于他一个人的,只要他心里有自己的一席地位就可以了,但是现在看到他带着别的女人的香水味还有头发回来,心里还是十分的难过的。 刚好炉子上的锅已经“噗噗”作响。 刘柳抽出了自己的手,转身关上了火,并给秦晓歌盛了一碗汤。拿了一张饼放在了汤的旁边。 “趁热喝吧,我去上班了,碗就放在厨房,晚上我回来再弄。”刘柳说完,没有给秦晓歌一个眼神,就拿着自己的包出门了。 秦晓歌看在刘柳神情低落的离开,知道刘柳这是吃醋了,但是她并没有告诉自己她的情绪。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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