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晓婧弄了四张温泉票,让秦晓歌接她一起到任晓妍家。 两人一进门,小雨就看见大姨和父亲一起进来。 “爸爸,今天是我过生日,你又给我买礼物吗?” “当然有了,这是我特地为你买的。” 秦晓歌将大白兔奶糖和仿真猫咪玩偶送给小雨。 “谢谢爸爸。” 摸着喵咪玩偶的头发,打算离开。 “小雨,不要走呀,大姨还有生日礼物给你。” 一件红色的连衣裙送给小雨。 “谢谢大姨,大姨你今天真漂亮,过来一起玩喵咪玩偶。” 说完拉着任晓婧的手来到沙发上。 “呵呵,小雨,不送你衣服,你就不搭理大姨,送了,你的嘴才甜呀。” “当然了,我过生日,你要是不买礼物给我,我为什么要搭理你呢?你也不是爸爸,爸爸能来小雨就很高兴了。” “小雨还真的喜欢你爸爸呀,这里有四张温泉票,大姨带你们一起去玩好吗?” “好,大姨你对我真好。” “小妍,我们一起过去吧。” 任晓妍看着大姐眼神看着自己,以往小雨过生日根本没有过来过,这次怎么和秦晓歌一起过来的? “妈妈,我想去泡温泉,和爸爸一起去好吗?” 小雨拉着妈妈的手,眼睛看着妈妈,不断地眨着。 任晓妍不忍心让小雨失望,就答应了下来。 来到温泉山庄,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地方,山水园林,鸟语花香。 三个人一起到女生那里泡温泉,秦晓歌在男士温泉这边。 秦晓歌没有泡多久,就在外面等着她们三人。 任晓婧看到秦晓歌,很自然地来到秦晓歌面前,“等急了吧,难得小雨玩得开心,就多泡了一会。” “不急,饿了吧,今天我请客,带你们去吃饭。” 点了许多小雨爱吃的菜。 小雨吃得可开心了。 “小雨,你这吃相跟谁学的呀?一点也不文雅。” 任晓婧掏出手帕给小雨擦拭着嘴角的油星。 “我是和爸爸学的,爸爸吃饭就是这样。” 秦晓歌被小雨这番话说得哭笑不得。 “小妍,晓歌和你一起吃饭也是这样吗?” “没有呀,在我面前他吃饭很斯文。” 任晓妍笑着说道。 “爸爸带我在外面吃饭就是这样,你们要是不信可以问爸爸。” “小雨,你是小女孩,可不能和你爸爸学,跟大姨学,这样细嚼慢咽的,对,这样……” 秦晓歌三人在一起快乐的玩耍,心里面莫名的想要一个自己的女儿,要是有了自己的女儿,该叫什么名字,叫秀秀吗? 回到家,大姐告诉秦晓歌,说江北汽车厂有一个李双河的总工打电话让秦晓歌过去一趟,说轿车有些问题需要请教秦晓歌。 带了一些云湖的糯米,大排米面,菜籽油,还有一些腊肉,以及刘梅喜欢吃的大白兔奶糖,开车朝江北开去。 等赶到江北时,天已经黑了。 大包小包的两手拎得满满的。 等到了门前,放下手里的二十多斤的糯米,菜籽油等,腾出了手,敲响了刘柳家的门。 “咚咚咚。” 很快秦晓歌就听见了里面有人走过来开门的声音。 刘柳的头发被丸了起来,随意地扎了一个咎咎,发尾还滴答着水,脸蛋由于被水蒸气熏得红扑扑的。 看到秦晓歌笑盈盈的出现在自己面前,都看傻了,反应过来,“晓歌,你来了呀。” “嗯,刚好汽车厂有事,我就提早过来了。” “进来呀,不要傻站着。” 此刻的画面,让秦晓歌想到了一幅美女出浴图。 “洗澡了啊,怎么头发也没有擦干就出来了?” 秦晓歌关心地问道。 “今天去粉丝店里了,感觉身上有一股子的油烟味,所以回来早就冲了下。晓歌,你怎么把米都带过来了?” “这是我老家的糯米,还有自产的菜籽油,都是大姐给你的。” “紫玉大姐?你买了这么多的东西,应该花了不少钱吧?” 刘柳看到秦晓歌手上的东西,知道这不是紫玉给她的,她还没有这么大方,这应该都是晓歌给自己带的。 秦晓歌呵呵地笑着: “买给你的,又不是给别人,不管多少钱,我都愿意带给你。” 说着,就拎着东西走进了屋。 刘柳跟在后面,关上了门,秦晓歌把东西放在了桌子上,转身进去了卫生间。 刘柳看着秦晓歌的方向,以为秦晓歌是尿急,也就没管他。 刘梅正在桌子边上写着字,看到姐夫拎回来的大包小包的。 立马字也不写了,去翻看了起来。 打开一个袋子,里面竟然有自己爱吃的大白兔,好像上次吃大白兔还是姐夫从沪城那次,想不到今天姐夫又带回来了好多。 姐夫果然没有骗自己,以后只要自己喜欢吃的,他都会给自己买,本以为只是欺骗自己是个小孩,谁知道他一直都记在心里。 刘梅的脸上堆满了笑容。 秦晓歌从卫生间出来,手上拿了一条干的毛巾,走到刘柳的身边。 “小柳姐,来这坐下,我给你把头发擦干。” 秦晓歌举着毛巾,示意她坐到面前的凳子上。 刘柳一开始不愿意让秦晓歌给自己擦头,在她的观念里,这些事都不应该是自己男人干的,这样会显得自己男人很没出息,天天围着自己媳妇转。 “不用,晓歌,一会就自然干了。” 秦晓歌才不会想那么多,看刘柳还难为情,走了过去,把刘柳按坐在椅子上,拿着毛巾,一缕一缕地给她擦拭了起来。 小心翼翼的,生怕给刘柳弄疼了。 “小柳姐,虽然现在不是冬天,但是洗过头一定要擦干,不然等以后,容易头疼的。” 秦晓歌认真地一边擦着头发,一边说着。 “以后,即使,我不在你的身边,你也要把头发擦干,把自己照顾好,我还希望以后咱们俩老了,都健健康康的。” “你说你要是不把自己照顾好了,以后我还怎么陪你过一辈子,我还要老来你都陪在我身边。” 刘柳听着秦晓歌在自己头顶轻声细语的情话,心里特别的感动,眼泪都快从眼眶里流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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