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这不太好吧。” 任晓婧看着秦晓歌摇了摇头。 “哪有什么关系,要是一个女人喜欢你,是不会在意你对她的爱抚,喜欢两人之间的肢体接触,如果你想要亲她,她又没有拒绝,说明她对你也是有爱的,手上不要停,对,按一下我的后背。” 秦晓歌顺从地按着她的后背。 同时幻想将任晓妍搂在怀里,也许她还是冰冷的眼神吧。 “你不敢?” 任晓婧看着秦晓歌的眼睛。 “是有点不敢,我和她还没有到那种谈情说爱的地步,我对感情都是顺其自然的,也不愿意唐突了她。” “哈哈,晓歌,你有那么多心爱的姐姐们,怎么还和那些小男生一样,难怪那些姐姐死心塌地地喜欢你,你实在是太可爱了。” “婧姐,这有啥好笑的?” “姐,不笑了。” 任晓婧压住笑意,平躺在床上。 “要不你把我当成任晓妍,上床,姐教你。” 秦晓歌摇了摇头。 “你一个大男人,还怕我这个弱女子吗?拖鞋,上床,姐姐教你如何试探我妹妹任晓妍,你要是不主动,她肯定会将心思藏在心里面,你要捅掉那层窗户纸,懂吗?晓歌,你现在就将我当成任晓妍,勇敢地和她对视。” 秦晓歌点了点头,四目相对。 “晓歌,再近一点,然后慢慢地靠过来,吻下去。” 秦晓歌咽了咽口水,强行冷静下来,慢慢俯下身,轻轻地将嘴唇贴到她性感的红唇上。 “不错,就是这样一边亲着一边看着她的眼睛,如果她要是抗拒得不太强烈,或者不抗拒,那就说明她心里是有你的,这个时候千万不要停,亲继续亲。” 秦晓歌无师自通,捧着她的俏脸,然后紧紧地咬住她的嘴唇。 任晓婧只是微微挣扎了几秒,就不再挣扎,俏脸变得和红苹果一样,有着苹果熟透的香味。 “姐,你没有生气吧?” “你说呢?你这是故意的吧。” “姐,我……” “哈哈,姐开玩笑的,今晚你还要回去吗?” 秦晓歌有些汗颜,拿起外套,和她打声招呼,离开了她家。 “真是的,连女人的心思都不明白,还真的走了,不过这样才有意思。” 六月份初,云湖电器厂发出了一阵欢呼。 他们的第一台抽油烟机终于生产出来了,这就预示着云湖油烟机就要大批量生产,并且进入庞大的电器市场。 一个新品的诞生,那肯定要做推广的,但是秦晓歌知道,如果要想把云湖抽油烟机推向全国,那肯定需要大量的金钱去做推广的,但是那样是非常的浪费钱的,效果还不知道怎么样? 但是如果登报报道那就不一样了。 首先,报纸是现在获取信息的主要来源,人们每天都会阅读报纸的习惯,而且登报还可以详细地介绍抽油烟机是什么东西,让大家能够详细的了解这个东西。 其次,报纸的扩散面积是最广的,任何人都可以买得起,全国都可以送到,这样在宣传成本上大大地降低了不少。 于是秦晓歌找想到了云璟雅,希望她能在皖江早报上帮自己把这个广告给登上去,同时在自己的春潮杂志上发力宣传。 秦晓歌给云璟雅打去了电话,很快那边就被接通了。 “璟雅姐,是我的歌。” 很快,电话里传来了云璟雅动听的声音。 “晓歌,你都好久没来看姐了,是不是把姐给遗忘了?” 云璟雅在电话里有一丝抱怨着秦晓歌。 秦晓歌是好久没过去看她了,这段时间忙着油烟机和腾飞计算机,现在油烟机面世,自己可以适当的放手,让他们去管理,这样就有大把的时间。 “怎么会呢?姐,这段时间我一直盯着计算机和油烟机,要不我现在过去找你。” “在油烟机厂吗?我过去找你!” 问清楚地址,带上海鸥相机,套上外套就骑上摩托车朝油烟机厂杀过来 前段时间去燕京复查,好久没见到他了,十分想念这个臭男人。 带着自己喜欢的海鸥相机,在那个年代,只有有钱人,才会有照相机的,云璟雅手里的就是当时最新的海鸥照相机,是秦晓歌在她过生日的时候送给她的,她很喜欢,一般在外面游玩,才舍得带着身上的。 云璟雅来到油烟机厂秦晓歌的办公室。 秦晓歌正在看着报纸,听到敲门声的时候,打开门看到美艳动人的云璟雅时,没想到她接到电话,一刻都没有耽误就过来了。 将她拉了进来,顺手关上了办公室房门,真是一气呵成,秦晓歌的办公室在最高层,很少有人上去找他,也不怕有人路过,于是将云璟雅揽入怀里,深情地亲了上去。 云璟雅被秦晓歌亲得一时都喘不过气来,大长腿都有点软,依偎在秦晓歌怀里,让他舒服地抱着自己,双手搂着他的脖子。 两人都忘我地彼此深吻着对方,释放着这么久对彼此的思念,要不是一阵电话铃音,打断了两人的缠绵,今天的办公室就要成为两人睡觉的卧室。 秦晓歌依依不舍地放开了云璟雅,接起了电话。 “喂,找我有什么急事吗?”秦晓歌心情很不愉快。 电话那头的李宏也是一头雾水,老大这是怎么了,早上心情还好好的,这会怎么不高兴起来了。 “老大,你刚刚不是吩咐,我把咱们第一台生产的油烟机搬到会议室吗?我已经弄好了,还有技术部门的同事,我也招呼过来了,你看,还有什么交代的?” 李宏忐忑地在电话那头问着。 “行,知道了,我一会就过去。” 秦晓歌说完就率先挂断了电话。 这下把那头李宏整得一脸蒙,还以为自己犯什么错了,被老大知道了。 秦晓歌挂断电话,看到云璟雅正要扣上刚刚被自己解开的扣子,心里面又痒呼呼的。 主要是雮尘珠的功效太霸道。 “璟雅姐,继续我们的正事。” 秦晓歌想要继续这美好的事情。 “美死你,有事你就去忙好了,我在这里等你。” 看着秦晓歌看自己的眼神,云璟雅俏脸上浮上了两朵红晕。 粉面桃花说的就是这样的女人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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