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樱的这番话,让秦晓歌一时间彻底惊呆。 往日的点点滴滴,浮现在他脑海里面。 原来不是她看不上自己这个来自乡下的少年郎,也不是三观不合,兴趣不一。 当初穿越而来,只能被动地成为一只乡村少年,还是一名闻名十里的傻子,对睁开眼的美女姐姐一见钟情,尤其是她精致细腻白嫩的脸蛋,还有前凸后翘的邻家姐姐深深地打动了秦晓歌那颗干旱的情感内心。 企图用自己的见识和手艺,趁着她缺钱的当口和她来一个情定终生的约定,进入她的柔软善良的内心世界。 那时的自己是那么渴望爱情,希望能摆脱上辈子四十年的残缺人生。 也许真的是自己贪心了,无数次渴望能和她喜结良缘,盼着她能躺在自己的怀里叫自己老公。 只是上辈子带来的自卑还没有褪去,望着如女神一般的王青,觉得自己是不是想要吃天鹅肉。 后来她没有按照约定嫁给自己,秦晓歌也没有怨恨,毕竟她照顾了前身这么多年,用十万天价了却这段因果,秦晓歌觉得还是可以接受的,做不成夫妻,并不代表做不成姐弟。 再加上上辈子许多人鄙视舔狗,秦晓歌自然也不愿意成为舔狗,无怨无悔的付出,也就渐行渐远,尽可能地保持一段距离。 即使是这样,秦晓歌还是被许多人说成太舔,此刻他忍不住想要问问那些人,他舔什么了?是无数次的表白,还是无数次的讨好,还是花费精力花费金钱,浪费在不喜欢他的女人身上。 有了付出,也有了收获,付出了真心和金钱,可也收获了姐姐们的身子,感情,和发自内心的爱,这也算舔狗。 随后随着秦晓歌越来越自信,不再希望王青能喜欢上他,不再认为她就是自己的人间最美四月天。 他已经有了自己的情侣,也有自己的红颜知己,她们都用情,用爱来暖和秦晓歌曾经冰冷的那颗心,有的热情似火,有的又如涓涓细流。 人只能怪要学会满足,不可能让所有漂亮的女人都喜欢自己。 三千弱水,我只取几瓢,此生足矣。 因为秦晓歌知道。 弃我之人不可留,爱我之人要珍惜。 那些和他在一起的姐姐们,给了他所有的爱和包容,将自己最宝贵的身子毫无保留地交给他。 在这个保守的八十年代,未婚同居已是社会不容,她们却毫无顾忌,也没有给秦晓歌画大饼,而是实实在在用身子和感情来填补秦晓歌的幸福,让秦晓歌可以享受齐人之福,闺房之乐。biqubao.com 她们对他的爱意,可以说比天高,比地厚。 秦晓歌也不是石头,当然对她们死心塌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做一头任劳任怨的老黄牛。 愿意为她们当牛做马,结草衔环,以身相报。 在这样的背景下,秦晓歌已经熄灭了对王青的执念。 下意识忽略的她对自己的关心,下意识忽略了她那复杂的眼神。 曾经两次闯入她洗澡间,她那期待的眼神。 “晓歌,你在想什么?没听见我和你说话吗?怎么了?是不是我说到你心里面的龌龊,你无地自容,吓傻了吧,瞧你刚刚还那么自信,原来也是怂货,爱就要努力抓住,优柔寡断算什么男人。” 徐樱见秦晓歌还没有反应,伸手揪住秦晓歌的耳朵,拧了三圈让秦晓歌回神才放手。 “徐樱,对不起,刚刚你的那些话让我出神了。” 秦晓歌下意识想要拉开距离,松开手,既然对方嫌弃自己花心,自己当然也不愿意做一名永不放弃的舔狗,双向奔赴,而不是双向崩负。 靠在他怀里的徐樱却死死地抓住秦晓歌的手,重新放到自己的胸前。 “怎么了?不是刚刚还厚着脸皮要抱我的吗?怂什么?你这个龟儿子,憨包,睡了你姑奶奶,就像吃干抹净,提裤子走人?” 秦晓歌见徐樱的刀子嘴还在数落自己,眼里却泛着柔情的秋水。 “徐姐,除了不能辜负那些我心爱的女人,其他的你要杀要剐,我都认了,王青最近还是和你一起开服装店吗?” “你已经爱上了我的一个好闺蜜云璟雅,怎么,还惦记我的另一个好闺蜜王青,有些人错过就错过了,她为了忘记你,先是打算开始一段新的恋情,现在全部的心思都在好好学习上,你就不要再打扰她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生活。” 秦晓歌莫名的再次走神。 这才徐樱不打算再原谅他,直接上手掐着秦晓歌的手背,自己都要为他生儿育女了,他还惦记他的初恋女神姐姐,这太也不把她当成一回事了。 吃醋的女人最霸道,气得咬牙切齿,怒火中烧,差点扳断秦晓歌的中指。 “晓歌,我可以不在意你有其他的女人,但我现在在你身边,你心里面只能有我,就算是我的好闺蜜,你也不可以有非分之想,要不然,我会让你尝尝菊花残满地伤,你的雀儿断两半的伤痛。” “姑奶奶,我知道错了,不要再扳了,也不要气坏了身子,伤了胎气,我认错。” 秦晓歌知道这位姑奶奶是真的动怒,感激求饶哄她,重新将她搂在怀里。 只是秦晓歌还是被徐樱用手教训了一顿,就差大耳刮了。 “晓歌,你这个龟孙子,故意激将我,趁着酒醉将我拿下,好生米煮成熟饭,你知道我是谁吗?知道我家的爸妈,还有我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只要我回去说你对我耍流氓,不管你认识什么江老,方老?照样一粒花生米送你下黄泉。你知道他们给我安排的对象,最少也是种花家领导的公子哥,不要以为你六千万的身家可以配得上我,在我们徐家面前,你就是一只小强,你还敢做局设计你姑奶奶,要不是姑奶奶看你可怜,早就让你脑袋开花,坟头长草,你为什么要招惹我……” 彻底的嚎啕大哭,对着秦晓歌又咬又抓,只是避开了那些显眼部位或者衣服遮不住的地方。 终于哭够了,平静了内心深处的暴雨,推开默默承受她暴风雨袭击的秦晓歌。 “晓歌,还是将我忘记吧,好好过你的小日子,即使有孩子,也是我的事,你千万不要碰,要不然等待你的将是灰飞烟灭。” 秦晓歌见她要转身离开,突然将她双手抱住,十指相扣,将她锁死在自己怀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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