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们,就让傻子我来祸害你们吧_第443章 你会一辈子爱护她们吗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左丽琴虽然闭着眼睛,可还是很感受秦晓歌眼中的炙热,知道他一定偷看自己的前面。
  虽然他也会在自己不注意的时候偷亲着自己,也会被他霸道地牵着手。
  可今天睡衣被他掀开,还是头一次,紧张得连呼吸都变了形。
  “丽琴,你这样已经很完美了,摸起来很舒服。”
  “晓歌……”
  秦晓歌笑了笑,虽然她比自己大几岁,可在秦晓歌的心中她还真的算自己的丫头,可以用来疼的小丫头。
  轻轻地给她揉着,她的肌肤酥软如玉。
  很明显很感受到她的心砰砰的再跳。肌肉绷紧着,很明显此刻他=她很紧张,生怕秦晓歌变成大灰狼将她一口吃掉。
  “你应该早点告诉我,疼了就叫出来,知道不?是我不好,没有照顾好你,我应该将那些人给拧下来。”
  秦晓歌有些自责,在自己面前还让她受罪了。
  “晓歌,不要这么说,你已经做到最好了。”说完她吸了一口气,刺疼得我感觉又涌了出来。
  秦晓歌已经很温柔的给她揉着,她的肌肤实在是太柔酥了,让跌打酒的药力轻轻的渗进去。
  秦晓歌一直给她按了半小时,知道她的伤痕慢慢的消散才收手。
  在此过程中,秦晓歌一点杂心都没有。
  轻轻地看着她眼睛闭了起来,呼吸很是均匀。
  秦晓歌轻轻的给她盖上被子,看着甜甜的她,忍不住在她额头亲了一口,手指轻柔地滑过她肉乎乎的脸颊,温柔地看着她的睡颜是那样的恬静。
  就在秦晓歌打算回到沙发的时候。
  转身的一瞬间。
  “晓歌,外面冷,今晚你就在我身边睡吧。”
  一米五的木床挤着两个相爱的男女,相对而卧,四目相对。
  她就这样一直看着秦晓歌,一直一直温柔地看着他。
  曾经要不是有了她,如今的她应该还是那只没人爱的丑小鸭吧。
  情不知所起,就像是那样的风一样暖和,那一夜的雨虽然冰冷,可他还是给她撑起了一片天。
  “怎么哭了?丫头!”
  左丽琴摇了摇头。
  秦晓歌都不知道这丫头在想什么?
  不再是曾经那个容易猜出她心思的小姑娘。
  “晓歌,今生能遇见你,真好!”
  左丽琴轻声的说道。
  秦晓歌愣了一下,握着她的小手。
  “你是我这辈子的天使,你能做我的女人,才是我最大的幸福。”
  “晓歌,你是不是想要我,我可以给你,反正这辈子我就跟定你了,我要是没有你,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左丽琴将自己的内衣脱去。
  秦晓歌在月光中看着最美的山水,连眼睛都不听使唤,真的好完美的一对。
  “晓歌,你会一辈子爱护她们吗?”
  “一定会,我发誓。”
  “晓歌,其他的我想和你结婚时再给你,好吗?”
  秦晓歌叹了一口气,在自己身边,有那么多等着自己娶她的女人,可自己真的能给她们一张红色的结婚证吗?
  “对不起,丫头。”
  “晓歌,你不想娶我吗?”一双眼睛拉不回伤心的眼泪,差点让她们破堤而出。
  秦晓歌将红雁落入冰冷的井水,然后无助的肚子来到她曾经有着最没有记忆的地方打算孤度余生。
  那时的她是那样的可怜,秦晓歌只能用温暖的心来暖化她冰冷的身躯。biqubao.com
  “晓歌,红雁好可怜,你要是和我结婚了,她也一定不想活了,那你是爱她多一点,还是爱我多一点?”
  “丫头,你就是你,独一无二的丽琴,你要是不愿意,和我说一声,我可以安静地离开你的生活,不会再来招惹你。”
  秦晓歌只能将选择交给眼前这个外柔内刚的女人。
  丽琴将秦晓歌的手按到了她的挺拔处。
  细腻中酥软如棉,柔若玉脂,又天生自带向上的弹性,真的让自己爱不释手。
  左丽琴只能叹了一口气,谁让他是自己这辈子认准的男人。
  搂着抱着她香波幸福的男人,这两年的时光,他一直默默地过来照顾她,爱护她。
  即使不结婚,他心里有自己就行了。
  秦晓歌将她送到云湖村。
  秦晓歌抱着红雁,她的身上的香味还是那么好闻。
  秦晓歌已经很久没有来莲湖村,有时候不打扰也是一种爱,特别的苏雪,秦晓歌更是不愿意再招惹她,因为她想要的秦晓歌真的给不起。
  大棚蔬菜还是生意火爆,不过有了专门的团队和安保,一切都正规化。
  来到杨玲的院子里,这是推倒旧房子建的新的砖瓦房。
  两个同病相怜的女人都不敢相信的看着出现在她们眼前的秦晓歌。
  既然同时冲过来扑到秦晓歌怀里,一走已有,左拥右抱。
  搞得秦晓歌都不敢相信,不过心里面有种甜滋滋的感觉。
  还以为苏雪会结婚生娃,将自己放进她心中的最深处。
  结果她还是扑到了秦晓歌怀里,含着泪,将他抱得死死的。
  一边大香波,一边小香波,真的是各有各的美和柔。
  下面都是又大又圆,入手丰盈,又挺又翘。
  “晓歌,你也太狠了,听说你经常回来,也不来看我们,我知道你的心思,不就是怕耽误我的人生大事,可我还怎么容纳其他的男人。”
  杨玲此刻美眼汪汪,千丝万缕的情感,却不知此刻该说什么。
  “我买了一些青鱼,还有一些酸菜,还有排骨和猪肉,有粉丝吗?今晚我们一起吃晚饭!”
  秦晓歌提议道。
  杨玲有些羞涩,和苏雪成了闺蜜,有些心思也倾诉给她听了,还以为她听了没事。
  看着这一幕,难道苏雪心中也打着秦晓歌的主意。
  想到这,替秦晓歌拎着青鱼,猪肉和排骨,“你们聊,我去准备晚饭。”
  “杨玲怎么了?脸怎么这么红,生病了?”
  苏雪心知肚明,嘻嘻笑道,“她,是生了病,相思病,现在看到某个人,就发烧了,脸部酒红了吗?”
  秦晓歌看着她吃醋的表情,难道这段时间没见她,她已经盼望自己很久了。
  杨玲还是能干,很快就把房做好了,堂屋里面已经香气扑鼻。
  在饭桌上,秦晓歌不经意间看到杨玲的上衣太过宽松,领口大开。
  里面的风景让秦晓歌很是纠结,到底该不该偷看,真的是忍不住,这也太考验秦晓歌的定力。
  “晓歌,我这段时间在杨玲这里住着。”
  苏雪在饭桌上对秦晓歌说道。
  秦晓歌看向杨玲。
  “他父母逼着她相亲结婚,她说她这辈子都不会嫁人,还和家人大吵一架,一气之下搬到我这里了。”
  见两人谈论自己,苏雪瞟了一眼秦晓歌,也不知道这傻子能不能明白自己的决心。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7_167483/73290722.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