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逊的父亲极力压制心中的愤怒,说道: “你先救约翰月的伤,我会在月底给你中草药紫血竭。” 秦晓歌知道约翰逊父亲在美国很有势力,还很有钱。 秦晓歌只将他心脏地方的毒篾蚕丝刺给拔了出来,至于大腿和肩膀的毒篾蚕丝刺,秦晓歌看了一眼约翰逊的父亲。 约翰逊的父亲咬牙切齿,他当然知道秦晓歌的用意。 解除了心脏这处要命的地方,其他不致命的地方要等自己拿出中草药紫血竭对方才肯出手了。 秦晓歌回到家里美美睡了一觉。 十月的院子里,竟然有野生的小黄花开的鲜艳。 清早,秦晓歌将院子里的猪圈冲刷干净,将院子打扫一空。 将昨晚还没有吃完的白米饭炒成蛋烧饭,在炒一碟咸豆角。 和红雁一起温馨的吃了一顿早饭。 魏红这段时间和红雁关系处得很好,俨然成了红雁的闺蜜。 看到秦晓歌给红雁晒衣服,来到在喂狗的红雁跟前。 “红颜,有了晓歌,你真的是掉进蜜罐里面了,这真的是太幸福了。” 红雁一脸甜蜜地看着魏红,“晓歌心疼我,不舍得我干活,怎么了?你也可以找一个和晓歌一样的好男人。” 魏红脸微微变了色,原本是自己的男人,结果命运却反转了,当初的傻子已经变成了远近有名的能人。 自己的男知青丈夫却死在了这里。 “晓歌,你媳妇在我面前嘚瑟,你也不管管,看把她美得都不知道姓什么?到时候骑在你身上,你还不得气死呀?” 秦晓歌晒完衣服,笑着看了一眼红雁,红雁给了秦晓歌一个甜甜的笑容。 “媳妇骑在老公的身上,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魏红愣了一下,“你俩也太绝了,算了,说了我自己找不疼快,太酸了。” 魏红的女儿花花跑了过来,见到秦晓歌有些怕生,跑到她妈妈和红雁跟前。 “妈妈,红雁姨,我这身裙子好不好看?” 转了一圈,显摆地抓着裙摆。 “好看,还不谢谢红雁姨,千万不要弄脏了。” “我知道,我不会穿着裙子玩泥巴,也不会和那些小哥哥玩躲迷藏。” 红雁前天看见花花穿着补丁的上衣,心中想着要是自己能生育,以后的女儿也应该有花花那么可爱,于是在白云乡给花花买了一件裙子。 红雁伸手打掉裙子上的鸡毛,“花花,你以后多吃点肉,太瘦了,这件裙子穿着有点大了。” “红雁姨,我已经有一年没吃肉了,我都忘记肉的味道了。” 花花笑着说道,咽了咽口水。biqubao.com “魏红,要不你到我白云乡竹制品来上班,多挣一点钱也是好的,靠那一点点田地根本攒不了钱。” 魏红红着眼睛点了点头。 今年的菜籽油韩石磊还是找到了秦晓歌。 让秦晓歌带着司机将两车菜籽油送到铜业公司。 秦晓歌打算将里面原本给小叔的冰箱,洗衣机送过去。 这次秦晓歌自己开着嘎斯,带着红雁,引领着两辆解放牌大卡车开往铜林。 秦晓歌去年因为很忙,乡里面的菜籽油送到铜业公司,菜籽油是送到了,可价格比前年的便宜了五分之一,这还是看在刘明的面子上。 所以今年韩石磊很没有底,于是找到了秦晓歌。 杨云粉丝馆还是老样子,生意不错。 看到熟悉的嘎斯车开到跟前,秦云树就一直盯着这辆车,太熟悉了,自家的堂哥堂嫂就开着这辆车。 等他看清是堂哥堂嫂时,裂开了嘴冲了过去。 “堂哥堂嫂,还真的是你们,我认识你的小车。” 铜业公司这里根本没有出现过这种样式的车子,可以说这是同业公司这片区域唯一的外国车。 一声堂嫂,挠到了红雁的心坎。 推开车门,笑嘻嘻地看着秦云树,“想我们了没?” “想,特别的想!”秦云树回答得很响亮。 印象太深刻了,前年堂哥堂嫂过来,面包糖果猪肉鸡蛋还有鱼都有,那段时间成了他最难忘的日子,从那以后,就盼着堂哥堂嫂能再次过来。 “嫂子,你们俩为什么这么久都不来看我们,我爸我妈很惦记你们。” “小树,我和你堂哥都很忙,你堂哥大部分时间都在省城,这不有时间我们就过来了。” 在小树脸上捏了捏,这小家伙长胖了。 “省城?省城是不是都是小汽车,还有大飞机,路两旁都是卖好吃的地方?” “和这样都差不多,马路比这里多,人也很多,我觉得还没有我村里强。” 红雁见小树一脸好奇的模样,笑了笑。 “走,想吃什么哥给你买。” 小树这下更兴奋了,拉着秦晓歌的手,朝旁边的副食商店走去。 “你妈呢?” 红雁刚刚看了一眼粉丝馆,没看见小婶。 “我妈去肉联店结账,我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 “你家是你妈管账呀?这事不应该是你爸去吗?” “我爸这段时间特别忙,就是不忙,也是我妈去,我妈老是嫌我爸没她有本事,挣的钱是我爸的三四倍,所以现在家里面是我妈说了算,她是家里面的老大,我们全家都听她的。” “你爸还怕你妈?”红雁逗着小树故意问道。 “当然了,我妈可厉害了,我爸打不过她,只要我妈一吼,我爸就得乖乖听话。” 秦晓歌差点被小树的话给逗笑了,男人的妻管严都是普遍的,不是怕,也不是打不过,而是一种浓浓的爱在里面。 “那你有没有亲眼见到你妈打你爸的?”红雁来了兴趣。 “当然看过,就这么一揪耳朵,我爸就要求饶,什么老婆我错了,就原谅我这一次吧,也太没有男人气概了,我以后一定要找一个听我话的老婆,不能骂我,不能打我。” 红雁笑嘻嘻地锤了一下秦晓歌。 “听见了没有,你要和小叔好好学习,下次你要欺负我,我把你耳朵给揪掉。” 秦晓歌只能笑着说行,都听你的。 “小树,要是我和你哥打架,你会帮谁呀?” 小树这下有些为难,本能觉得这个问题有点带杀气。 “嫂子,你和哥那么好,我觉得你们不会打架的,对不对?” 秦晓歌没想到小树求生欲还是蛮强的,这都没有套路他。 秦晓歌给小叔买好零食,看着一脸笑容的红雁。 “媳妇,两车菜籽油我还要带他们到铜业公司,要不你就在这里,等卖完菜籽油我就过来?” “正事要紧,你还是赶紧去吧,不要让两位司机等久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483/730929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