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都没有离开住处,就在房间里面看电视,剩下的就是无尽的缠绵。 几天后,秦晓歌还是开着车回到云湖。 红雁不在家,一只小猫咪顺着门缝钻了进来,见到秦晓歌还有些迷惑,什么时候家里面来了一位陌生人。 秦晓歌朝这只喵咪招了招手,小猫咪有些犹豫,最后还是慢慢来到秦晓歌脚边。 伸手将它抱了起来,撸了两下,好柔顺的猫毛。 这只喵咪很是享受。 红雁回来时,发现自己的喵咪安静地窝在秦晓歌大腿上。 秦晓歌靠在沙发上睡着了。 见红雁女主人回来,再也不淡定了,从秦晓歌怀里面跳到地上,和女主人打了一声招呼,离开了。 红雁见秦晓歌醒来,一下子跳到秦晓歌背上。 “事情办完了?” “办完了!” “你不在家的日子,我都无精打采的,难怪说没了男人的女人难熬,你说你一下子走那么长,都不给我吃,现在是不是有我没我都习惯了,开始应付我了。” “小别胜新婚,放心,我不会让你饿的。” “嗯,要不你多想几个新姿势,我喜欢你折腾我,行不?” 秦晓歌点了点头。 媳妇的要求就是天大的事,伺候好了她,自己也就可以舒舒服服的。 听到秦晓歌在收购近万台空调和电视机。 “晓歌,还说不嫌弃我,到江北也不带我一起,是不是我在你眼中一点用都没有。” 秦晓歌笑了笑,“怎么能这样说,你是最有用的,你就是我前行的动力。” “我一个女人能有啥用,顶多给你管管账,还有啥用?” 看着秦晓歌一脸坏笑地看着她。 红雁终于反应过来,笑着锤着秦晓歌的肩膀,“你这个流氓,我就是让你干的是吧?我打死你。” 秦晓歌哈哈大笑,将她拉进自己的怀里面,亲了亲红雁的小嘴。 红雁扭了扭,在秦晓歌脸上咬了一口。 听着秦晓歌一下子花了一千万,红雁反而松了一口气。 钱太多了,红雁心里面反而不踏实。 两个人待在一起,相互喜欢着对方,即使什么也不做,能看着她也是一种幸福。 相信有过初恋的人都知道,心上人的一举一动就牵动着神经,她要是也喜欢自己,那一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秦晓歌摸着她的脸,没有动静。 亲了亲,还是没有动静。 秦晓歌直接捅了捅她的前面。 “晓歌,你想干啥?” 在秦晓歌温暖的怀抱里睡觉,特别的舒服。 在白云乡竹制品厂里面,秦晓歌竟然接到了江老的电话。 秦晓歌有些纳闷,天匙锁宝箱不是已经开启了吗?怎么还打电话问莲花竹刻的事情。 江老叹了一口气,“晓歌,有些事即使是我也不可以泄密,但这件事还没有完,到时候需要你的时候你可不能拒绝呀?” 秦晓歌刚准备拒绝,没想到江老将电话给挂断了。 秦晓歌有点后悔,早知道这事情麻烦,就不该轻易地沾手。 三叔过来找秦晓歌。 说赵兰家出事了。 原来赵兰家的屋基被村里面的村霸给占了,赵兰丈夫和他们理论,硬是被打进医院里面。 秦晓歌原本打算亲自去一趟赵兰家。 电话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 “谁呀?”秦晓歌语气有些不好。 “是我呀,你在家吗?”江老有些焦急地问道。 “我准备出门,我手下的员工地基被村里面地痞给霸占了,不让他们建房子,我去看看,我先挂电话了。” 秦晓歌说完挂掉了电话,刚要离开竹制品厂。 电话又响了起来,秦晓歌拿起电话。 “话还没有说完,你挂什么电话?我马上就要到白云乡,你等一会。” “行,我等你十分钟。” 江老的小车很快就来到秦晓歌竹制品厂,后面还跟着十几辆军车。 “江老,你这是做什么?” 就在这时候,三叔跑了过来,“晓歌,前湖村的村霸扬言让苏月嫁给他,说赵兰家占了他屋基,让赵兰将女儿许配给他才肯罢休。” 秦晓歌再也忍不住了,打算过去会会这个村霸。 江老有些气恼,见秦晓歌要离开,干脆陪秦晓歌一起好了,免得他为这件事分心。 秦晓歌被江老拉进越野车里。 在第二辆越野车中,秦晓歌竟然看见了那个约翰逊和泰山传人赵木。 约翰逊此刻双眼呆滞,嘴唇乌黑,很明显是中了什么毒。 至于赵木,胸口虽然被纱布包扎,不过鲜红的血液还是渗了出来。 “他们这是怎么了?” 秦晓歌和江老坐在越野车后面。 “方老死了,这两人也是命不久矣,燕京有名的医生都束手无策,方老擅作主张,带着这两人和特殊军人前往墨家墓穴中寻找其他的天匙宝箱被那些神出鬼没的机关给杀了,除了这两人和六名保镖,其他连方老在内,一共牺牲了十二个人。” “那你这次过来不是拉着我去墓穴吧,这可不行,送命的事我是不会干的。” “你不愿意就算了,主要是约翰逊不能死在这里。”江老皱着眉头说道。 这次自己也算是遭受无妄之灾,方老怎么说也是自己下属,出了事连他都要受牵连。 前湖村原本在韩石磊的治理下还不错,可韩石磊升到乡里面,里面的矛盾就压制不住,经常有人打架斗殴的,用的家伙甚至都有土造的猎枪。 在距离赵兰家还有一百米的时候,秦晓歌发现有几十个混混在一名脸上带疤的带领下堵着赵兰家大门。 随着秦晓歌和江老的到来,对面的刀疤大汉见这些人,估计是赵兰老板喊来的人,于是让手下混混将他们给包围了。 就在唐市长过去交涉的时候,前面的几个混混举着棍子都砸了过来。 幸好身边的护卫挡了一把,不过这名护卫额头不断地冒着血,一下子摔倒在地人事不醒。 秦晓歌来火了,抄起一个长长的扳手,冲了过去。 “嘿嘿,敢在我们面前出头,打死你都是你们活该。”此时的刀疤男气势汹汹的,连村干部都被他治得服服帖帖,还怕这些外村人。 只是他低估了秦晓歌速度。 等秦晓歌冲到他跟前,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秦晓歌扳手砸到。 其他人见势不妙,纷纷举着棍子冲了过去。 不过很快就被江老带来了保镖给制服了。 唐市长气得脸都黑了,让手下人将大哥大拿过来,打通枫杨县县委书记的电话,一顿训斥,敢在副部级领导面前打架斗殴,问他是不是不相干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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