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晓歌端起酒杯,想了想。 “萧姐,和你在一起相处那么久,你是我见过的女人中最有爱心,最温柔,从教我学写作开始,就一直用心地照顾我,让我不光从学习上有进步,还学到了许多人生道理,所以萧姐,你的耐心和爱心让我就像一只雄鹰找到了爱巢,一艘帆船回到了码头。”m.biqubao.com “我能在写作的道路上有所成就,都是您用心的教诲,在我漫长的人生中,有幸能遇到你,是我的福气,我希望这辈子和你白头到老,永不分离。” 秦晓歌举起酒杯,明显看到萧清研很是感动,对方温柔似水的俏脸此刻泛起红晕,美眸里面的秋水波光荡漾。 萧桦在一旁给秦晓歌竖起大拇指。 “娘,晓歌哥都喝干了,轮到你了。” 就在萧清研端起酒杯。 秦晓歌放下酒杯,深情地补充道。 “萧姐,要是酒量浅,你就少喝一点,喝多了对您的身体不好。” 萧桦见秦晓歌不按剧本来,有些着急,不断地给秦晓歌使眼色。 “我娘酒量还可以,刚刚和我喝都是一杯。” 萧桦瞪了秦晓歌一眼,真的是皇帝不急宫女急。 “晓歌,我就喝一点,谢谢你了。”萧清研赶紧顺着秦晓歌的话说道。 “娘,这是晓歌哥的客气话,你怎么还当真了?” 萧清研想了想打算继续喝完杯中的红酒。 “我替你喝吧,接连喝两杯,更能表达我对你的敬意。” 秦晓歌接过她手中的酒杯,贴到她鲜艳唇印残留的杯沿,一口闷掉。 见秦晓歌喝得太猛,咳嗽了几声。 萧清研俏脸红晕加深,让她更加的白里透红。 看着秦晓歌,轻抿着妩媚的下唇,真的是人间桃花,风情万种。 其实昨晚萧桦说梦话,她就知道萧桦和晓歌的打算。 只是没想到,秦晓歌竟然为了自己的身体,放弃了唾手可得的自己。 这时她真的不能怪萧桦送娘,她也是让自己能找到幸福的归属。 只是自己养大的女儿,如此心急算计她,让她心中有种说不出的疙瘩。 还以为秦晓歌想要灌醉自己,进而生米煮成熟饭,抱得美娇娘。 没想到晓歌竟然放弃了如此好的机会,尊重她的意愿,没有让她被动地接受人生。 看着萧桦又给自己满上。 端了酒杯,“好了,喝完这一杯,大家都不要喝了,敬你们两个我最亲的人幸福健康。” 仰头喝下,放下酒杯时,已经有了一些醉意。 没想到萧桦说起了她亲生母亲,然后又敬了她一杯。 萧清研终于撑不住,趴在桌子上醉了过去。 看着萧桦得意的笑脸。 小脸蛋已经是红扑扑的。 也应该是醉了。 秦晓歌将萧桦抱回她房间里面。 同时将萧清研抱回卧室,轻轻地将她躺平,贴心地给她盖上被子。 坐在床沿,静静地看着睡美人的容颜,在酒精的刺激下,俏脸已经变得娇艳无比,犹如花瓣盛开。 那温柔如水的眼眸,还有挺拔白皙的琼鼻,以及丰盈性感的红唇,这一切用美都不足以形容。 想起上辈子的孤独和痛苦,上辈子的求而不得。 如今看着床上温柔可人的女人,长得人比花娇,身子如玉,性格温和,这要是她为自己生个女孩,一定是个好母亲。 同时她也会对自己的男人温暖如春,处处都透着娇憨的气息。 忍不住伸出手轻轻地摸着她的俏脸,就像的一块柔滑的白玉。 嫣红丰满的红唇更是手感轻柔。 就像是一杯淳厚的红酒,让人想要一抿其中的香醇。 就在秦晓歌打算一亲芳泽的时候,突然看见她的眼角在轻轻的抖动。 脸上的红晕就像是桃花一样粉红鲜艳。 幸好秦晓歌眼神敏锐。 抚摸她的青丝秀发。 用平生最深情最温柔的声音。 “萧姐,我是特别的喜欢你,我是想和你睡在一张床上,共赴巫山,我也是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我已经替你挡着酒了,可你还是醉倒我怀里,你知道吗?你在我心中有多美,我也想和你水乳交融,可我不想这样,不是我怂,而是我太爱你了,不敢在你心中留下任何坏的印象。我想要你,想要和你一辈子在一起,而不是偷偷地占了你的身子,我必须让你亲口答应,做我的女人。” “萧姐,你也许是想要借醉回避我对你的感情,是我太贪心了,明明你都默默地拒绝了我,我却厚着脸皮想要再看一眼温柔的你,我会离开的,今晚就是我最后一次再摸你的脸,摸你的秀发,爱一个人好痛苦,我只有在你梦里说着这心里话,希望你以后还能想起我,想起一个沦陷在你的温柔中,美丽中的大男孩,最后,在你生日之夜,我祝福你在未来的日子里,只有开心,没有烦恼,如果下辈子我们还能遇见,我一定不会放手。” 秦晓歌擦拭掉悄然滴下的泪水,站起来将她的手放进被子里。 再次深深地看了她一样。 猛然转身离去。 衣角被人从身后抓住。 秦晓歌不敢相信地回头。 此刻萧清研已经做了起来。 温柔的她已经泪流满面,大颗的热泪顺着俏脸落入她深不见底的粉沟。 “萧姐,你怎么醒了?” 抽泣的萧清研掀开被子,带着泪花的笑脸看着一脸惊诧的晓歌。 让秦晓歌扶着她下床。 秦晓歌有些慌乱,脸上露出难为情的表情。 其实是大大的松口气。 两眼默默地看着她的目光。 她用一双温柔似水的美眸,笑盈盈地看着眼前有些慌乱的少年。 见秦晓歌没有说话。 用温柔酥软的声音带着她的温情。 “晓歌,姐知道你的心思,也知道你在心中一直喜欢我,可我们之间有太多的障碍,有着难以跨越的鸿沟,你今年才十九岁,我都快三十岁,女人的青春消逝得很快,我是一个老姑娘了,不值得你用婚姻来陪伴我,你有才华,也很努力,以后一定有更好的姑娘在前面等着你,姐是为你好。” 萧清研不想秦晓歌因为被拒绝而和她形同陌路,想要维持这段纯净的姐弟情。 秦晓歌当然不会满足如此。 我不光要你的心,我更想要你的身。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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