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们,就让傻子我来祸害你们吧_第410章 红雁亲手炖鸡汤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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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晓歌,你可不能对她动心,我是最爱的,你喜欢我,我什么都可以给你,和我在一起你一点压力都不会有。”
  秦晓歌看着她着急的模样,原来自己在她心里面,是那么的重要。
  想着这,秦晓歌很心疼她。
  秦晓歌凑了过去,打算亲她的额头。
  她主动将红润的嘴唇送到秦晓歌的嘴边。
  在她身上,秦晓歌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心里面暗暗的发誓,这一辈都不会弄丢她。
  大概五点的时候,秦月华起床,见秦晓歌跟在她身后。
  转身猛地抱着秦晓歌,在秦晓歌的嘴唇上吻着。
  吻了很久。
  等秦晓歌将她送到家,依依不舍地看着秦晓歌。
  非要秦晓歌先离开,她这才走进家里。
  秦晓歌在宽敞的乡间县道上开着车,一辆车子都没有,特别的惬意。
  锁好车,回到家里。
  红雁突然在身后冲了出来。
  只是她躲在后面,早已被秦晓歌察觉。
  秦晓歌转身,搂着她亲了一口。
  “晓歌,你怎么一点都不害怕,难道你知道我在你身后准备吓你。”
  等着秦晓歌的亲吻,也不在意没有达到预定的目标了。
  “我闻到我媳妇的香味了,你这么香喷喷的,还想在后面吓我。”
  红雁笑了起来,“晓歌,今天我炖了一只老母鸡,你来看看是不是这样?”
  秦晓歌看着桌子上的红酒。
  “红酒,我到乡供销社买的,好久都没有喝过红酒了,晚上我们一起喝一点。”
  秦晓歌点了点头。
  “你喜欢就行,我少喝一点,不太喜欢红酒的味道。”
  秦晓歌搂着她,在她的俏脸亲了亲,然后跟着她来到厨房,看她炖的老母鸡,里面放了生姜和切成块的白萝卜,味道还不错,就是有点淡了,秦晓歌加了一点盐,又放了一点白糖。
  “还要放点白糖呀,不会变成甜味吧?”
  红雁有些担心的问道。
  “白糖少放一点,可以提鲜,但不要放得太多。”
  红雁点了点头。
  红雁给秦晓歌端饭。
  两人坐在一起,吃着红雁辛苦烧的菜,这才是温馨的夫妻生活,平平淡淡中都是温情。
  老母鸡的鸡汤很香,白萝卜也很入味。
  “晓歌,怎么样?好吃吧!”红雁看着秦晓歌不再是皱着眉头吃着她烧的菜,终于开心的笑了起来。
  秦晓歌给了她一个爱的亲吻。
  两人在一起,一边喝着鸡汤,一边亲着小嘴喝着红酒。
  等吃完饭,红雁将秦晓歌推开。
  “洗澡,刷牙去!”
  红雁喜欢让秦晓歌亲她身体不同的部位,自然不会让秦晓歌不刷牙。
  秦晓歌当然不会沉迷在女人的怀里,有时间他也是有追求的。
  医书,墨家手札,这些秦晓歌都在努力学习。
  只是红雁只给秦晓歌两个小时的学习时间,然后就跑了过来坐在秦晓歌的大腿上,将奶香馒头往秦晓歌嘴里一塞,生怕秦晓歌饿着,然后就抱着秦晓歌的手静静地和他一起看书,红袖添香。
  “明天你可以起来晚点吗?我想在你怀里睡到自然醒,好不好?”
  红雁喜欢秦晓歌摸她身体的感觉,特别的舒服。
  “行不行?不回答我咬你了。”
  红雁扳过秦晓歌看书的脸,一脸撒娇地问道。
  “行,你这点喜好,我怎么可能不满足!”
  第二天一早,红雁果然很能睡。
  主要是早上,红雁总要撩一下秦晓歌,一天两次,都快成了习惯。
  秦晓歌都烧好了早饭。
  过去将红雁给温柔地喊醒。
  红雁搂着秦晓歌的脖子,满屋春光,晃得秦晓歌差点就要将她吃了。
  红雁就喜欢秦晓歌早上轻轻地摸她。
  两人腻味了好久,红雁这才让秦晓歌给她穿衣服,中间两人亲亲搂搂咬咬摸摸,没有二十分钟,都起不起来。
  等她一切搞好。
  秦晓歌将热好的馒头,还有别人送的咸鸭蛋和萝卜干。
  八月快到尾声,竹席的生意一落千丈。
  现在红雁竹制品厂主要做畚箕,箩筐。
  还有秦晓歌开发出来的茶室家具,竹茶柜这类东西,利润大大的减少。
  乡里面的竹席制造厂孙老板又过来了。
  “秦老板,你当初承诺的还算数吗?我给你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乡竹席厂交给你管理,我不再担任厂长。”
  秦晓歌皱了皱眉头,夏天有生意你不来找我,现在没有生意你倒是过来了。
  “对不起,此一时彼一时,拒绝了我就不会再入股乡竹制品加工厂。”
  这个孙厂长为了盘活生意,将乡竹席厂业务范围从竹席延伸到畚箕,簸箕,甚至还跑到秦叶彤那里想要低价拿下簸箕生意。
  反正就是抢秦晓歌的订单。
  奈何他那边的篾匠不会做竹蜻蜓,还有湿簸箕,质量也参差不齐,一番折腾,不仅没挣到钱,反而加快了破产的进程。
  “你怎么可以这样说话不算数,这样吧,你给我订单,提供员工技术培训,我给你百分之六十的股份,这样你不会拒绝了吧?”
  看着秦晓歌,再次问道。
  “对不起,我不打算扩大规模,现有的订单也足够工人的工资和水电费。”秦晓歌摇了摇头,这人心眼太多,总认为自己是个聪明人。
  估计是维持不下去了,马上就到倒闭了,要不然以孙老板自傲的性格,会过来忍气吞声地求他,他可是堂堂的乡政府企业厂长,曾经享受副科级待遇。
  现在级别黄了,韩书记就差指着脸骂他无能,欠钱不还。
  这时候乡里面来了一名干事,看到孙老板,愣了一会,“孙老板,夏天你和其他股东买了乡竹席厂,现在钱还没有交齐,你要是再拖下去,我们就会收了你的竹席加工厂,低价卖给别人偿还你的债务。”
  说完将手中的乡政府文件递给他,和秦晓歌打了一声招呼,骑着自行车离开。
  “小秦老板,明人不说暗话,我家里面最近出了一些事情,你要是不入股,可以出钱买下我的竹制品加工厂,很便宜的。”
  孙老板叹了一口气,原本还打算坑秦晓歌入股,这下彻底的泡汤了,只能卖给他,其他人都不敢接受,这可是要手艺的地方,没有过硬的手艺,东西也卖不掉。
  秦晓歌看着他一脸沮丧的模样。
  “那你说多少钱卖给我,千万不要把我当成冤大头,我没有耐心和你玩心机。”
  孙老板的竹席加工厂,有锯料机,平刨机,在乡里面县道旁边占地六百多平方,手续齐全,再加上不动房厂证,要是便宜,那出点钱也无所谓,反正他也不差这点钱。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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