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歌,真的对不起,是不是腰扭了,要不我带你去医院吧!”萧清研焦急地问道。 “没事,还没有这么脆,有药酒吗?” 萧清研想起了卧室里面有瓶药酒,将秦晓歌扶到沙发上,然后回到卧室从抽底下面找到药酒。 “这还是你带给我,说是薛家医铺里面的好药酒。” 见她打开药酒涂在雪白的手上,让原本打算要自己推拿的秦晓歌闭上了嘴巴。 让秦晓歌掀开衣服,细心的揉捏着,细滑的触感让秦晓歌有些着迷。 看着她灼热的目光,隐隐之中有着淡淡的羞涩。 “怎么样?疼吗?” 秦晓歌笑着说道,“好多了,不疼。” 见秦晓歌皱着眉头,分明是很疼。 心里面好过意不去。 秦晓歌见她温柔地看着自己,隐隐之中散发着母性光辉,让人不由自主沉醉她的温柔似水的美眸之中。 最后还是秦晓歌自己动手,治好了自己。 萧清研拿起书包,打开一看,吓得将手中的书包扔了出去,只见里面溜出了两只小老鼠。 书包里面已经被啃了一个破洞。 秦晓歌自告奋勇。 骑着自行车带着她去给萧桦买书包。 萧清研搂着秦晓歌的腰,俏脸静静地贴在秦晓歌后背。biqubao.com 这个小男人明显是有别样的心思,刚刚那炙热的目光,都让她特别的难为情。 但自始至终,都只是默默地喜欢她,连给他的房租每次都落在她家里。 在自己被主任骚扰的时候,也是他挺身而出,替她遮风挡雨,为她寻医带药。 想到这些,她也不是一块冰冷的石头,一点感情都没有。 其实她比有些女人还要细腻,他尊重自己,不愿意繁杂的事打扰了她。 这种被人视若珍宝,哪个女人不感动,除非心有所属,或者刻薄心冷,自私无情的渣女人。 萧清研买了一件新书包。 秦晓歌趁机买了一只老母鸡,还有鸡蛋和猪肉。 回到院子里,两人进了屋子,让萧清研去清洗老母鸡,自己跑到屋檐下给煤炉换煤球。 然后秦晓歌来到土灶旁,烧起了白米饭。 看着熊熊燃烧的柴火,端详着在上面做着肉圆子,那双脸就好像是四月桃花一样美艳中带着几分羞赧。 应该是察觉到秦晓歌火辣辣的视线,萧清研微红着俏脸,一双美眸轻轻的转向这边。 “晓歌,我脸上有什么吗?你怎么一直盯着我?” 这时候千万不要太老实,秦晓歌一脸温柔的笑着说道: “萧姐,也不知道为什么,和你在一起我心里面特别的舒服,觉得你在我身边我特安心,也许是你太美了,就像一朵漂亮的花儿一样,我就和那天钻进你领口里面的那只小蜜蜂一样喜欢你这朵芬芳美丽的女人花,可惜了我已经没有了父母,要不然我就让我父母找个媒人踏平你家的门槛。” “晓歌,你瞎说什么?就知道取笑你萧姐,姐今年都二十一岁了,都是老姑娘了,早就过了花期。” 萧清研的俏脸火辣辣的,这个傻子这么火热的看着自己,让她的芳心在不断的跳动。 “真的没有瞎说,我就是觉得你最美,也许是你长得符合我心中最美的那种姑娘,我第一次见到你,心里面就觉得在哪里见过你,感觉有根红线牵着我们,我们肯定是有缘分的,要不然世界这么大,我怎么会两次都遇见你,还是那样的激动,从那以后,你的美丽,你的善良,都让我牵挂异常,满眼都是你,梦里也是你,有人说相思病也是一种病,这种解药就在相思人手里。” “你要是不愿意救我,我觉得人生就没有了意义,以前我根本不相信爱到深处会让人生不如死,现在我相信了,心爱的女人就有这种魔力,唉,每次看见你幸福的笑容,我心里也为你高兴,你开心我就开心,你难受我就难过,你知道吗?你在我心中,就是西施,就是王昭君,就是闭月和羞花,你的一颦一笑,让我明白什么叫爱江山更爱美人,我要是他们,宁愿不要江山也要你这样倾国倾城的女人。” 秦晓歌深深地凝视她,慢慢地靠近,生怕将她吓跑,朝着梦梦以求的红唇缓缓亲过去。 萧清研抿着嘴唇,心里面不断地打鼓,一双美眸都不敢和秦晓歌对视,只觉得俏脸发烫。 对方猝不及防的告白,突破了她渴望爱的心房,都来不及矜持,要让他一亲芳泽吗? 感觉好不真实,虽然早就明白他对自己的心思,要是多给她一段时间,也许会更加的自然。 眼看着秦晓歌的嘴唇已经凑到她的红唇前面,萧清研脑袋里面一片浆糊。 他对她的好,确实让她很感动。 有心想要拒绝他,又怕他伤了自尊,觉得自己对他没有感情,让他知难而退也不是自己的初衷。 更不愿意伤害了这个对她全心全意,将自己心都愿意掏给她的大男生。 可若是让他亲上了,他血气方刚,一身的腱子肉,将自己抱到卧室,共赴巫山,自己这守了二十年的清白之躯就要在今天结束。 这种纯情的大男孩,一旦尝到鱼腥味,那还不得生吃了自己。 不要怀疑他的干劲,真的是一干到底的小伙子。 他眼中已经燃烧着火红的焰火,时刻着想要焚烧掉自己。 就在她天人纠结的时候,秦晓歌停止了亲吻的打算。 “萧姐,我看到你的犹豫和纠结,是我唐突你了,唉,爱是要相互拥抱的,一方火热一方冰冷那一定是单相思,我还以为你心中也有我,看来是我想多了,你长得太符合我的审美了,让我有种错误的占有欲。” “对不起,你就当我开了一个很真心很诚心的玩笑,我想你应该不会嘲笑一个爱你的棒小伙,我去接萧桦了,顺便给她买一根糖葫芦……” 秦晓歌撤掉了柴火,饭已经煮熟了,笑着抓着头发,拍打着身上的木材灰,一脸沮丧地从她身边过去。 萧清研几次张开了嘴,就是说不出来,看着她黯然无比的眼神,心里面也不是滋味。 就在秦晓歌将要踏出门槛的时候,见她还没有勇气接纳自己,于是打算再加一把火。 “萧桦曾经对我说过,希望我和你在一起,她说她愿意成为我的女儿,还让我下个月一号过来,她会给我留门,到时候我们在一起,她知道我心地善良,对你对她都是极其关心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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