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晓歌笑着点头。 自家的媳妇太懂事了。 “你笑什么?” “我这是喜欢你的笑容,媳妇,有了你我真幸福。” “知道就好。”红雁说完小脸都红了,在认识的人中,秦晓歌有种别样的魔力,感觉和这个时代的男人不一样,能撩到她心坎中。 秦晓歌最终还是将红雁拉到得月楼,这里消费水平比较高,因此人不是很多,没有外面饭店那么嘈杂。 秦晓歌点菜,红雁在一旁看着觉得都觉得贵。 秦晓歌觉得味道还不错,给红雁夹了一块海参,看着她美滋滋地吃了下去,眼睛都笑眯了,感觉这一刻特别的幸福。 两人来到庐阳公园,秦晓歌牵着红雁的手,两人还找了一家照相馆一起合了个影,秦晓歌有些懊悔没有带相机。 拍了两张照片,拉着红雁前往小吃摊,没想到还有一家生煎包,秦晓歌给她买了六个。 “好好吃,可香了。”红雁咬着生煎包,估计是被烫到了,吸着凉气。 秦晓歌就站在她身边,笑呵呵地看着红雁笑容满面小口吃着生煎包。 等给她买完衣服,这位姐再不愿意跟着秦晓歌逛街,花钱如流水似的。biqubao.com “书上说你们女人不是特别爱逛街的吗?”秦晓歌有些奇怪。 “我想给海棠人家庄园买点家具,还要买一张大大的床,到时候我在大屋里面抱着你,是不是特别浪漫。” 秦晓歌带着她来到家具门店,两人花了一小时将家具买好,将这些家具搬进庄园里面,这个宽敞的地方终于有点家的感觉。 “还是自己的家舒服,搂着你更舒服。”红雁抱着秦晓歌,赖在秦晓歌身上,连上卫生间都让秦晓歌抱着。 “晓歌,今天好开心,那个生煎包好甜呀,味道真好。” “这个我会弄,到时候我做给你吃。”秦晓歌和红雁躺在大床上面,可惜现在还没有垫背和盖被,要不然两人指不定滚床单去了。 “晓歌,我想要了,我想干。” 秦晓歌叹了一口气,照理说秦晓歌这段房事还是比较频繁的,本应该很疲惫,可不自觉在行房事的时候运行素女心经上的节奏和姿势,身体却越来越强壮,感觉有着使不完的力气和精神。 “也不知道我身子有没有恢复的希望,这总开花不结果的,感觉挺对不起你,晓歌,要不,你让别的女人给你生个孩子吧。” 秦晓歌一愣,红雁说得很认真,估计她真的是这样想的。 这一刻,秦晓歌真的感受到她发自内心深处的爱,没有一个女人愿意分享自己的男人给另一个女人。 “晓歌,没有被子也应该能坐吧?” “坐着来,你咋知道还可以这样?” 客厅的沙发倒是买好了,红木的沙发摆在客厅,看电影上估计用椅子比较好。 直到晚上,秦晓歌和红雁才回去,热热热闹闹的两姐妹聚齐,给红雁过了一个难忘的生日。 秦晓歌没想到任梦秋会骑自行车会摔倒,任晓婧和任晓妍都没有时间照顾她,任晓婧忙着教育局正事,任晓妍还要招呼老太太和小雨。 只能拜托秦晓歌去看看她。 秦晓歌看着她在病床上睡着,心里面很好笑,骑着自行车能将自己摔到医院病房中,也不知道伤到了哪里? 任家三姐妹,都是美女身段,各有艳色。 大姐任晓婧像一个魔鬼一般的天使,时而冷淡时而热情,让人难以揣摩。 任梦秋倒是热情似火,不过也是看人,对于那些主动追上来的男人看都不愿意看一眼,有着自己的骄傲。 至于任晓妍,外柔内刚,总是淡淡如水,感情很内敛。 还记得在任梦秋她家,她主动撑在秦晓歌身上,热吻着秦晓歌。 这种感觉说实话,秦晓歌真的无法忘怀。 她的身材,样貌,都是上上之选,长得特别漂亮,也不知道当初她看上了自己什么?应该不会是相貌。 睁开眼,见秦晓歌傻傻地看着她。 心里面特别开心,还是大姐知道她的心,打电话给秦晓歌让他过来照顾她。 “你一直盯着我干什么?是不是生病了不好看?” 秦晓歌摇了摇头。 “伤到哪里了?”秦晓歌问道。 “怎么?你想摸一摸?” 秦晓歌有些哭笑不得,看着她小巧而轻薄的红唇,还有她身上火一般的气质,这样的女人照理说早就有心上人。 任梦秋顺着秦晓歌的视线,浅浅地笑着,“我那里好看吗?” 秦晓歌赶紧挪开视线,不再盯着她秀美的山川。 “晓歌,你说该怎么盘活一家出版社?我这段时间为出版社操碎了心。” 任梦秋皱着眉头,长叹了一口气,眸光如水一般柔柔地看着秦晓歌。 “你操什么心?这种事是你们领导该操心的事。”秦晓歌笑嘻嘻的说道。 “我就是出版社的副社长,你说我该不该操心?” 这次秦晓歌没有笑嘻嘻的,认真地思考着,想了几分钟,眼睛又迎向了任梦秋,和她的双眼对视着。 任梦秋这个开朗的女人都被秦晓歌看得难为情,羞红着脸,转个头。 “没有办法吧?其实已经很感激你将两本畅销书交给我们出版,要不然我们出版社早就入不敷出,估计连工资都没有办法发出来了,来,坐在我身边,陪我说说话。” 秦晓歌坐在她病房床沿,想了想握着她的手,把了脉,“你应该没有什么严重的问题,就是肝火太盛,不要太操心,总归有办法的。” 任梦秋用眼睛瞟了一眼秦晓歌不老实的手,嘴唇微动,不过还是没有开口,心里面特别的烦躁。 “不操心肯定不可能的,出版社在外面看起来很高大上,很风光,其实里面许多人都离开或者调走了,财政早已见底,要是再看不到希望,估计我们这一批人都要打上无能的标签,到时候新社长过来,姐即使调走,又有什么好的出去。” “梦秋姐,是不是你将它转亏为盈,那总编就是你的了。” “嗯,有了这个政绩,再加上上面拉一把,我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只是太难了。” “我要是有办法给你,你到时候坐上总编的位置,该什么感谢我?” “你还要我怎么感谢你,社长不是这么好当的,我现在就想怎么保住我目前的位置。”任梦秋说道。 不是她不相信秦晓歌,秦晓歌即使再写一本畅销书,也是远水解不了近渴,更何况这点利润还不足以改变出版社的现状。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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