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秦晓歌打算开车送大姐去紫玉食品厂上班,大姐感受着春风的清香,非要秦晓歌骑着自行车送她过去。 大姐搂着秦晓歌的腰,俏脸贴在秦晓歌后背,在经过坑坑洼洼的土坑时,总是带着大姐鼓着的大香波撞在秦晓歌的后背上被压扁。 两边是春风送香,春天来了,一切都复苏了,大姐身子莫名地变得滚烫,昨晚自己改变了神态,就能让秦晓歌不知疲倦,想到这嘴角带着笑容,添点情趣,秦晓歌就更有动力。 痴痴地看着眼前这个热力四射的大男孩,这个能要自己命的傻子。 将她送到食品厂,秦晓歌溜达了一圈就出来了。 趁丽琴在门店,秦晓歌将她拉回租处,将冰箱叫人送了过来,熊猫电视秦晓歌也没有落下,可以让丽琴学习累了看看电视放松一下。 还有崭新的木沙发和桌椅。 中午林晨过来的时候,还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香雪海冰箱那么难买,秦晓歌都给弄来了,这些东西还不是用钱就能买的,需要凭票购买的。 “晓歌说,有了这些东西这个地方才像家。”丽琴觉得只要有秦晓歌有奶奶的地方就是家。 林晨看着秦晓歌,这家伙真的有钱,不光把沙发买了,连上面的坐垫都给备齐了,这能为丽琴想到细处,真的是用心了,还给她买了一个粉色的台灯,难怪丽琴心里面只有他。 下午有课,秦晓歌趁着林晨不在旁边,偷偷地亲了她一口,才不舍地离开。 她对秦晓歌同样不舍,但她知道男人要有自己的事业,不会像其他小鸟依人的姑娘一样粘着男人。 作为一个恬静的女孩,她有书本能够丰富自己的生活,有秦晓歌在她的世界中,生活会更加的香甜,没有他自己也能过好每一天,不至于浪费自己的年华。 她对他的喜欢是那种细水长流,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只有心里有他,他心里有自己就足够开心了。 在艺林出版社,秦晓歌听说任晓妍没来,好久都没有看见她,说实话秦晓歌还真的有些想念。 想起当初在床上,差点就让她成了自己女人,心里面还真的动心。 今天任晓妍在家里照顾唐奶奶,秦晓歌去的时候,唐奶奶正在吃着稀饭,精神有些差,秦晓歌给她把了脉,接着又给她全身都揉了一遍,这位老奶奶笑呵呵地享受着秦晓歌的按摩,连脸色都变好了许多。 秦晓歌给她开了一份保养身体的中药。 任晓妍在家穿着低领家居服,现在每天有时间就跟着任梦秋练瑜伽,身材比以前还要火爆,一双柳腰,让秦晓歌看了几秒。 见秦晓歌又是给老奶奶揉肩,又是煎药,身上都冒汗了。 拿来衣服,让秦晓歌去冲个澡。 只是被竹凳子带到了,整个人失去平衡,眼看额头就要撞到茶几上,秦晓歌眼疾手快,将她一把抱住,揽入怀里,软玉入怀,心里面有种变样的感觉。m.biqubao.com “小妍姐,没事了。” 秦晓歌轻声说道。 任晓妍刚想说声谢谢,抬头就看见秦晓歌低头看着她,小鹿乱撞,赶紧和秦晓歌拉开距离。 她也是一个正常的女人,也是需要一个令她动心的男人。 秦晓歌除了花心,其他都符合她的审美观。 经常听身边的闺蜜说着男人的那点事。 说这种感觉就像是人在云端,让人飘飘然的。 秦晓歌将她扶好,看着她俏脸通红,有些奇怪。 见她没事,秦晓歌到洗澡间冲了澡,看见任晓妍的脏衣服还在洗脸盆里面,寻思要不要一起给她洗了,以前给红雁洗衣服都洗成了习惯了。 只是这味道,将里面的丝袜拿出来,估计是原味的,脑海里面想着任晓妍那狐狸精一般的脸蛋,刚刚那水汪汪的美眸似嗔含怨,红唇丰盈而又红润。 估计是出门买菜去了吧,踩着高跟鞋,扭着柳腰离开了家。 就当是送温暖了,秦晓歌加了一些洗衣粉,在洗澡间里面搓着任晓妍的衣服。 也不知道今天是怎么了? 这个美丽贤惠,心地善良,有容乃大,温柔得就像水一般的女人,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在秦晓歌心间留下了一片濛濛的情感。 小心翼翼地给她洗完丝袜,还有旁边的贴身衣服,桃粉,带钢圈的,秦晓歌对这个有经验,用香皂,洗完她的衣服,秦晓歌对于自己的衣服,那是怎么容易怎么来,反正只要洗干净就好。 听到高跟鞋声音,秦晓歌还以为是任晓妍回来了,结果是拎着菜的任梦秋,看到秦晓歌晾着任晓妍的贴身衣服,有些吃味,这个傻子,再闻啥呢?难道上面还有自己妹妹的体香,不过秦晓歌真的很勤快,都能想到给任晓妍洗衣服了,还是贴身衣服,两人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有了什么新的进展? “怎么是你?小妍呢?”秦晓歌问道。 “接小雨去了,你会洗衣服,那也肯定会烧饭吧?”任梦秋早就听说秦晓歌厨艺不错。 秦晓歌熟练地在案板上切着菜,锅里面加油一顿爆炒,一道宫保鸡丁就出锅了,香味扑鼻。 海参花炒韭菜,炸豆腐丸子,金钱蛋,最后一道红烧鲫鱼。 热的秦晓歌感觉刚刚的澡白洗了。全身都是汗水。 “好香吧,爸爸回来了。”小雨一脸惊奇,这还是第一次看见爸爸烧饭。 任梦秋突然用手揪着秦晓歌的耳朵,“晓歌,你看你这么好的厨艺,也不给小雨做饭,还亏她天天惦记着你,你这个没良心的傻子。” 秦晓歌疼得龇牙咧嘴的,没想到这娘们还会突然袭击。 “姐,好了,不要揪他耳朵了。” 身后淡淡的兰花香,这是任晓妍的味道。 任梦秋白了秦晓歌一眼,让小雨到厨房拿一个小碗,给她夹了鱼肚子,还有豆腐丸子,先给她垫着肚子。 任晓妍吃着秦晓歌烧的金钱蛋,真的是美味可口,秦晓歌能和她大姐创办紫玉餐厅,听说那些菜都是秦晓歌一手烧出来的,要不是秦晓歌,紫玉餐厅也不会生意火爆。 任梦秋更是夸张,连鱼汤都没有放过,淘在白米饭上,吃得精光。 任晓妍早上要照顾小雨,白天要照顾老奶奶,还要看工作上资料,累得直接躺在沙发上睡过去了。 还是任梦秋临走时惊醒了任晓妍。 秦晓歌已经给小雨放好洗澡水,任晓妍打起精神给小雨洗澡。 “要不我给你揉揉吧,我的手艺那可是公认的厉害,连薛神医都说我这块已经出师了。” 任晓妍愣了下,感觉秦晓歌这次来和以往有些不一样,对自己比以前要好,要体贴多了,以前都不怎么常来。 主要是她今天做瑜伽的时候,惊艳了秦晓歌的心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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