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们,就让傻子我来祸害你们吧_第325章 手有余香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见到左丽琴娇憨的笑容,秦晓歌心里面特别的喜欢。
  “在老家都没有想我?”贴近她耳朵,轻声地问着。
  “没有。”
  左丽琴说谎的时候,俏脸会下意识地泛着红晕。
  林晨见两人秀恩爱没完没了,这边的客人都没人招待。
  “你们两个活宝情话有没有说完,赶紧过来上货,马上就要开门营业了。”
  “林晨,我来了。”
  秦晓歌也赶紧麻利地上货,将饰品摆上货架,同时写好价格标签。
  马上就要开学了,已经有女学生在外面排队等待开门。
  直到中午几人才有了休息时间,连秦晓歌这铁打的身体都有些累人,卖得最好的竟然是新式的胸罩,姨妈巾,还有香皂。
  “要是每天生意都这么好,还需要招一名兼职大学生,林晨,你和学校沟通一下,没必要这么累的。”秦晓歌有些心疼左丽琴,这妮子脸上都冒汗了。
  “嗯,晓歌,还是你体贴我们,要是丽琴,恨不得让我们一个人做两个人用。”林晨挺佩服秦晓歌,这次上架了许多新的胸罩和内衣,还有漂亮的尼龙袜,成了许多女生的购买的用品。
  “那下午你们辛苦一下,这是学校的饭票,你带着她们到食堂好好吃一顿,我和丽琴下午还有事。”
  “哈哈,去游玩吧,行,这里交给我。”
  秦晓歌拉着脸红的左丽琴去交心去了。
  “你奶奶关于我有没有说什么?”
  “让我好好照顾你,听你的话,说你有本事,听你的。”
  “你奶奶这是把你托付给我了,看来我更应该照顾你了。”
  带着她吃臭豆腐,游公园,逛庙会,在路边的柳树下,牵着她的手,秦晓歌心中有着前所未有的幸福感。
  在这个习惯了厚着脸皮强行拉着她的小手挤在人海茫茫中,极其传统的丽琴不再是以前那样脸嫩不肯让他牵着,渐渐地她也习惯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牵手。
  秦晓歌吃了一口臭豆腐,味道真的那么正,还是这个时候人实在,弹性十足,闻起来臭,味道却很鲜美。
  左丽琴掏出手帕,将秦晓歌嘴角的油擦拭干净。
  对于她来说,秦晓歌亲过她,就是她这辈子的男人,除非有一天他不要她了。
  “林晨说在学校附件租一个大点的房子,让我和她一起搬过去。”左丽琴说道。
  “怎么想着租房子,学校会同意吗?”秦晓歌记得有些学校不允许学生在外面租房子。
  “有其他学生搬出去了,八个人一个宿舍,宿舍又不大,太挤了,还有林晨为了维护我,和宿友闹了几次,她就申请到外面住,学校也同意了。”
  “这样呀,换一个环境也好,你那宿舍实在是逼厌人多,是不是有人欺负你?我给你买的衣服和鞋都没看到你穿,你也要对自己好一点,要不然我会心疼的。”
  “嗯。”丽琴听着秦晓歌唠唠絮絮的,心里面特别的甜蜜。
  “可以给我备一间房吗?我可以隔三岔五地过去,让别人知道这家也是有男人的,免得他们打你们单身女人的主意。”
  秦晓歌一脸认真的看着她。
  胳膊上的肉被她的手揪了起来,只是没大姐王紫玉那份狠。
  “晓歌,你瞎说什么?”
  秦晓歌哈哈地笑着。
  做了一个长椅子,丽琴坐在他身边,身体轻微的靠着秦晓歌身上,美滋滋地吃着生煎包,可爱的吃相让秦晓歌有种从她嘴里吸一口的冲动。
  今天的秦晓歌穿着秦晓歌买给她的棉袄,脚上穿着秦晓歌买给她的小白鞋,扎着马尾辫,整个人看起来都特别的青春美丽。
  秦晓歌用手拨开她的刘海,那美丽的盛世美颜全部展现在秦晓歌眼中,这独属于秦晓歌的美丽女人轻轻地笑着。
  左丽琴不知道秦晓歌在做什么,只是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
  “丽琴,你真美丽。”
  见秦晓歌痴痴地看着自己,心里面甜丝丝的,他喜欢就好。
  对于她这老土的发型,还有经常穿着很老土的衣服,这让她在别人眼里都是不折不扣的丑小鸭。
  “晓歌,我们走吧,这里来了好多人。”
  直到晚上,秦晓歌这才将左丽琴送到学校,一路上就是安安静静地牵着她的小手。
  只是在经过无人经过的角落,秦晓歌这才霸道地抱着嫩白菜啃了一口。
  “滋……”
  秦晓歌的嘴唇被丽琴咬了一口。
  左丽琴满脸通红,连耳根都红得发紫,这个坏蛋竟然……
  “丽琴,你也太狠心了吧?”
  “你不能欺负我。”左丽琴轻声地辩解。
  “我的错,这是我给你的补偿。”
  秦晓歌从口袋里面掏出手链,将她的手腕抬起来,轻轻的给她戴上。
  “丽琴,这是我在街上旧货市场买来的,不值钱,镀金的,我觉得你戴上特别漂亮,对不起,你就原谅我吧!”秦晓歌可怜巴巴的说道。
  左丽琴咬着嘴唇不搭理秦晓歌。
  以前还只是在额头轻轻吻一下,后来在嘴唇上点一下,现在竟然手都伸进衣服里。
  奶奶说过,结婚前女人要守身如玉,太容易被男人得手,都不会让男人一辈子珍惜,要自爱,要做一个好女人。
  秦晓歌眼睁睁地看着她气呼呼的走进校园,跟在她屁股后面将她送到宿舍,这才不甘心的闻着手掌上的余香。
  回到家里,大姐正在拖地。
  见家里没有其他人。
  秦晓歌转到她身后,从后面轻轻地抱着她。
  “臭小子,你想干嘛?红雁还在房间里面睡觉,饭菜还在锅里面盖着,这么晚回来,也不知道到哪里鬼混了?”
  “我到竹木集市上看看有没有合适的竹根,姐,我想先吃你。”
  “不要胡闹,你先去吃饭,我先把地拖了。”
  王紫玉俏脸红着,挣脱了秦晓歌的拥抱。
  “姐,我们一起吃饭吧,算了,还是我给你拖地,你说你这柳腰,都劳累成腰肌劳损,要不是我经常给你运动,你都僵硬弯不下去了,这里有我,你给我热热,我们一起吃饭。”
  王紫玉白了秦晓歌一眼,折腾自己的腰部,还有脸说为了自己,不过这小子能心疼自己,心里面也是暖和和的。
  “你们都是大爷,地也不拖,整天都看不见人影,明天红雁就要回去了,你要一起回去吗?”王紫玉看秦晓歌一愣,估计还不知道红雁要回去。
  “怎么想要回去?”秦晓歌果然不知道。
  “月底了,没有她的签字,财务发不了工资,所以她一定要回去。”
  秦晓歌接过拖把,自己的女人肯定要送回去,明天就要回老家了,又可以和红雁腻歪在一起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7_167483/73092726.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