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们,就让傻子我来祸害你们吧_第243章 豪放的性格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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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晓歌闻着她呼出的香气,“说你很能干。”
  任梦秋靠在秦晓歌身边,已经越过了男女该有的距离。
  “我这个妹妹,一直看不惯我,以前就认为我欺负她,没想到在我出国期间,她竟敢违逆父亲的婚事安排,离家出走还跟人生了一个孩子,这让我对她刮目相看,不过还是所遇非人,可惜了。”
  就在秦晓歌倾听她说话的功夫,悄悄地有挪近了一点,基本上贴着秦晓歌。
  就在这时候,任晓妍走了进来,看到任梦秋靠在秦晓歌身上,当场脸色就有些难看。
  秦晓歌一看就知道任晓妍误会了,下意识站了起来。
  没有秦晓歌身子依靠,任梦秋直接重心失衡,一下子摔了下去,双手抓住秦晓歌的裤子,差点让秦晓歌当场卸甲。
  秦晓歌看着她雪白的沟壑,赶紧转移视线,可任梦秋也挪动着身子从秦晓歌眼前站起来。
  “小秦老板。你这样看女人的胸部,可不太正经呀!”
  任晓妍一气之下干脆转身就走。
  秦晓歌有些苦笑,
  “任梦秋,这样好玩吗?”
  “你还想玩啥,你要你敢说,我就敢给你玩。”
  “你不会是法国留学的吧?”秦晓歌问道。
  “你好厉害呀,我去过法国,还去过意大利,不过我不喜欢外国男人,我喜欢的是逆流而上,扼住命运喉咙的真男人,我特别喜欢你在《情满四合院》里面写的傻柱,有本事,心又善良,就是他不知道人心险恶,你愿意成为我的傻柱吗?”
  “不好意思,我不喜欢傻柱这个角色,你的胸罩蛮不错的,是我喜欢的紫色,麻烦你拉一拉好吗?都垂下去了。”m.biqubao.com
  “你喜欢呀?我还以为你喜欢看我里面空荡荡的。”
  秦晓歌露出了男人的笑容,这女人也太放得开,要不是秦晓歌在后世见过形形色色的女人,肯定架不住她的撩骚。
  “等我!”说完走了出去,回来的时候,手里面握着紫色的罩子。
  “喜欢我就送给你,你看看我的胸脯是不是比刚才更漂亮。”
  秦晓歌还是第一次见识到这种女人的脑回路。
  拒绝了还带着原味的罩子,拿起合同,“稍等,这个我需要找任晓妍参详下。”
  秦晓歌来到任晓妍的办公室,“你这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太豪放了,合同你看一下,要是可以我就签了。”
  “呵呵,那是对你,我这个姐姐对她看不上的东西或者人,都毫不在意,冷若冰霜,不过她喜欢的东西或者人,总会千方百计抢到手,她可是你的超级知音,禽满四合院她都刷了八遍了。”
  秦晓歌听到办公室房门被打开的声音,任梦秋手里面拿着胸罩,“给我签个名字吧!”
  秦晓歌都被她整懵了,有些纠结,不过还是给她签上名字。
  秦晓歌搞定了正事,赶紧离开文学社。
  秦晓歌和大姐一起回得家。
  大姐见红雁不在家,还有些奇怪。
  难道被王青拉走了,天都快黑了,怎么还不回来?
  王青这丫头,自从被丁霖恶心到,心思全部都放到学业上,已经很少回来。
  秦晓歌拿着菜来到厨房,洗菜切菜炒菜。
  烧了大姐喜欢吃的冬瓜烧肉,还有红雁喜欢的辣子鸡,再加上一盘红烧鱼块,一盘大白菜。
  “姐,红雁呢?”
  趁着秦晓歌烧饭的功夫,大姐已经洗完了澡,也不怕冷,换了一件白色的睡裙,仍由两条白皙丰腴的美腿露在外面。
  这件睡衣很宽松,秦晓歌很明显看到她里面空荡荡的,不时的还能晃动。
  见秦晓歌目不转睛,这才有些害羞,“吃饭吧,不要等她了,到时候给她留点菜。”
  秦晓歌挨着大姐,两人一起聊着老干姐辣椒酱。
  老干姐辣椒酱由于口味好,用料实在,已经在省城打开了销路,现在全力生产都供不应求,又加上86年物资供不应求,老干姐辣椒酱的口碑在省城已经发酵,基本上上架就被人抢购一空。
  至于云湖牌花生油,也已经全面铺开,性价比比猪油还划算,那些城里面的人大都愿意买回去用来炒菜,不过最畅销的还是菜籽油,基本上到了省城,就被人抢走了。
  现在排队到云湖村拉油的货车接连不断,不过到现在都没有人打油坊的主意,这应该是徐樱在后面打招呼的结果。
  “晓歌,徐樱和云璟雅两人想要扩大规模,搞一个占地六百亩的云湖植物油厂,她们各出一百万占30%,我们以物理压榨技术,花生油的炒焙技术,还有无水化脱磷技术入股占40%,你看怎么样?”
  “我们再加一百万,占股60%,她们俩各占股20%,按这个方案谈,面积可以再大点。”秦晓歌心里面高兴,下一步秦晓歌打算造车,不过造车需要慢慢来,要不先从农用三轮车开始,要想富,先修路,要发财,买飞彩,秦晓歌还记得这句广告词,就先造农用三轮车开始。
  正当秦晓歌喝得高兴的时候,红雁带着许欣语回来,看见秦晓歌美滋滋地喝着口子窖,关心地问道,“晓歌,你怎么喝起酒来了?喝了多少?千万不要贪杯!”
  秦晓歌笑嘻嘻地吐着酒气,“红雁,你来了,陪我一起喝。”
  “小秦老板,喝了多少呀?脸都红了,酒量不行嘛!”
  秦晓歌倒了一杯酒,“不要看不起人,作为你的老板,我还是能喝的,你瞧好了。”秦晓歌举着酒杯,打算表演一个一口闷。
  酒杯被两双玉手给抢走了,最后还是大姐松开手,任由红雁将酒杯里面的酒倒进酒瓶里。
  “姐,晓歌,今晚我到许欣语那里睡,她一个人睡有些怕。”
  “没事,有我呢?我陪她睡,保证让她睡得安稳。”秦晓歌打了一个酒嗝,醉昏昏的说道。
  结果被红雁揪着耳朵,“朋友妻,不可欺,难道你想让梁博跟你拼命!”
  许欣语闹了一个大红脸,“大姐,我那里刚刚有人去世了,我有些怕,红雁说她陪我几天,等我爸妈从老家回来就不需要了。”
  大姐点了点头,“那你们小心点,衣服毛巾,牙刷牙缸都带着,你们吃饭了没?”
  “吃过了,那我们走了。”
  送俩人离开,回来后见秦晓歌趴在桌子上,听到脚步声,秦晓歌才抬起头,“大姐,有些醉的难受,给我泡一杯茶醒醒酒。”
  大姐贴心地给秦晓歌泡上一杯蜂蜜水,见秦晓歌直接一大口喝下,这才收拾碗筷。
  等洗好碗筷,秦晓歌已经洗完了澡,进了卧室。
  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盖好被子,走进卧室。
  果然躺在床上,被子在一旁。
  正准备给他盖被子,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一双有力的大手抱到床上。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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