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不要浪费了,我的脚好多了,反正下雪也不能出去。” “这本医书里面讲了太极推拿法按摩可以治好扭伤,你坐下,我给你试试。” 秦晓歌按照医书中的推拿手法,虽然从来没有用过这种手法,却熟练无比,每一个手法仿佛都是仿佛曾经千锤百炼过似的。 杨玲感受着更强的燥热感,在秦晓歌的大手推拿下,心里面很舒服。 “杨玲姐,下来走几步?” “好了吗?”有些意犹未尽的杨玲有些不舍得那种滋味,太美了,感觉把自己那颗躁动的心都给揉碎了。 脚踝也没事,一切都好了,难道自家的祖上是一名医术精湛的大夫。 秦晓歌第二天吃过早饭就推着自行车回到了家里,结果还没有落座,左若男就推开院子门,手里提着一个化肥袋。biqubao.com 看到秦晓歌在屋里,这才开心地来到堂屋,“回来了呀,到哪里了,一晚上都没有回来!” “你咋知道我没有回来?这是啥?” “冬笋,我到山上挖地,谢谢你给我家的猪肉和大米,你一个人在家,要不三顿都到我家去吃,我烧的菜应该还可以的。”左若男放下化肥袋,就要拿扫帚将院子里面的积雪给扫掉。 “不了,我自己烧就行,左丽琴有说啥时候回来吗?”秦晓歌还真的想这个桃花眼的小妮子。 “来信说不回来了,找了一份兼职,我妹子比我能干多了。” 秦晓歌叹了一口气。 秦晓歌和左若男一起将院子里面的积雪扫干净,“晓歌,你是不是喜欢我妹子?我听你二婶说你有心上人了?那你还追求丽琴?” 秦晓歌看了她一眼,“喜欢也不代表一定要娶回家,一切随缘吧!” 左若男脸色变得有些难看,将扫帚放在墙角,打了一声招呼,就回去照顾奶奶去了。 下午外面传来二婶和红雁的声音,二婶帮红雁拎着一个箱包,红雁自己拎着一个皮箱,有说有笑地走进院子里。 “晓歌,在家吗?我回来了。” 秦晓歌听到心爱女人的声音,有些不敢相信,情急之下冲了过去,将二婶手中的箱包和红雁手中的皮箱都接了过来。 “不是说在那边过年吗?我还打算年后过去,和你们团聚。” “大姐改变了主意,说今年回来在云湖村一起过年,在路上遇见二婶了。” 秦晓歌将箱包和行李箱放到房间,赶到厨房准备给红雁烧几个小菜。 红雁坐在二婶的边上,“二婶,晓歌和大姐合伙开的饭店生意可好了,一天下来光利润就有四五百块钱,还有美艺,加起来就有一千多,晓歌一天啥都不干,分红就能拿到五六百,还有汽车厂的工资,三百多。” “是不是还没算篾匠作坊的钱?晓歌是真的有出息了,他二叔逢人就说我侄子是傻人有傻福,现在这钱都比县长的工资还高。现在晓歌手头有多少钱?你知道不?” “我也不知道,他也不和我说,二婶,你要帮我说说他,啥也不告诉我,还亏得我将他当亲弟弟看待。” “唉,说起来我们也是沾了他的光,小伟,小薇和小星三个人的工资都有小三百,今年和去年相比,真的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都有钱买新衣服,晚上就不要烧饭了,到我们家吃晚饭,有猪肉,有鱼,你二叔还套了两只兔子,你可有口福了。啥时候跟秦晓歌领证呀?” 二婶拉着红雁的手,比刚来的时候丰润多了,脸色红润,长得就像电视里面的人一样好看。 红雁看了秦晓歌一眼,这家伙跑到厨房给自己烧菜,心里面美滋滋的。 “你们以后好好过日子,领了证,生几个大胖小子,我和你二叔就放心了。” “二婶,等我调养好了再说,真要给秦晓歌生了孩子,他一定会娶我的,我相信他。” “他省里还有生意,这里还有生意,那他以后是不是经常要出门?” “嗯,二婶,他要是出门,你可要帮我们多照顾一下这个家。我以后也要跟着他,帮他分担一些压力。” “好,你可要看住了,不要让那些不三不四的女人勾走了他。” “二婶,有没有那个,就是让女人容易怀上……”红雁有些害羞,脸都红了。 “容易生孩子?红雁,你……你是打算先怀孩子再结婚,你这孩子也太实在了,老秦家有你这样的媳妇是秦晓歌八辈子修来的福气,你先调理好身子,我托人帮你找找。” 二婶笑得合不拢嘴的,伸手捏了捏还在害羞的小脸。 红雁感觉额头臊得慌,低着头有些不敢看笑话她的二婶。 红雁让二婶稍等,回到卧室拿出许多衣服,“二婶,这是我和大姐给你,还有三个孩子买的衣服,都是城里面最新款的。” “买给我的呀,好漂亮的棉袄,让你和大姐破费了。” “应该的,大姐说了以前你就照顾我们三个,对我们那是真的好,试试,看合身不?” “合身,太漂亮了,你和你大姐都是好孩子,还想着给我和孩子买衣服。” 就在这时候,左丽琴的老奶奶拐着拐棍跑到屋里,看见秦晓歌正在端菜,饭桌上摆着大蒜炒肉,大白菜皮蛋,一碗凉拌海带丝。 “晓歌,救救左若男,有个自称她未婚妻的老男人想要拉走她,拖拉机都开来了,求求你救救她,救救她!” “老奶奶,走!”秦晓歌放下饭碗,让红雁先吃饭,这才冲了出去,以两百码的速度冲到老屋。 冲进院子,看到旁边站着一个瘦弱的男人,里面传来左若男的挣扎声和哭喊声。 只见一个快四十岁的男人拖着左若男,左若男用最大的力气挣扎,一张美丽的脸挂满了惊恐和绝望。 这个男的得意地拉着她的衣领,衣服都被拉坏了,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大片的雪白。 左若男见到秦晓歌,眼睛终于看到希望了,用带着眼泪的眼睛哀求地看着秦晓歌。 秦晓歌二话没说,直接冲上去,一拳就打在这个男人的脸上。 这个男人满脸狰狞:“卧槽,你敢打我!” 放下手中的左若男,怒气冲冲地朝秦晓歌扑过来。 秦晓歌也不惯着他,一脚就将他踹倒在地,脱下外套披在走光的左若男身上,温柔的说道,“放心,有我在,今天谁也带不走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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